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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駐黎前維和營長羅富強析\'哈以衝突\'後續走向

(2009-01-14 07:20:50) 下一個

獨家:駐黎前維和營長析"哈以衝突"後續走向
2009年01月    來源:新華網

編者按:新華軍事專訪中國駐黎巴嫩維和工兵營前營長羅富強訪談實錄發表後,引起了網民的極大關注。這場衝突對以色列和哈馬斯有什麽影響,這場衝突又將走向何方,本網再次邀請羅富強接受新華軍事專訪,分析加沙衝突的未來走向,以下是本次專訪的實錄。

2007年時任中國駐黎巴嫩維和工兵營上校營長的羅富強

 

     內容提要: 

   這次是“哈以衝突”而不是“巴以衝突”

    為什麽雙方都不停火 

    哈馬斯還有“七大戰法”

    以色列旨在最大程度削弱哈馬斯,同時外交軟硬手段並舉



    有必要先陳述一個觀點:以色列與哈馬斯正在進行的這場武裝衝突,雖然發生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但由於法塔赫才是被國際社會認可的巴勒斯坦的權力機構,而哈馬斯不是,所以這場衝突不應叫“巴以衝突”。

    盡管聯合國安理會第1860號決議呼籲雙方停火,但是以色列和哈馬斯繼續激戰,至今已經持續半月。

    一、為何雙方都不理會聯合國呼籲停火的決議?

   (一)多種因素決定哈馬斯這次不願意此階段停火。

    第一,哈馬斯的宗旨和目標是“徹底消滅猶太人,把以色列從地球上抹去”;

    第二,這是哈馬斯困難現狀決定的;2007年6月,哈馬斯突然采取武力奪取了加沙地帶控製權,以色列關閉了加沙地帶通往外界的關口,危及哈馬斯在加沙地區的統治基礎。

    第三,如果哈馬斯在以色列拒絕停火的情況下接受聯合國呼籲停火的協議,將意味著哈馬斯失敗了,這是哈馬斯不能接受的。這次哈馬斯的目標是要以色列解除對加沙地帶的封鎖,開放通道。

在今年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攻擊中,以色列武裝直升機在向“哈馬斯”目標發射火箭彈

   (二)以色列的根本目標沒有實現,不可能前功盡棄。

    本人在前一篇《以軍對哈馬斯實施大規模軍事打擊的動機》一文中,已經闡明了一個觀點:“2006年通過黎以戰爭改變了北部地區的安全環境,這次就要通過對哈馬斯的大規模軍事打擊改變南部地區的安全環境。”以色列所需要的四個條件之一的任何一個都還沒有實現,即:或是哈馬斯告饒或妥協,或是與哈馬斯簽署永不相互發動襲擊的協議,或是聯合國形成不允許雙方互相發動襲擊的決議,或是聯合國決定向加沙地區派出維和部隊。

    目前,以色列已經處於“開弓沒有回頭箭”狀態,如果“徹底改善南部地區的安全狀態”的目標沒有實現,不僅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和官兵生命代價付諸東流,而且執政黨的地位必然垮台。以色列怎麽可能在沒有達到目的的情況下收手呢?

  二、下一階段哈以衝突雙方可能的軍事外交行動

    (一)哈馬斯方麵

    哈馬斯武裝的非正規軍性質,決定了哈馬斯不可能具有對以軍部隊的規模性抵抗能力,因此隻能實施“小組型”和“單兵型”遊擊戰。

    隨著以軍地麵部隊攻入加沙城,哈馬斯隻能利用的特殊的城市結構開展巷戰。對付以軍先進坦克、裝甲車,唯一的辦法是采取小組遊擊作戰和單兵遊擊作戰。

    哈馬斯最可能采取的戰法如下:

    一是“道路爆炸戰”:在以軍可能通過的道路上或者路邊預先設置自製爆炸裝置(哈馬斯幾乎沒有製式地雷),采取人工引爆為主,待以軍靠近時由隱蔽在附近建築物內的人員引爆。也可能少量采取自製的壓發和拌發的爆炸裝置。

