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圖一)
還是回到我們的主題。1912年後影響西藏的大環境、大走向,大家一定比較熟悉了。民國年間,中國長期混戰不止,北洋政府時期幾乎是對西藏不聞不問,國民政府時設立了蒙藏委員會(它的另一個針對對象是外蒙),並成功說動在拉薩設立了聯絡處,但除此之外,實際收複工作也沒有多大進展。這段時期西藏在實際管製上是完全獨立於中國之外的,現在達賴集團製造的“獨立西藏”的理論主要也正出在此。不過幸好的是,由於舊藏那些活佛、貴族們的水平還遠比不上清末的軍機大臣,再加上當時英俄大角逐尚有餘波的因素,舊藏政府沒能實現得到外部正式承認其獨立的企圖,使得中國對於西藏整體的主權,在法理上並沒有受到致命的挑戰。但這期間發生了一樁對後來的藏南甚至整個西藏問題都影響深遠的事情,對了,就是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間導致“麥克馬洪線”出籠的西姆拉會議。
其實在西姆拉會議上,英國的野心遠不止於要劃一條中(藏)印東段的麥克馬洪線(附圖九-1),事實上,那僅它的次要目的。它的主要目標是將整個西藏(還不止於現西藏自治區的地理區域)都從中國實質分裂出去,以作為英控印度次大陸的“緩衝區”的計劃(附圖九-2,請注意所謂的“內外藏分界線”)。不過這沒有得逞。對此,可以參考Alarm兄已在河裏的轉過的《“麥克馬洪線”的三重含義》一文。具體來說,所謂的麥克馬洪線是1914年3月24日,英方代表在德裏與藏方代表夏紮一份秘密換文中,在附件中以粗略紅線劃了一條劃分印藏邊界東段的地圖。夏紮簽字真正的理由已經不得而知,一般認為,既是因為他畏懼英國兩次成功入侵西藏的曆史而屈服於英方的壓力,也是由於垂涎英方私下答應贈給西藏的5000支槍、50萬發子彈(後於1914年出售給藏方),及將在外交及其它各方麵上支持西藏的許諾。舊藏政府一開始對麥線的態度如何,如今已無從確實考證,可以肯定的倒是:當時他們中大多數人更關心的是“漢藏分界線”,而且他們對此的胃口大的驚人,對夏紮這方麵的成果很不滿意,例如十三世達賴就在召見夏紮時,就指責他同意將藏區分為“內藏和外藏”,而不是在堅持在條約中將整個藏民聚居區域都劃為“西藏”(《喇嘛王國的覆滅》P33-34 美梅.戈爾斯坦著,中國藏學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這裏值得注意的是,似乎達賴對於割讓麥線以南並沒有表示太大不滿,當然這也可能是達賴或記錄者更關心其它方麵的緣故。而且由於英方認為讓西藏保持在中國一個虛宗主權之下的實質獨立對英國更有利,並把此寫進了西姆拉條約,這更令藏方不滿(喇嘛和嘎倫們想要得到完全獨立的承認)。所以當後來發生達旺之爭時,舊藏政府以中方沒有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為由,表示不承認這條邊界線(但1959年達賴出逃後就又承認了)。不過,也必須說明的是,這種否認並不徹底幹脆,而是用詞相當含糊。根據以後多年藏方各次表述,可以比較肯定的推斷:藏方對於麥線,至少很長一段時間內的真實底牌是暫不承認,等英方能迫使中方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或者以新約方式使中國承認西藏獨立,西藏方麵就會承認麥線作為對英方的報答(注:此推斷主要基於《喇嘛王國的覆滅》一書提供的資料)。不過不管藏方內部是如何打自己的如意小算盤的,藏方畢竟沒有否認夏紮的簽字效力,所以簽約之後,英方對於麥線還是非常滿意,梅.戈爾斯坦記錄到一位查爾斯.貝爾爵士(抱歉,沒查到他官居何職,從語氣看應該是個大人物)總結在西姆拉會議上英國的收獲“……五。西姆拉協定包括割讓西藏的達旺地區給我們,這片土地大約有2000平方英裏,西藏還割讓了東北部邊境地區部落的一大片土地……”(《喇嘛王國的覆滅》P33)
