核戰略專家:靠核武器來贏得戰略主動不現實 | |
2009年06月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有核武器國家越多,國際關係就會越複雜
5月25日,朝鮮進行了地下核試驗。對這次核試驗,國際社會反響強烈。對此,筆者專訪了第二炮兵指揮學院教授、核戰略專家武天富。
4月5日,一名韓國士兵在首爾的一座火車站觀看朝鮮發射火箭的新聞。韓國外交通商部長官柳明桓當日發表聲明,對朝鮮發射火箭表示失望和擔憂。 新華社/路透
筆者:武教授,您認為謀求擁有核武器是一個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最好選擇嗎?
武天富:我曆來認為,開發核技術、研製戰略導彈武器無可厚非,為什麽開發和研製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開發核、研製核、發展核必須置於人類的共同安全和持續文明發展的大前提之下。具體到核武器的研發,我認為,其一,國家發展與國防安全取決於多種因素,軍事不發展是一種不安全,經濟不發展是一種更大的不安全。
其二,營造有利的地緣戰略環境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外部因素,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屏障。一個國家的發展速度和安全質量,向來與外部威脅環境壓力攸關,也就是外部環境壓力越大,發展的速度越慢,安全質量越低,反之則越快、越高。
其三,對曆史上既成事實的核態勢,不必攀比,應學會容忍,並在容忍中通過國際和平力量共同采取行動,循序漸進地給以破立,這才是聰明的戰略家應持的立場和態度。
其四,爭取在國際戰略格局中的有利地位並沒有錯,問題是通過什麽途徑、采取什麽手段和方式來爭取,這一點至關重要。國際戰略格局是由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文化、宗教等多個版塊構成的,爭取其中的地位就應清楚自身的優勢,找好自己的戰略定位,選擇適合本國國情、又能夠得著的板塊去努力,而後再伺機向其它板塊拓展,這才是確保格局目的實現的可行路徑。如果想憑借研製、試驗核武器取得立竿見影的戰略主動是極不現實的。
2月25日,在伊朗南部城市布什爾,一名工作人員從布什爾核電站的主體建築前經過。伊朗當天對由俄羅斯承建的該國首座核電站布什爾核電站進行測試運行,以對這座仍未最後完工的核電站進行初步的性能測試。新華社記者梁有昶攝
筆者:我注意到,除朝鮮外,現在有很多國家都在直接或間接地發展核力量。那麽,在這個世界上有核國家的不斷增多形成的“多極化”對國際安全穩定有益還是無益?
武天富:有核國家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現在更多地是指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實際上,它還應包括哪些擁有核資源、掌握核技術、具備核開發能力以及有條件進行核能利用的國家,這樣一來你提的問題就好回答了。
如果是後一種情況,我以為是應該的,並沒有錯,因為它符合人類文明發展的方向,科學家創造出來的核物質財富,本意就是回贈社會推進生產力發展的,應當有序推廣並合理地加以利用。
但是,如果有核武器的國家增多,那麽嚴格說來對國際安全穩定是不利的,也不可能帶來更多的安全助益。我們可以想象,人們常年生活在核武器威脅的陰影之下,人均背負著2000多公斤重的TNT爆炸當量,世界完全處在一個諾大的近似封閉的“核火藥桶”之中,怎麽可能有國際安全穩定可言?
筆者:據我了解,理論界對世界核格局有諸多觀點。
武天富:是的,現在理論界對世界核格局有“單極”、“雙極”、“多極”和“無極”等形象化描述,有人提出“單極最危險”、“兩級更可怕”、“多極可製衡”的理論和觀點。針對目前世界上某些大國製造的諸多不公平現象,不少人主張應通過多極化加以製衡。
“多極化”作為一項戰略領域內的新事物,必然是有利也有弊。我們需要怎樣的“多極化”?“多極”究竟應多到幾極?具備何種資質條件才能稱得上“極”?多極化是否國際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與“單極”、“雙極”相比表現出哪些不同的規律特征?多極怎樣製衡?這些問題,若不能正確分析和客觀解讀,就容易給那些謀求發展核武器的國家造成錯覺,產生誤導,成為拚命發展核武器的借口或理由。有核武器國家越多,國際關係就會越複雜,不但起不到“極”的製衡和固化作用,核領域的秩序還會越來越亂。
筆者:那現在國際社會麵臨的核局麵是複雜的。
武天富:正是。在眾多的國際事務中,核領域內的事務無論如何都稱得上是最複雜、最困難、最危險的事務。冷戰時期的核事務主要是兩個核大國的事情,美蘇間圍繞核武器發展方麵的競爭-限製-再競爭-再限製,構成了世界核事務關係的主流,因核而生的矛盾或問題幾乎皆出於此。
冷戰結束後,相對穩定的戰略製衡關係發生嚴重傾斜,尤其是蘇聯解體客觀上造成的核人才流失以及核技術、核材料的擴散,使得一些國家或社會集團(組織)乘虛而入,以各種名義加緊研製、生產甚至購買核武器材料,核門檻國家和潛在核國家不斷增多,據聯合國核能組織報告,預計到2020年,事實核國家將達到40多個。
筆者:那您認為現在要穩定世界核事務,國際社會須從哪些方麵作出共同努力?
武天富:麵對如此嚴峻的核泛化局麵,國際社會若不采取超常舉措加以遏製,核領域將更加動蕩不安,爆發核危機、核恐怖、核衝突甚至核戰爭的幾率將會大幅提升。為避免人類可能發生的核災難,國際社會必須拋棄各種成見或敵意,協力同心,為穩定核事務、和諧核關係、化解核風險、根除核武器、消滅核戰爭作出貢獻。
我個人認為,一、應以聯合國名義形成人類社會“全球零核”的共同宣言和決議,成立權威性、代表性、可信賴的零核組織監督機構,製定“全球零核”百年規劃,提出分階段控核、銷核、滅核的目標任務,並設定嚴格的零核獎懲辦法和措施予以保證。
二、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應承擔起穩定本洲或本地區核事務方麵的責任和義務,核大國應從人類安全利益的高度在控核、銷核、滅核方麵用行動做出榜樣,而非隻用漂亮的言辭取信於世界。
三、應關注弱國、窮國和小國在政治、軍事、經濟以及安全方麵的訴求,對試驗和發展核武器的背景動因作出客觀評估,找到問題的原因和症結,拿出切實可行的有效辦法和措施。
四、有核國家間應重點圍繞影響世界核事務穩定的障礙因素,展開富有理性和智慧的戰略對話,取得確保世界核事務穩定的共識,並在各自的核政策核戰略中認真貫徹執行。
五、國際社會或國際軍控組織應充實“軍控”特別是“核軍控”的概念內涵,不斷拓展核軍備控製的思路。
六、核軍控不能關起門來控,可嚐試成立世界防核擴散基金,設置全球核擴散、核生產、核走私、核試驗免費舉報電話,構建舉報網絡係統特殊平台,對經過情報核實的舉報人或舉報組織(團體)實施重獎,並酌情提供安全和國際法保護。
七、應組建全球核能開發利用銀行,大力推動核能轉化與利用進程,合理統籌核能資源的分配與購置,實現核能資源領域的定分止爭。核能利用是全人類的專利,應努力使世界各個國家有機會、有條件、有辦法、有能力共享人類核能開發和利用的成果。(劉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