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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中朝關係之一(朝鮮戰爭結束後到五十年代)

(2009-04-08 08:44:00) 下一個

朝鮮戰爭結束後,處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蘇聯的關係無疑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中的核心內容。中國與蘇聯都是朝鮮的鄰國,也是影響朝鮮對外關係的重要國家。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在蘇聯的軍事和政治支持下建立起來的,中國出兵朝鮮參戰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生存與發展作出了重大犧牲。在東西方冷戰的背景之下,美國在韓國駐軍以及美韓軍事同盟關係,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而同屬東方陣營的蘇聯和中國則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盟友,也是它在政治上獲得支持,在經濟上獲得援助的重要夥伴。同時維持與中國和蘇聯的良好關係,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基本對外戰略目標,也是其維護自身國家利益所要求的。在中蘇關係良好的情況下,朝鮮可以比較容易地實施這個對外戰略。但是,在中蘇關係惡化乃至走向對抗的情況下,朝鮮就如同處於夾縫之中,需要平衡同這兩大鄰國的關係,很難同時維持與蘇聯及中國的較好關係。中國及蘇聯都希望朝鮮站在自己的一邊,朝鮮也必然依據對國家利益的判斷,在處理同中國、蘇聯的關係時有所傾斜。所以,朝鮮戰爭以後,中朝關係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中蘇關係的發展與變化的影響和製約。

朝鮮戰爭結束後到五十年代,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尚存,中蘇關係處於較好的狀態。這個時期朝鮮同中國及蘇聯的關係都很好。戰爭結束後,中國繼續給予北朝鮮以政治、軍事和經濟支持,朝鮮停戰協定簽署後,為了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和使朝鮮問題得到徹底的解決,一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召開了日內瓦會議。朝鮮與中國、蘇聯在會議期間相互合作與協調政策,主張所有外國軍隊撤出朝鮮半島、在排除外力幹涉的條件下舉行全朝鮮的普選。為了維護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安全和幫助它恢複生產,中國人民誌願軍在停戰協定簽署後,並沒有馬上撤出朝鮮半島。誌願軍總部政治機關發出指示,要求部隊幫助朝鮮人民醫治戰爭創傷,恢複生產,救濟受災群眾,並抽調大批人、財、物力支援朝鮮人民重建家園。誌願軍後勤部門從全軍口糧裏撥出50萬公斤救濟朝鮮人民;西線後勤分部派出100輛汽車幫助當地政府10天內運輸建築材料60萬公斤;鐵道兵部隊積極幫助搶修鐵路幹線工程;工程兵全力以赴,投入重建平壤的大軍之中。誌願軍所有的部隊都參加了朝鮮戰後的重建。修工廠、修醫院、打窯洞、建民宅、整修商店、修複學校、興辦水利、發展交通,等等。1957年11月2—20日,毛澤東主席在訪問莫斯科期間,同金口成首相當麵商定中國人民誌願軍於1958年撤出朝鮮。1958年2月7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認為一切外國軍隊應該定期撤出朝鮮,中國準備就中國人民誌願軍從朝鮮撤出問題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磋商。當午2月14—21日,周恩來總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訪問朝鮮。2月l9日,中朝兩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宣布中國人民誌願軍將於當年年底以前分批全部撤出朝鮮。

為了全麵地支援朝鮮人民恢複經濟、發展生產,中國也向朝鮮提供了經濟援助。1953年11月12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內閣首相金日成率領朝鮮政府代表團訪華,會見了毛澤東主席,並同周恩來總理為首的中國政府代表團舉行會談。11月23日,中朝兩國簽署了經濟與文化合作協定。在11月23日發表的聯合公報中,中方表示:“鑒於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醫治戰爭創傷和恢複國民經濟的事業中、開支巨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將l950年6月25日美國政府發動侵略朝鮮戰爭時起,截至1953年12月31日止這一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援助朝鮮的—切物資和用費,均無償地贈送給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時為了更進一步援助朝鮮,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54年至1957年4年內,再撥人民幣8萬億元(舊幣),無償地贈送給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恢複國民經濟之費用。中國用上述款項供應朝鮮有關恢複工農業生產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各種物資。中國政府答應協助朝鮮修複被戰爭破壞的鐵路係統,並供應機車、客車和貨車等重要交通工具。中國政府同意朝鮮派技工和技師到中國某些生產部門和廠家實習,派中國技工和技師到朝鮮協助工作。中國同意朝鮮派留學生到中國的大學和專科學校學習。在金日成訪問中國之前,蘇聯已經宣布無代價地撥給朝鮮l0億盧布,用於恢複和建築許多作為朝鮮發展國民經濟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礎的重要和平工業。同時,蘇聯將供給朝鮮用於恢複交通、發展農業和文教福利事業的設備和器材,以及大量的居民日用必需品。1958年9月27日,在以李周淵副首相為首的朝鮮政府代表團訪華期間,中朝簽訂了1959—1962年長期貿易協定和關於中國向朝鮮提供兩項貸款的協定。根據協定,中國向朝鮮供應煤炭、棉花、棉紗、鋼材等主要物資;朝鮮向中國供應鐵礦石、銅、鋅、鋼等主要物資。此外中期共同投資興建雲峰水電站,關於朝鮮方麵所分擔的建設費用的半數,中國同意向朝鮮提供一項長期貸款。中國還同意提供朝鮮另一項貸款,作為向中國購買一個紡織廠和兩個水池紙袋廠所需的機器設備之用。在50年代末,中朝兩國還簽署了其他一些經濟合作以及科技與文化交流協定,促進了兩國間友好關係的發展。

注:文中資料引自劉金質、楊淮生主編: 《中國對朝鮮和韓國政策文件匯編》

朝鮮研究博客   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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