不知出於何種原因,英國人並沒有馬上公開“麥線”,並予以占領。相反,他們甚至對此長期保密,國內學者說到這節時,往往說是因為英國自覺其行為不符合“正義、公平”的原則,所以感到心虛。這簡直是笑談,英國在漫長的殖民史上,什麽時候因為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就心虛、停止入侵過?或者說,他們的行為有多少時候是符合真正的公平、正義原則的?西方現在的主流解釋是由於其後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以及從印度平原進入這些“未開化的荒野地區的困難”,使英國沒能馬上采取行動,而後又由於官僚體係作風的緣故遺忘了很長時間,這倒似乎更符合邏輯一些。不過,對於後半段,我更傾向於認為,英國一方麵也是在等待更好的時機。有此懷疑,除了這本就是英國人一慣的風格之外,很有一部分是由於麥線問題再現,確實正是在1934-1935年間,當班禪返藏問題成了西藏的頭等大事之際,而英國實際動手搶地,則又主要集中在1938-1944年中國陷入艱苦抗戰、而西藏又積極謀求獨立,而都不敢得罪英方的時候。不過在實際上,在英方、甚至藏方眼裏,上世紀三十年代之後,圍繞麥線的爭執其實已經主要集中在僅占藏南一小部,與西藏本部關係最緊密的達旺地區了,最多還包括達旺以南的德讓宗的部分區域及麥線附近的一些有宗教意義的山、湖,這對以後中方對藏南的要求很不利。不過1935年恐怕沒人想的那麽遠,且以力量對比,對於當時藏方僅企圖主要保住達旺地區的這點,恐怕也不能太苛責。
1935年英國植物“探險學家”肯東瓦德(F.Kingdom Ward)事件,是引發達旺實際之爭的主要導火索。肯東瓦德事件本身還是老一套――未經許可自行入境,私自采集標本,被地方官吏逮捕,於是大英帝國表示嚴重關注其臣民的命運雲雲――我們就不談了。反正據說(當然是英國人說),在對肯東瓦德是否確實越境的調查過程中,英方官員“再次發現”了麥線,隨後當然是據此提出了領土要求。嘎廈由於在班禪事件上正有求於英方的支持,所以對此事采取了含糊的拖延戰術,除了並不實際撤退駐達旺地區的人員外,在口頭上不時說些英方愛聽的話。以至於當時駐拉薩使團負責人帕特(Battye)中尉在電報這樣向英國政府報告――“西藏政府已表明堅持與肯東瓦德案件相聯係的那條紅線(即麥克馬洪線,作者注)。”(《喇嘛王國的覆滅》P235,摘自英國原印度事務部檔案,L/PS/12/4200,印度政府國務大臣致新德裏外交和政治部的電報)
另外對此事,後來中央派遣入藏工作的高級幹部楊公素引述嘎廈官員的回憶說:他們(英國人)是根據西姆拉條約後的附圖提出這一要求的(因為藏方是正式簽過字承認西姆拉條約的)。這就又有個問題――西姆拉條約後的附圖上到底是一開始就和那個私下換文中麥線是重合的,還是原來兩者是不同的――按說原始地圖的製作者都是英方(中方在會談中受到有意的邊緣化,而藏方,按英國人的說法是“根本不懂畫地圖”),兩者重合完全是合乎邏輯的,楊公素的回憶中,似乎也是這個意思(原話是:“他這裏所指的條約附圖說的是西姆拉會議由英藏雙方而中國未簽字的所謂西姆拉條約劃分內外藏的紅藍線附圖,圖上的紅線是劃分中國內地與西藏外藏的界線,英國人在這裏做了個手腳,這個劃分西藏與中國內地的紅線,其中從雲南的尖高山以西到不丹與西藏交界的一段,就是夏紮與麥克馬洪私劃的印藏邊界的一段即‘麥克馬洪線’相合是一條線。”《滄桑九十年--一個外交特使的回憶》)。
