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駐黎前維和營長析"哈以衝突"後續走向 | |
2009年01月 來源:新華網 |
2007年時任中國駐黎巴嫩維和工兵營上校營長的羅富強
內容提要:
這次是“哈以衝突”而不是“巴以衝突”
為什麽雙方都不停火
哈馬斯還有“七大戰法”
以色列旨在最大程度削弱哈馬斯,同時外交軟硬手段並舉
有必要先陳述一個觀點:以色列與哈馬斯正在進行的這場武裝衝突,雖然發生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但由於法塔赫才是被國際社會認可的巴勒斯坦的權力機構,而哈馬斯不是,所以這場衝突不應叫“巴以衝突”。
盡管聯合國安理會第1860號決議呼籲雙方停火,但是以色列和哈馬斯繼續激戰,至今已經持續半月。
一、為何雙方都不理會聯合國呼籲停火的決議?
(一)多種因素決定哈馬斯這次不願意此階段停火。
第一,哈馬斯的宗旨和目標是“徹底消滅猶太人,把以色列從地球上抹去”;
第二,這是哈馬斯困難現狀決定的;2007年6月,哈馬斯突然采取武力奪取了加沙地帶控製權,以色列關閉了加沙地帶通往外界的關口,危及哈馬斯在加沙地區的統治基礎。
第三,如果哈馬斯在以色列拒絕停火的情況下接受聯合國呼籲停火的協議,將意味著哈馬斯失敗了,這是哈馬斯不能接受的。這次哈馬斯的目標是要以色列解除對加沙地帶的封鎖,開放通道。
在今年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攻擊中,以色列武裝直升機在向“哈馬斯”目標發射火箭彈
(二)以色列的根本目標沒有實現,不可能前功盡棄。
本人在前一篇《以軍對哈馬斯實施大規模軍事打擊的動機》一文中,已經闡明了一個觀點:“2006年通過黎以戰爭改變了北部地區的安全環境,這次就要通過對哈馬斯的大規模軍事打擊改變南部地區的安全環境。”以色列所需要的四個條件之一的任何一個都還沒有實現,即:或是哈馬斯告饒或妥協,或是與哈馬斯簽署永不相互發動襲擊的協議,或是聯合國形成不允許雙方互相發動襲擊的決議,或是聯合國決定向加沙地區派出維和部隊。
目前,以色列已經處於“開弓沒有回頭箭”狀態,如果“徹底改善南部地區的安全狀態”的目標沒有實現,不僅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和官兵生命代價付諸東流,而且執政黨的地位必然垮台。以色列怎麽可能在沒有達到目的的情況下收手呢?
二、下一階段哈以衝突雙方可能的軍事外交行動
(一)哈馬斯方麵
哈馬斯武裝的非正規軍性質,決定了哈馬斯不可能具有對以軍部隊的規模性抵抗能力,因此隻能實施“小組型”和“單兵型”遊擊戰。
隨著以軍地麵部隊攻入加沙城,哈馬斯隻能利用的特殊的城市結構開展巷戰。對付以軍先進坦克、裝甲車,唯一的辦法是采取小組遊擊作戰和單兵遊擊作戰。
哈馬斯最可能采取的戰法如下:
一是“道路爆炸戰”:在以軍可能通過的道路上或者路邊預先設置自製爆炸裝置(哈馬斯幾乎沒有製式地雷),采取人工引爆為主,待以軍靠近時由隱蔽在附近建築物內的人員引爆。也可能少量采取自製的壓發和拌發的爆炸裝置。
二是“房屋爆炸戰”:將炸藥預先布設在房屋內,待以軍經過房屋旁或者進入房屋時人工引爆或者拌發、拉發引爆。
三是“地道爆炸戰”:預先在地道內布設炸藥,對進入地道的以軍實施爆炸,要麽直接炸死以軍,要麽炸塌地道“活埋”以軍。
