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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孔子的軍事民本思想
2008年09月01日 09:32:43  來源:新華博客

孔子的仁學,把由殷商至西周濫觴的民本思想,推向了一個新階段。他將這個思想引入軍事領域,用以觀照戰爭問題,產生了獨具特色而又影響深遠的軍事民本思想。本文僅就孔子的軍事民本思想做一探討。

    攻守在民

    民眾在戰爭中處於何種地位,民眾對於戰爭勝負起什麽作用?隨著春秋末期戰爭的頻繁發生,這個問題越來越鮮明地提到軍事政治生活中來,擺到了思想家們的麵前。孔子對這個問題不僅十分關注,而且給予了正確的回答。《說苑·指武》載:魯哀公問於仲尼曰:“吾欲小則守,大則攻,其道若何?”仲尼曰:“若朝廷有禮,上下相親,民之眾皆君之畜也,君將誰攻?若朝廷無禮,上下無親,民(之)眾皆君之仇也,君將誰與守?”於是廢澤梁之禁,馳關市之征,以為民惠也。

    這是孔子晚年的成熟思想。魯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在外顛沛流離十餘年的孔子回到了魯國,不甘寂寞的魯哀公向他谘詢“小守大攻”的道理。孔子在回答中闡述了一個深刻的道理:民眾擁戴之至,則無可攻者;民眾仇怨之至,則無與守者。攻守之道,全在民心向背;勝負之理,皆在統治者執行不執行親民、惠民的政策。就戰爭中攻守之勢和大小之力來說,孔子把民眾對於君主的製約,也就是民眾在戰爭中的作用,概括為兩種形態:“君之畜”和“君之仇”。這種理論概括和孔子的另一闡述民本觀的名言有著血緣關係:“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君之畜”無疑是“載舟”之水,而“君之仇”當然是“覆舟”之水了。以“君之仇”去攻守,當然無勝利可言,以“君之畜”去攻守,才能有致勝的基礎。盡管孔子的話說得太滿,但其中蘊含的真理性是顯而易見的。孔子的這個結論,也是對春秋時期眾多實戰經驗的總結。如公元前576年,楚與晉會盟,楚國又北上進攻鄭國、衛國,與晉爭霸,晉國的欒書要對楚進行報複,韓厥說:“無庸,使重其罪,民將叛之。無民,孰戰?”意思是說現在不用理他,楚國背信棄義,驅使國人進行不義之戰,民眾將叛離,失去民眾,誰還為之作戰?再如公元前667年,晉國將要攻伐虢國,士蔚說:“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這裏士蔚明確指出,待虢公驕奢失去民心,沒有民眾擁戴支持之時,再去進攻他,想防禦我軍的進攻,可沒有人為他打仗了。所以,終春秋之世,無民不可戰守的觀點成為時代軍事思潮,這是孔子攻守在民理論的實踐基礎和思想素養。許多戰爭中的成敗得失揭示了這一點,士蔚說的“禦我誰與”,韓厥說的“無民孰戰”,與孔子說的“君將誰攻”、“君將誰與守”的思想主旨是一脈相承的。

    春秋時期戰爭頻仍,戰爭的人力物力消耗,益發顯示出民眾在戰爭中地位的重要。貴族統治階級要取得戰爭的勝利以維護自己的政治、經濟地位,就不得不去重民、親民、惠民。怎樣才能做到這點?在這裏孔子開的藥方有二:一是政治上要“朝廷有禮,上下相親”。這肯定不是一劑“新藥”,是用傳統的以宗法等級製度為特征的“禮”來規範、調整階級矛盾和階級關係,以便做到“上下相親”。但為了達到使民眾成為“君之畜”的目的,統治者必須向下層貴族士、自由民和奴隸做些讓步,表示“親民”,這就為板結的宗法社會吹進一絲活氣。順應潮流的新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代表真的這樣做了,就贏得了民眾的擁戴,也就獲取了贏得戰爭的雄厚力量。二是經濟上“廢澤梁之禁,馳關市之征”。放寬經濟政策,發展農業,繁榮商貿,減少稅收,也就是在經濟生活上,讓被剝削階級有個基本能維持生存的溫飽,使他們能夠為戰爭提供必要的物力人力保障。民富則國殷,民強則兵壯,魯國采取的一係列“惠民”政策,是取得民眾擁戴,增強攻守實力的措施。

    民眾對於戰爭的意義既然有“君之畜”和“君之仇”兩種形態,孔子軍事民本觀的注意力,則側重於強調政治統治者、戰爭指導者防止民眾成為“君之仇”,而通過統治者的開明舉措,爭取民眾成為“君之畜”。孔子對能夠博得民眾擁戴的政治家、軍事家大加讚揚。《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載:晉將伐宋,使人覘之。宋陽門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哭之哀;覘之反,言於晉侯曰:“陽門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民成悅宋,殆未可伐也。”孔子聞之曰:“善哉,覘國乎!《詩》雲:‘凡民有喪,匍甸救之。’子罕有焉。雖非晉國,其天下孰能當之?是以周任有言曰:民悅其愛者,弗可敵也。”