但另有一種說法――英國人在1938年重新出版1929年的《艾奇遜條約集》第14卷時,篡改了該卷中關於西姆拉會議的原始記錄,偽造有關“麥線”內容,塞進該卷的西姆拉公議內容之中,而出版日期仍用1929年原版日期。並在偽版本出版後,下令把1929年的原版本大量銷毀了。這種說法似乎也不無可能,比如在梅.戈爾斯坦先生的《喇嘛王國的覆滅》一書中也提到1936年英方將《西姆拉條約》收入《艾奇遜條約集》中時未附地圖(P236,另,這裏時點與上述 1938年有所不同,有可能是其中一方記述有誤,也可能是西姆拉條約收入《艾約集》與《艾約集》公開出版的時間不同),但我沒有見過所謂1929年《艾奇遜條約集》14卷“兩個版本”的對照,不敢輕易采信這種說法,僅錄於此,供讀者參考。
(附圖二:阿魯納恰爾邦圖)
在此後幾年,英國人開始了對藏南地區實際大規模占領。1938年4月,英軍上尉萊特福德(G.S.Cinghtfoot)首次率軍進入達旺,同年,英國駐亞東商務商務委員再次正式提出要占領達旺。1940年和1941年,英軍分別在卡科(Karko)和達旺東部思昂河畔的熱嘎(Riga)建立了軍事哨所。但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對英國人來說,是歐戰的爆發),英國並沒有馬上占領達旺地區。但到了1943年,英國爭奪達旺的行動又開始積極起來。 1943年3月英印政府給嘎廈的備忘錄中,有要求噶廈召回其駐達旺地區人員,並停止對更南邊的如巴、歇爾崗、噶拉塘等地的征稅。1943年4月噶廈外交局給英國複信。其中提到關於達旺地區的內容,仍堅持達旺地區是西藏地方。但表示承認達旺以南的如巴、夏貢(歇爾崗)、噶拉塘等地區為英國屬地。據楊公素回憶,嘎廈官員柳霞與他談到這個複函中放棄如巴等地的原因,是說噶廈當時還想依賴英國得到武器與資助,並保持西藏貴族、寺廟去印度經商的便宜,不願與英國搞僵。此後,英國又在1944年分別侵入占領了下察隅的瓦弄地區,以及達旺地區色拉,並於1944年9、10月與藏方的會談中,企圖再次用“支持西藏獨立” 的許諾來換取領土讓步,但受到了藏方的拒絕(1945年3月原西藏外交局至錫金專員代理巴布洛桑信)。(以上資料來源於梅.戈爾斯坦的《喇嘛王國的覆滅》和楊公素的《滄桑九十年--一個外交特使的回憶》)
然後,時間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國的長期內戰終於以中國共產黨的勝利而告基本結束,新中國政府很快把目光投向了西藏。1950年,就在朝鮮戰爭已經爆發之際,以18軍為主力,組建了進藏部隊,經過眾所周知的軍事、政治雙重手段鬥爭,於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新中國中央政府和舊藏地方嘎廈政府簽署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也就是俗稱的“17條協議”。1950年10月26日,第18軍先頭部隊到達拉薩。
幾乎與此同時,同樣獨立不久的印度(但印度是和平獨立,尼赫魯為首的印度新政府按預定計劃從英印政府手中接管了政權,除了印巴分治帶來的幾個月的難民潮外,印度的獨立過程可以說是按步就班,相當順利的),乘新中國成立之初忙於他務,還無暇也無力顧及中印邊界問題之機,於1951年2月派兵越過西山江、達旺河,占領了達旺;印度在侵占達旺前後,還侵占了“麥線”以南門隅的馬果等地。10月,印軍又在直升機的配合下,侵占了上珞瑜的巴恰西仁地方,在梅楚卡等地強行建立兵營。51年西藏和平解放後,印軍反而進一步加緊侵吞,到1953年印軍基本上侵占了門隅、珞瑜、下察隅各地。此後,印軍又越過“麥線”向北推進,侵占了西藏的兼則馬尼等地 。