四是“地道伏擊戰”:不僅利用長期以來修築的大量地道運動兵力,實施伏擊,還會引誘以軍進入,殺傷或俘虜以軍。
五是 “城市狙擊戰”:利用城市建築物對以軍官兵實施狙擊,並能對以軍官兵造成很強的恐嚇效果。
六是“自殺爆炸戰”:駕駛裝載炸藥的車輛或者采取人體炸彈,襲擊以軍。此法必須在以軍初步實現控製城市的目標以後,有平民身份掩護才能實施。
七是“火炮打擊戰”:哈馬斯的火箭彈對攻入城內的以軍不能發揮作用,但會繼續對以色列境內實施射擊。對進攻城內的以軍,則可能采取直射火炮或者火箭筒,實施“狙擊”式打擊,也可能利用迫擊炮對以軍進行曲射。
由於以軍的封鎖、轟炸、搜剿和摧毀,哈馬斯必將損失大量的武器和生活物資。而哈馬斯主要是靠走私來保障武器彈藥和生活物資,所以哈馬斯大範圍的城市抵抗作戰不可能持續太長的時間,如果以軍占領加沙城的話,哈馬斯最大的可能是轉為零星遊擊戰。
在哈馬斯領導層方麵,可能的行動主要在於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藏匿指揮”:哈馬斯領導層會像2006年黎以戰爭中的真主黨一樣,主要領導人藏匿起來,實施秘密指揮,開展遊擊作戰。
二是“尋求支持”:哈馬斯領導層會與阿拉伯國家不斷溝通聯絡,尋求外交和物資方麵支持,請求外交斡旋。
三是“輿論攻擊”:學習當年真主黨在黎以戰爭中的做法,把宣傳以軍傷及平民的“人道主義宣傳攻勢”做夠做足。
四是“被迫妥協”:在損失過大、主要領導人或者多數領導人被俘或者傷亡、或者彈盡糧絕等等極為不利的情況下,被迫與以色列形成妥協協議,放棄對以色列的襲擊,或者宣布放棄對加沙地區的控製,將權力交還法塔赫。
(二)以色列方麵
以色列的目標非常清楚:通過空中打擊、海上打擊,出動地麵部隊,最大程度消滅哈馬斯的有生力量,最大程度地摧毀哈馬斯的各類設施,最大程度地削弱哈馬斯的軍事和政治力量。
在軍事行動層麵的目標上,展開地毯式清剿作戰,摧毀哈馬斯地道、工事和武器,消滅哈馬斯武裝人員,力爭抓捕或者擊斃哈馬斯頭目。
在軍事行動的戰略上,空中堅持偵查監視和轟炸打擊,海上堅持封鎖控製和攔截打擊,地麵將會采取三麵合圍,逐片清剿。
在地麵進攻的戰術上,將會利用先進的武器裝備,靈活的指揮,采取強行切割,分塊清剿。逐街攻占、逐戶清查、逐洞摧毀。
在國家領導層麵的行動上,將會堅持推行既定目標,軍事、外交雙管齊下。正如以總理奧爾默特4日在內閣會議上強調的那樣:“為實現既定目標,以軍除在加沙地帶采取地麵軍事行動外別無選擇”。
外交上,采取軟硬兩手,不斷通過記者招待會或者內閣會議,向外界釋放以色列的決心。
一是最大限度地爭取理解和支持。以總統佩雷斯4日表示:“以方此次行動不是為了重新占領加沙,也不是為了推翻哈馬斯,而是為了製止恐怖活動。”外長利夫尼指出:“必須終止哈馬斯對加沙地帶的控製才能恢複南部地區的平靜”。
二是不斷給國際社會施加壓力。以國防部長巴拉克表示:“以軍的地麵攻勢不會輕鬆,也不會短暫,以軍將全力推進此次行動,直至實現既定作戰目標。”這其實也是給國際社會施壓的手段,其背後的含義就是:“如果哈馬斯不宣布永遠放棄襲擊以色列,或者如果不簽署和平協議,或者哈馬斯不放棄對加沙的控製,或者如果聯合國不出台新的有效決議、不采取行動製止哈馬斯、不向加沙地區派出維和部隊,以軍就不會停止軍事打擊!” (作者:雲南德宏軍分區副司令員 羅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