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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朝貿易要注意收匯安全
(2009-04-07 18: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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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經貿部亞洲司有關人士在第84屆中國出口商品交 易會上,介紹了中朝貿易情況及應注意事項,特別提醒 大家,對朝貿易一定要注意收匯安全,以防止受騙上當。
有關人士介紹說,中朝貿易進出口商品大都是燃料 、原材料和生產性物資等。近年來,朝經濟困難,能源 (原油、煉焦煤)和糧食嚴重短缺,朝從我國進口以能 源性商品和糧食為主。今年,我主要對朝出口:穀物及 穀物粉、原油成品油、機電產品。我自朝進口主要是原 木、成品油和機電產品。此外,朝還通過邊地貿方式, 以木材、廢鋼鐵等從我國進口大量糧食。
有關人士提請大家對朝貿易要特別注意收匯安全。 朝方除慣用的以預付款誘使我方發貨後拖延支付貨款、 以政府名義(有時由朝鮮駐華使館商務處出具保函)提 供付款擔保以及小額貿易及時付款在大額貿易中拖欠貨 款等形式外,目前的“招數”又有一些新的變化,主要 有:
一、頻繁調整邊貿政策,讓我企業多出口其所需貨 物,待我方公司大量發貨後,朝方便改變政策,禁止我 方欲進口貨物的出口,造成我方回貨困難。
二、以一家企業一批貨物多頭對外,讓我多家企業 爭相向其出口貨物。待我方企業貨物大量出口後,朝方 則以該種貨物需辦許可證為由,不按合同規定出口。
三、采用不當手段向索取貨物。在邊貿中,朝方常 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我外貿企業貨物已運抵口岸,要求我 方速派車拉貨。待我方貨車出境拉貨時,朝方又向我索 要汽油、柴油、糧食等貨物,否則不供貨,致使我方空 車回國事情時有發生。
四、隨意限製我邊民入朝攜帶商品品種、數量。當 朝國內急需某種貨物時,就鼓勵邊民大量攜帶該商品入 境,當其困難緩解後,朝方又禁止攜帶這些商品入朝, 而改為其它商品。
五、朝方企業擅自扣押我出境載貨運輸工具。朝方 企業欠我方外貿企業債務相當普遍,但當我企業欠朝方 公司債務時,朝方公司則以不當手段追回債務,有時竟 扣押我方運輸車輛。
此外,朝方有時還隨意單方麵停止過貨,拖延我在 朝貨車的裝貨時間致使我車輛不能及時回國。
上述現象主要發生在東北地區,目前在內陸也發現 此類問題。根據新情況,特提出如下對朝貿易注意事項:
從事對朝貿易,首先要了解朝鮮國情、政策以及客 戶的資信情況,選擇朝方有實力有信譽的商社為合作夥 伴。必要時,可向我駐朝使館經商外谘詢。
對朝貿易要堅守“現匯貿易安全收匯、易貨貿易有 去有回”的原則。現匯貿易,一定要要求朝方通過我認 可的第三國(或地區)銀行開證或擔保;易貨貿易,要 做到朝方先交貨,而後我等值交貨。
對朝貿易要經過正常貿易渠道(朝對外貿易商社) 進行,切勿同朝政府機構(即使是朝鮮駐華使館)發生 貿易關係。在目前中朝經貿活動中,朝方經常以政府名 義,有時以朝駐華使館經商處的名義,為其企業提供支 付擔保;有時派部委政府官員率由本國若幹較大公司組 成的政府代表團來華進行貿易“洽談”,並以政府名義 或中央銀行名義進行支付擔保,當我方公司依據合同發 貨完畢並憑合同和朝方出具的擔保要求朝方交貨或付款 時,朝方則以推諉、躲避或反複許願來拖欠貨款。對此 ,提請各有關公司、單位和部門注意,朝鮮駐華使館作 為外交使團,既不具備擔保職能,亦不履行因支付發生 問題而產生的擔保義務。朝方的各種擔保,隻是一種手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