因為這段時間上有所重合,現在很有些人指責當時入藏的PLA沒能盡到保護國土的責任(即進藏後沒有馬上派兵去麥線以南駐守,並驅逐已有的印軍),甚至有人據此並聯係到62年的勝後撤軍,聲稱從一開始,新中國的領導層就有一個準備放棄藏南地區,以討好印度的政策。其實,這種推測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其它的理由先不說,首先,在50年代早期,中央根本就不知道藏南問題到底是怎麽回事,麥克馬洪線也隻有極少數人聽說過,但卻沒人見過,就是想“賣”也無從“賣” 起。前麵說過,這條“麥線”一度長期被英國人保密,而新中國政府既沒能繼承原來的國家外交資源(都拿到台灣去了),自己培養積累的外交人才和資料也相當匱乏,更無法相信英國人或印度人(總不見得就以他們提供的資料,作為自己去談判的佐證),而一直到1953年底,中國政府開始與印度進行有關西藏問題的談判時,嘎廈才向中央代表提供了藏方所藏的“麥克馬洪線”原圖。――據負責接收的楊公素所說,那是一份大小不到一平方米的地形圖,但既無等高線,也沒有任何文字說明,隻有一條西起不丹與我國西藏交界處、東至中緬尖高山交界處的紅線。他還問及是否有其他文本協議或條約性質的文件時,噶廈予以否認。其實還有一個換文,這個圖隻是換文的附圖(楊公素《滄桑九十年--一個外交特使的回憶》)。從這裏可以看出,直到這時,中央都還不完全了解當年到底在“英藏劃界”上具體都發生了什麽。
還有一個插曲,當時嘎廈同時還提供了另一份圖,聲稱這個圖劃的就是被英國曆年來侵占的西藏土地,那張圖從拉達克一直到阿薩姆,甚至包括了錫金和大吉嶺區域在內大片土地。可是它的劃法同中國舊時各省地方誌劃的界線圖一樣,隻有山水河流,既無經緯度,也無等高線,東西南北方向是用藏文寫在圖的邊側上。噶廈認為這些都是英國從西藏奪取的地方(楊公素《《滄桑九十年--一個外交特使的回憶》)。――(作者注:這裏要解釋幾句,拉達克地區在現中印邊界西段印方一側,所以前麵沒有提到。這個地區的原住民族與藏族屬於同一族係,主要也信奉藏傳佛教,所以西藏地方政府也視拉達克居民為藏人,對其派過差役,並據此將拉達克視為自己管轄地。但克什米爾的印度統治者(這裏的“印度”是指英殖民以前的概念)也認為拉達克是他的統治區域,雙方為此還打過仗,從此看,拉達克原來應該是兩屬地區。1846年英國吞並查漠―克什米爾後,聲稱拉達克是克什米爾的一部分,應歸英印政府統治,在未等清朝政府同意的情況下,便悄悄占領拉達克地區(鄧禮峰《1962年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英占領拉達克的具體時間沒能查到資料,根據邏輯推斷,應該至少在1865年英印當局派遣印度測量局官員約翰遜潛入新疆南疆地區“勘察”之前。至於亞東以南的錫金等地,老實說,更算不上西藏的固有轄地,那裏隻能說是由於宗教等因素,可算是西藏的“屬藩”(注五)。)――由於似乎要價過高,所以從以後的事態發展看,中方並沒有按著這份地圖去和印度談邊界,仍然是以否認西姆拉條約及德裏換文的有效性為理由,主張中國與印度之間從來沒有劃過界,隻有一條習慣線(注六)。
那麽51-53年間,PLA為什麽沒有分兵到藏南呢?實際上,還是因為舊藏嘎廈政府與中央之間鬥法、牽製的緣故。眾所周知,“17條”其實是昌都戰役打出來的,嘎廈方麵對此深懷不滿的人多的是,或者說,根本就沒幾個舊藏官員、喇嘛不想著把PLA早點趕走,恢複從前自己獨尊的地位。而且這批漢人還和從前的蒙古部落、滿清朝廷不一樣,即使從17條中也可以看出,他們可不準備滿足於僅掛個宗主虛名的地位。而且舊藏的老爺們再閉目塞聽,也知道新中國是不可能永遠容忍西藏維持舊有的政教合一與農奴製度的。而根據17條,西藏地方的實際行政權力又仍然基本都掌握在舊藏地方政府手中(這種狀況基本要一直持續到1959年叛亂之前)。