司城子罕為宋國的執政卿大夫,素有“仁相”之稱,據說“宋在三大萬乘之間。子罕之時,無所相侵,邊境四益,相平公、元公、景公以終其身”。司城子罕的親民之舉,引起了晉國高級間諜的注意:守衛都門的基層軍官死了,子罕表示了真誠的哀悼。晉國的間諜從中看出民心在宋,“殆未可伐”!執政者親民,上下相親,對敵國產生了巨大威懾力量,使其不敢輕舉妄動。孔子認為二等侯國的宋做到了親民愛民,強大的晉國不敢攻伐它,天下誰也不能抵抗它的力量!由此,他引證古人周任的話得出結論:民悅其愛者,弗可敵也!被民眾歡迎擁護,就無敵於天下。孔子希望國家領導者和戰爭指導者都像司城子罕那樣視民如傷,成為“民悅其愛者”,因為這樣有利於為贏得戰爭凝聚力量,使“君之仇”得到淡化和消除,轉化為“君之畜”。

    既然民心向背決定戰爭勝負,那麽戰爭發動與否也取決於民眾的擁護與反對,孔子發現了這個判定戰爭是否發動的價值尺度,他說:明主之所征,必道之所廢者也。彼廢道而不行,然後誅其君,改其政,吊其民而不奪其財也。故曰明主之征也,猶時雨也,至則民說(悅)矣。是故行施彌博,得親彌眾。

    大概這是吊民伐罪戰爭觀的最早出處。在孔子看來,征伐對象必須是“廢道”者,也就是“朝廷無禮,上下無親”者。因為有“廢道”之君,必然有苦難之民。因此而發動的征伐師出有名的,是正義的,是討伐暴君,拯救黎民,不以擴土掠財為目的,不僅會得到本國民眾的支持,而且會得到敵國民眾的響應,像得到“及時雨”那樣令人欣喜,這樣的戰爭特點是“行施彌博”,結果是“得親彌眾”。孔子常常舉例,說湯伐桀、周伐殷就是這樣的戰爭。如果違反這個原則而起動戰爭機器,孔子是堅決反對的。把敵我雙方民眾是否歡迎擁護作為是否發動戰爭的價值標準,應該說是很有進步意義的戰爭觀。

    孔子進而認為,一場戰爭是否值得肯定,要看它是否給民眾帶來利益。有一次,弟子子貢覺得管仲沒有忠於他先前的主人公子糾,反而去輔佐公子糾的政敵公子小白(即齊桓公)成就霸業,是“非仁者”,孔子教誨他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管仲輔佐齊桓公所進行的爭霸戰爭,一定程度上製止了諸侯紛爭戰亂不息的狀況,消除了周邊落後的少數民族政權對中原各侯國先進生產關係和先進文化的威脅;促進了各國的經濟、文化交往,客觀上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民免受戰爭負擔之累和戰亂離散之苦。這場戰爭給人民帶來的好處是長期的,從齊桓公時期到孔子生活時期,已愈百年,“民到於今受其賜”,因此不是“非仁”之戰,而是仁戰。孔子激烈反對“刈百姓,危國家”,給民眾帶來苦難的戰爭。在2000多年前,孔子能把是否給民眾帶來利益作為評價標準,充分肯定齊桓公爭霸戰爭的曆史作用,眼光是犀利的,思想是難能可貴的。

    民本觀念的確立,使孔子在戰爭力量的對比中,把民心向背作為比較雙方優劣的重要條件,作為戰略決策的重要籌碼。請看他提議進行的兩場戰爭中,他對敵我雙方力量對比的著眼點:齊陳恒弑其君壬於舒卅。孔丘三日齊(齋),而請伐齊,三。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恒弑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衛靈公聞孔子來,喜,郊迎。問曰:“蒲可伐乎?”對曰:“可。”靈公曰:“吾大夫以為不可。今蒲,衛之所以待晉楚也,以衛伐之,無乃不可乎?”孔子曰:“其男子有死之誌,婦人有保西河之誌。吾所伐者,不過四五人。”

    這兩場戰爭,事實上都沒有發生。孔子對敵我雙方軍事實力的比較,也包含著某些主觀武斷的成分。因為我們從史料中了解到,齊國的正卿陳恒弑其君,民眾叛離的情況並未那麽嚴重,他還是較得民心的;衛國蒲邑宰公叔氏的叛亂,其實力也不止四五個人。但孔子在比較敵我雙方戰略力量時,著眼點放在充分考慮民力民心的因素,把其作為戰略決策的主要內容,作為主戰的主要依據,是滲透著民本思想的,也是正確的認識。在有關戰爭勝負的諸多因素中,民心向背,民力多寡,是首要的決定性的因素。