    二是“房屋爆炸戰”:將炸藥預先布設在房屋內,待以軍經過房屋旁或者進入房屋時人工引爆或者拌發、拉發引爆。

    三是“地道爆炸戰”:預先在地道內布設炸藥,對進入地道的以軍實施爆炸,要麽直接炸死以軍,要麽炸塌地道“活埋”以軍。

    四是“地道伏擊戰”:不僅利用長期以來修築的大量地道運動兵力,實施伏擊,還會引誘以軍進入,殺傷或俘虜以軍。

    五是 “城市狙擊戰”:利用城市建築物對以軍官兵實施狙擊,並能對以軍官兵造成很強的恐嚇效果。

    六是“自殺爆炸戰”:駕駛裝載炸藥的車輛或者采取人體炸彈,襲擊以軍。此法必須在以軍初步實現控製城市的目標以後,有平民身份掩護才能實施。

    七是“火炮打擊戰”:哈馬斯的火箭彈對攻入城內的以軍不能發揮作用,但會繼續對以色列境內實施射擊。對進攻城內的以軍,則可能采取直射火炮或者火箭筒,實施“狙擊”式打擊,也可能利用迫擊炮對以軍進行曲射。

    由於以軍的封鎖、轟炸、搜剿和摧毀,哈馬斯必將損失大量的武器和生活物資。而哈馬斯主要是靠走私來保障武器彈藥和生活物資,所以哈馬斯大範圍的城市抵抗作戰不可能持續太長的時間,如果以軍占領加沙城的話,哈馬斯最大的可能是轉為零星遊擊戰。

 在哈馬斯領導層方麵,可能的行動主要在於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藏匿指揮”:哈馬斯領導層會像2006年黎以戰爭中的真主黨一樣,主要領導人藏匿起來,實施秘密指揮,開展遊擊作戰。

    二是“尋求支持”:哈馬斯領導層會與阿拉伯國家不斷溝通聯絡,尋求外交和物資方麵支持,請求外交斡旋。

    三是“輿論攻擊”:學習當年真主黨在黎以戰爭中的做法,把宣傳以軍傷及平民的“人道主義宣傳攻勢”做夠做足。

    四是“被迫妥協”:在損失過大、主要領導人或者多數領導人被俘或者傷亡、或者彈盡糧絕等等極為不利的情況下,被迫與以色列形成妥協協議,放棄對以色列的襲擊,或者宣布放棄對加沙地區的控製,將權力交還法塔赫。

   (二)以色列方麵

    以色列的目標非常清楚:通過空中打擊、海上打擊,出動地麵部隊,最大程度消滅哈馬斯的有生力量,最大程度地摧毀哈馬斯的各類設施,最大程度地削弱哈馬斯的軍事和政治力量。

    在軍事行動層麵的目標上,展開地毯式清剿作戰,摧毀哈馬斯地道、工事和武器,消滅哈馬斯武裝人員,力爭抓捕或者擊斃哈馬斯頭目。

    在軍事行動的戰略上,空中堅持偵查監視和轟炸打擊,海上堅持封鎖控製和攔截打擊,地麵將會采取三麵合圍,逐片清剿。

    在地麵進攻的戰術上,將會利用先進的武器裝備,靈活的指揮,采取強行切割,分塊清剿。逐街攻占、逐戶清查、逐洞摧毀。

    在國家領導層麵的行動上,將會堅持推行既定目標,軍事、外交雙管齊下。正如以總理奧爾默特4日在內閣會議上強調的那樣:“為實現既定目標,以軍除在加沙地帶采取地麵軍事行動外別無選擇”。

    外交上,采取軟硬兩手,不斷通過記者招待會或者內閣會議,向外界釋放以色列的決心。

    一是最大限度地爭取理解和支持。以總統佩雷斯4日表示:“以方此次行動不是為了重新占領加沙,也不是為了推翻哈馬斯,而是為了製止恐怖活動。”外長利夫尼指出:“必須終止哈馬斯對加沙地帶的控製才能恢複南部地區的平靜”。

    二是不斷給國際社會施加壓力。以國防部長巴拉克表示:“以軍的地麵攻勢不會輕鬆,也不會短暫,以軍將全力推進此次行動,直至實現既定作戰目標。”這其實也是給國際社會施壓的手段,其背後的含義就是:“如果哈馬斯不宣布永遠放棄襲擊以色列,或者如果不簽署和平協議,或者哈馬斯不放棄對加沙的控製,或者如果聯合國不出台新的有效決議、不采取行動製止哈馬斯、不向加沙地區派出維和部隊,以軍就不會停止軍事打擊!” (作者:雲南德宏軍分區副司令員 羅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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