結果就是舊藏的權貴們變著法子給PLA製造限製和麻煩,最突出的方麵就是盡可能不賣東西給入藏部隊和工作人員,甚至包括基本食品。出於政治原因,PLA又不能強迫他們出售物資,這在後勤上給進藏部隊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當時西藏不通公路,從數千裏之外的成都、蘭州地區運輸物資,成本和損耗大得驚人。在很短的時間內,為了保證進藏部隊的給養需要,全國的駱駝就幾乎死了近一半(駱駝在青藏高原上似乎比騾馬更適合遠途運輸)。再加上政治上安撫舊藏勢力的需要,所以實際進藏的部隊人數並不多,而且基本被局限在拉薩與內地進藏道路沿線。這段時期的情況(張國華後來對這段時期的西藏局勢,曾總結為“軍事上我們有優勢,政治上嘎廈有優勢”),自然無法分兵到邊界上去了。
到了1953年,中國政府在西藏(這裏及以下出現類似情況,都僅僅是為敘述方便起見,沒有任何將西藏及其原地方政府與中國及中國中央政府在政治地位上並列的含義)已經初步立穩了腳跟,朝鮮戰爭也簽約停戰了,中國開始能騰出手與印度談判解決關於西藏曆史遺留的問題。不過一開始的中印談判並不是主談邊界,而是印度在西藏的特權問題。也許現在很多人也已經不知道了。印度直到50年代初,一直在西藏擁有大量特權,甚至有駐軍,這是繼承自英國兩次侵藏戰爭的“成果”。印度駐軍主要地點在江孜(就是《紅河穀》曆史背景的所在地)和亞東,特別是其中與印度最接近的亞東(雖然理論上當時還隔著一個錫金,但從印度一獨立始,錫金就完全被印度徹底控製,這個也是繼承自英國,所以其實中印在錫金-亞東一早就是直接接壤的,這個也可見《錫金政治史概述》中的相關介紹),實際上是處於印度的占領之下。中印談判自1953年12月31日始,到1954年4月29日雙方簽訂了《中印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不過這份協定本身主要是規定印度與中國西藏地方正常的交通通商來往辦法,取消印度在藏的特權則在作為附件的一件照文(注七)中。這個條約簽署之後,中印關係的友好程度也一度達到了高峰。比方說此後不久後舉行的萬隆會議前後,公平的說,尼赫魯為中國作了不少外交疏通工作。在對待中國在西藏的問題上,印度不但完全承認了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這點很重要,由於印度對西藏的地理位置和曆史聯係,印度的承認使得西方一些國家一度企圖製造的“西藏是個獨立國家”的計劃破產),而且在1954-1962年期間。中央駐藏軍政人員的供給大半由印進入,大大減輕了進藏運輸的壓力(這從一個側麵可以看出,直到62年,內地入藏的交通還是多麽困難)。這裏再提一下這份協定後來的結局(後麵就不再提了),62年邊境戰爭後,這個協定原定的8年有效時間也到期了,印度拒絕延長,此後印(中)藏間的貿易和交通往來就長期中斷了。另外順便說一句,中印在為領土爭議反目後,印度也有學者、政客對尼赫魯批準這份協定大加抨擊,認定當時印度讓步太大,而沒有把此些籌碼與邊界問題掛鉤。
(附圖三:中印爭議區域麵積測算圖 附圖二:阿魯納恰爾邦圖)
1954年起,駐藏PLA開始逐漸向邊境地區分兵駐守,並著手進行對中印邊界的調查研究工作。這裏除了前麵已經提到的各種因素外,我認為後勤交通條件有所改善也是一個重要客觀因素,1954年12月25日,西藏曆史上的第一條公路全線通車(不過,大家也都知道,雖然通車了,可進藏公路由於地質和氣候原因,每年都會時不時要中斷一段時間,短則一兩天,多則幾個月),中國在西藏的底氣粗了不少。隨著PLA進入中印邊境地區,中印在邊界上矛盾與衝突於是就不可避免的頻繁和尖銳了起來。