    孔子晚年喜歡研究《易經》,更加堅定了攻守在民的思想觀念。他在解釋《易經·師卦》“師貞,丈人吉,無咎”這句卦辭的義理時說: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比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孔子《彖傳》闡述的義理是:師是部署眾多,貞是守持正固。能使眾多部署心悅誠服地堅守正道,聽從指揮,就可以王天下,譬如剛健居中者,在下相應於尊者;履行危險之事,而順合正理,憑借正義行師動眾,攻伐天下,是為民解除苦難病痛,百姓會紛紛服從,勢必獲得吉祥,哪裏會有咎害呢!孔子《象傳》闡述的義理是:師卦上坤為地,下坎為水,卦象是地中有水,水聚地中,象征兵士就在民眾中間。君子學習這一卦應當懂得廣容百姓、聚養眾人的道理。因為古代兵農合一,平時秉耒耜的農夫,戰時就是執幹戈的士兵,所以容民畜眾是戰爭指導者要特別關注的內容。總之,孔子把戰爭領導者“能以眾正”、“而民從之”和“容民畜眾”看做是師吉無咎,進而王天下的必要條件,為他攻守在民的戰爭觀奠定了哲學基礎。

取信於民

    從得民者勝,失民者敗,無民不可戰守出發,孔子強調戰爭指導者要取得民眾的信賴和信任。孔子在評論爭霸戰爭史時,肯定和讚揚了晉文公“示信於民”的政策:

    晉文公攻原,囊十日糧,遂與大夫期十日。至原十日而原不下,擊金而退,罷兵而去。士有從原中出者,曰:“原三日即下矣。”群臣左右諫曰:“夫原之食竭力盡矣,君姑待之。”公曰:“吾與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信,吾不為也。”遂罷兵而去。原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歸乎?”乃降公。衛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從乎?”乃降公。孔子聞而記之曰:“攻原得衛者,信也。”

     據《左傳·僖公二十七年》記載:“晉侯(晉文公)始入而教其民……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宜其用。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為什麽要“示信”?晉文公說:“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晉文公把講究信用看成國寶民庇,是爭取民心軍心事關重大的原則,寧可放棄垂手可得的城池,也不喪失民眾的信任。否則,損失就大啦!“信以庇民”,是晉文公強調的核心。庇,庇護之意也。誠信才能護民。孔子以“信也”一詞,概括晉文公攻原得衛戰例的曆史經驗,見解高妙,一語中的。

    “信”的概念,早在孔子之前,就被使用到戰爭中來了。據《尚書·湯誓》載,成湯攻伐夏桀時,在都城告喻人民的誓詞中,就有“爾無不信,朕不食言”的話。成湯用強調自己講信用、守誓言的辦法,使“眾庶”信賴自己,以成就戰勝夏桀的偉業。春秋時期,軍事領導人對自己部屬要信守不欺的觀念,較為普遍地實行於軍中。如孔子出生前24年的公元前575年,發生了晉楚鄢陵之戰。楚國的元老重臣申叔時把“民不知信,進退罪也”這一條,作為楚國要戰敗的一個原因。是說人民不知將帥的信用何在,戰陣之時進亦罪,退亦罪。後來戰局的發展,證明他的分析是正確的。孔子把立信、守信、示信作為軍事領導者一個重要品格,認為它是將帥和兵民之間互相信賴,從而產生感召力、凝聚力和威懾力的前提和保證。有史料表明,孔子把信服兵民的思想傳授給弟子,弟子在行軍作戰中貫徹了這個思想原則。《左傳·哀公十一年》載:

    冉求帥左師,管周父禦,樊遲為右。……(魯)師及齊師戰於郊,齊師自稷曲。

    (魯)師不逾溝。樊遲(對冉求)曰:“非不能也,不信子也。請三刻而逾之。”為之,眾從之。師入齊軍。

    孔子的學生冉求以家宰的身份統帥左師參戰,這在春秋晚期是開創性的舉動。戰爭關鍵時刻——齊軍已經在魯國都城南門外稷曲的地方擺開進攻隊形,但魯軍不信任冉求,即使能越過護城河迎戰也“師不逾溝”。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左師副帥樊遲及時指出,並非魯軍沒有攻擊能力,而是不信任統帥的號令。他建議冉求與軍士訂立戒約,反複申明。冉求采納了他的建議,申明戒約,取得了兵民的信任,又身先士卒逾越護城河,部屬由“不信”到“眾從之”,緊隨冉求其後,展開攻擊,衝入敵陣,擊潰齊軍。冉求和樊遲這兩位學生以奪得抗齊戰爭勝利的卓越行動,實踐了老師孔子信於民而後求戰的軍事思想。

    由孔子學生的統軍實踐和孔子的諸多論述看來,無信即不得民心,無信即無戰爭勝利。孔子多側麵地講到“立信”對於政治家、軍事家實現政治、軍事目標的意義——強調信是領導者取得民眾擁戴的前提:“信則人(民)任焉”。“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民無信不立。”“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在孔子的思想中,“信”是治政統軍的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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