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856)
2009 (2525)
2010 (1684)
2011 (517)
2012 (336)
2014 (4)
經過十年的阿富汗戰爭,使我們意識到:你不能在局部戰爭中使用核武器,甚至是在反對弱敵的武裝鬥爭中也不能使用,不使用騙術你就不可能獲得完全徹底的勝利,如果你想獲得完全徹底的勝利,那麽你必將為此額外遭受嚴重的損失,這將可能使所有的勝利成就化為烏有。為此得出了相關的結論,在1989年出版的法定文件中出現了關於軍事(戰鬥)行動實施的相關條款:在擬製戰役(戰鬥)計劃時,指揮將領(指揮官)必須準確的解釋清楚欺騙敵人的有關手段措施。我們認為,此條款的用詞還有許多待改進之處。事實上,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手段措施就等同於“安排部署”。但是為了製定具體的安排部署,首先必須知道目標和可用的欺騙方法。此外,可能會有許多此類戰役,指揮將領(指揮官)根本不可能在計劃中把所有的具體安排部署都闡明清楚,而且也沒有必要這麽做,因為每一個現代的控製指揮機構都包含有具體的專門從事於戰役隱瞞的人員(團體、分支機構、辦事處),他們所唯一關心的才是這些具體的安排部署。
來源:四川新聞網 作者:知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