這仍然主要是由於印度繼續采取“全麵的向中印邊界進軍”的政策,即能占領的就占領,一時不占領的也常派巡邏隊來視察。在阿裏方麵(即中印中、西段邊界),在過去原英印時代占領了什普奇、普蘭江巴、香紮、拉不底、巨哇、曲惹、沙則等地的基礎上,還占領了桑,蔥沙。1954年後又新占領了楚魯普、波林三多,還強占桑格藏布河西岸屬西藏的碟穆綽克(印稱阿裏與拉達克在這條河上以河為界)。在中印邊界東段(即“麥線”一段)印度越“線”占領朗久、馬其頓。在中段,印度1956年後又派邊防部隊占領烏熱。在同新疆接近的地方,印度逐漸派軍前來“巡邏”到阿裏新疆公路控製的國境線,即企圖巡邏阿克賽欽地區(這些情況是 PLA報告給中央代表的,嘎廈方麵,據與中央聯絡的官員柳霞稱,有些嘎廈並不知道,有些知道,也交涉過,但都沒有向中央轉述過)(楊公素《滄桑九十年-- -一個外交特使的回憶》)。
在中央駐藏人員請示後,外交部下發了對中印邊界問題的指示(注八),後來又發來中央對中印邊界問題的方針――就是中印邊界以穩定為主,確保我已控製線,避免武裝衝突,印方過去占領的地方要收集證據視情況時提出交涉,新占領的通過交涉撤退。據楊公素回憶說,這一方針的背景是――當時中方還隻認為印度的企圖是在繼續占駐英國的侵占線,占著對他有利的控製線點,製造糾紛,迫我談判承認它的邊界主張。如果楊說的確實是當時中方包括高層在內的對於中印邊界的真實想法,那麽可以說,這時中方是幻想通過談判,以類似亞東等問題的方式一樣解決問題,這裏是有判斷失誤的(對印方的決心)。根據這些指示,PLA派出了邊防部隊進駐一些重要據點,並對另一些地區如烏熱等派出巡邏隊,以求阻止印軍進一步蠶食。對印軍占領的地方則采取交涉,加強對邊界地區情況的調查(亦見注八)。
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發現,“烏熱”這個地點同時出現了在當時中印行動的範圍內。不錯,這個“烏熱”確實成了中印最早的正麵直接爭奪邊界地區之一,並成為雙方正式談判的由起。烏熱是個高山牧場,當地人把它當作夏季牧場,同時也是印藏間的一個邊境貿易市場,傳統上,藏方宗本會來收稅。1956年,印方突然派出人員趕走藏方人員,此事報告外交部後,中方將其作為印方新侵領土開始與印度交涉(後來發覺其實烏熱糾紛已經有年代了)。1958年(外交部的動作真慢),中方代表(這代表裏又有楊公素,此公當年在中印邊界問題上真可謂是少有的主要當事人了)前往印度與印方談判,這是中印為領土爭議進行的第一次官員級的談判。談判中雙方連談判區域都沒能達成一致,不過據楊公素回憶說,因為當時並未交峰辯論,所以“氣氛良好,談判空虛,無果而散”。
中方代表回國後,去北京外交部匯報談判情況,當時的外交部長陳毅聽後,對中印邊界原則發表了重要指示――“對中印邊界問題的方針,仍應是在邊界未經兩國政府商談確定前,力求使邊界現狀能夠穩定下來,既要堅決阻止印度新的侵占陰謀,也要嚴守中央業已批準的控製線,不越過印方控製線。對印度新的侵占,必須及時向印方提出交涉要求其撤出。對印方幾年前侵占地方(指我進軍西藏前後期間)我須采取不承認態度,至於是否提出交涉看情況而定。對‘麥克馬洪線’事實上我不越過,但應逐步將‘麥線’以北重要地點控製起來,發現印度軍隊侵入麥線以北地區,由外交部提出交涉,我當地部隊應避免武裝衝突。難以判明"麥線"南北的地方、習慣上雖屬西藏而在線南的地方我暫不進駐。阿裏方麵發現印方新的占領,我通過外交部向印方提出交涉,同時應盡量避免發生武裝衝突。新藏公路地區,印方越界人員令其撤退,不撤出可以逮捕,按照越界處理。”(楊公素《滄桑九十年---一個外交特使的回憶》)
這段指示後來經常被一些人解釋成是放棄麥線以南地區的宣示,並將此與以後59-62間中國政府對待中印邊界上的一係列政策、行動都聯係起來,指責其一開始的政策就是準備接受麥克馬洪線,全麵向印度投降雲雲。
然而,其實仔細分析陳毅的這段指示精神,隻能說,當時中國的政策是仍然將主要希望寄托在談判解決問題的想法之上(想要談判解決,自然要以避免衝突為主),我們後人可以根據已發生的曆史批評當時對國際關係的想法過於理想化,但從“對印方幾年前侵占地方(指我進軍西藏前後期間)我須采取不承認態度”就可以看出,說政策就是準備完全放棄麥線以南地區是誇張不實的(當然也不可否認,在中央了解了藏南的實際情況後,恐怕也就沒有抱著能通過談判得到全部爭議地區的奢望)。同時還可以看到,在這一指示中,對印我力量對不同的地區,下達的處理方針也不相同,規律是對比越是對我有利的地區,處理的態度就越是強硬。東段要避免武裝衝突,而在新藏公路地區就可以抓起來(在這段指示下不久就發生了空喀山口事件,見注九)。對此最合理的解釋就是中方高層對待邊界糾紛的態度實際上取決於如果發生衝突時雙方可投入力量的評估。另外,楊公素關於朗久事件(亦見注九)的回憶也證明,中方正在不斷采取實際行動,一方麵鞏固已有控製區,一方麵為下一步的談判作積極準備(當然,後來並沒有能談,不過這是起初無法想到的了)。
同時還需要說明一個極重要的背景:在1958年,西藏舊貴族和宗教勢力掀起的叛亂已經開始大規模漫延,實際上,以廣義上的藏區而論,早自1956年,康藏地區的大叛亂就開始了。而到了1958年,這些在康區已經受到打擊的殘部正紛紛逃入西藏,與舊藏地方勢力結合,象所謂的“四水六崗衛教軍”已經給駐藏部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和麻煩(西塞羅網友在河裏對這支叛軍有過專文介紹),整個西藏完全是山雨欲來風滿樓的狀況。在這種條件下,駐藏部隊的主要任務隻能是保衛西藏本部主體及其重要城鎮,準備迎接(潛在)叛軍的挑戰,而不是急於與印度打邊境甚至全麵戰爭。
實際從印度方麵的動作也可以看出西藏局勢的變化對於雙方在邊界問題上態度強硬與否的關鍵性影響。比如批評藏南等中印邊界問題主要是由於新中國對印軟弱,甚至有意放棄領土造成的人,往往說在1956年,周恩來就通過緬甸向印度傳話,暗示願意接受麥線,反而導致了印方進一步胃口大開,對麥線以北和阿克賽欽地區提出主權要求,喪失了對印邊界談判的主動。但對此說,有一個很大的疑問。如上已述,印方對中印爭議地區的奪取,主要是在1953年前完成的,而1954- 1959這段時間,相對來說,印方對於邊界地區的搶占要緩和的多,直到1959年,又突然大大提速。如果尼赫魯早在1956年就認定中方會完全接受麥線,他甚至可以更多占大片地區,為什麽在1956-1959間,印方對邊界地區的搶占速度和規模既無法與之前比,也無法與之後59-62年間比?而為什麽到了 59年,印度又改變“蠶食”政策,再次企圖大規模北進,是什麽導致了尼赫魯在三年之後突然開始執行極為強硬的對華政策?(1959年3月22日尼赫魯給周恩來寫信,正式向中國提出大片領土;1960年6月到12月,中印兩國官員舉行會晤,分別提出和審查對方提出的邊界主張的論據,印方要價極高,且毫無妥協之意;而到了1962年8月至10月,更多次拒絕與中國繼續舉行談判)。這幾年中,所有可能的影響因素中最大的變化,就是中國軍隊在西藏陷入止叛和平叛的工作,其次是中國經濟上遇到了“三年災害”,再次是在外交上,除了原來與西方的對立,又與蘇聯公開發生嚴重分歧。按任何嚴肅的邏輯推理,這都是尼赫魯改變態度最可能與最主要的原因――趁著西藏叛亂之際,中國內憂外患之際,再象 51-53年那樣大撈一票。老實說,從印度的立場出發,這一策略應該是正確的。當然後來事實證明,尼赫魯們被一連串所謂的“拿破侖式的勝利”衝暈了頭腦,高估了自己在邊界附近的實力,更過分低估中國的力量;具體用兵上又犯了先驕後躁的錯誤,導致了62年在軍事上的慘敗。不過這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