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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真假賣國賊的較量:罵賣國賊者反成真“賣國賊”(圖)

(2008-10-15 13:50:57) 下一個


罵賣國賊者反成真“賣國賊”

真假賣國賊的較量:1979年“渤海二號”沉船事件(圖)

2008年09月19日 10:41
新聞午報

 

1979年11月25日淩晨3時30分左右,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從國外引進的“渤海二號”鑽井船,在渤海灣遷往新井位的拖航中翻沉。當時船上74人,7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700萬元。這是石油係統建國以來最重大的死亡事故,也是世界海洋石油勘探曆史上少見的。當時對石油部的公開指責和私底下民間的謾罵,都是因“渤海二號”事件誘發的。但關於對外開放究竟是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的爭議和交鋒,其實是當時中國兩種觀念、兩種思潮的激烈鬥爭的一種表現。

“渤海二號”事故給中國石油人帶來毀滅性衝擊

如今年屆四五十歲的人都知道當年中國海洋上所發生的“渤海二號”沉船事故,因為這個事故產生的影響實在太大了。大的原因不僅僅是一下有72名石油工人遇了難;還因為“渤海二號”事件發生在1979年11月25日,它正是中國改革開放初始,尤其是中國海洋石油對外合作最重要關頭和最熱鬧的時刻。

“渤海二號”沉船事故給當時的石油部和中國石油人帶來的衝擊之大,幾乎是毀滅性的。首當其衝的是才上任不到兩年的石油部部長宋振明被免去部長職務,其次是主管石油工作的國務院副總理、中國石油工業的主要組織者和領導者康世恩被記大過處分。這樣的處分決定,在共和國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對一向紅旗飄飄、戰功顯赫的石油工業戰線來說,這種打擊是空前的。連一向不用動一下聲色就能指揮石油千軍萬馬的餘秋裏此刻說話也沒幾個人聽了,他本人時常也被人在報刊上不指名道姓地說三道四……

“渤海二號”事件沸沸揚揚了半年多時間,最後的具體“責任者”便落到了馬驥祥身上,他被判了幾年徒刑。這樣一位曾經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及為中國石油建設立過卓越功勳的“老八路”、“老石油”的被判刑,對所有石油人來說,其感情的傷害是嚴重的,甚至是殘酷的。任勞任怨的馬驥祥,刑滿後又回到石油係統工作了一段時間,不久便辦了離休手續,於1996年1月25日去世,終年75歲。

秦文彩是“渤海二號”事故僅存的幾個沒有受到多大牽連的石油部領導之一。因為那個時候,他正忙於主持同幾個國家的石油公司談判而在各國間奔走。

國務院對“渤海二號”事故作出決定後,石油部連部長一職都空缺在那裏,臨時由一位副部長主持工作。

這年秋天,秦文彩從解放軍總醫院回來的路上,他心裏堵得慌:他剛剛從康世恩的病房裏出來,65歲的老部長在吃了處分沒多長時間便突然倒下了,經醫生檢查,發現是膀胱癌。這在石油人心目中,仿佛又是一個“渤海二號”事件。

秦文彩的心在流淚。然而他無法停止和拉回已經駛出海岸的中國海洋石油對外開放的合作航船……與法國、日本和美國阿科等公司的合同已經簽訂,諸多國家的物探船隊早已在南海、東海和渤海灣展開工作,如果因為中方的原因,這些合作受到影響和耽誤,其產生的損失將是巨大的,而且必須由中方承擔。秦文彩感到自己如泰山壓頂……

“魏宗國”美國發文,成為渤海論證會的導火線

就在國務院正式作出對“渤海二號”事件的處理意見的同時,石油部緊接著麵臨的一場更大考驗已經逼近他們——這就是後來引發的不得不由鄧小平親自出麵過問、中央組織的由24個部委和眾多新聞媒體參與的秦文彩領銜上百名石油專家和從事海洋石油對外合作工作的一群“賣國賊”,同把他們推上“審判台”的“愛國者”們麵對麵交鋒的“3·23大論戰”,它的官方名稱是“渤海論證會”。

一時間,石油部上空黑雲陣陣,弄得秦文彩手下的那些正在跟外國人談判的外事人員都像做了什麽虧心事似的不敢昂首走路。

“石油部臭!”

“石油部出了一批吸血鬼!”

“石油部的人不把人民的血汗錢當回事!”

“石油部裏有賣國賊……”

這樣的罵聲,秦文彩和石油部的人經常能在街頭和公共汽車站台上聽到。那時“小道消息”不比現在的手機短信傳播慢。

對石油部的公開指責和私底下民間的謾罵,都是因“渤海二號”事件誘發的。但關於對外開放究竟是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的爭議和交鋒,其實是當時中國兩種觀念、兩種思潮的激烈鬥爭的一種表現。它不僅僅是人民內部觀念與思潮的交鋒,中間也摻雜著“四人幫”的殘餘勢力的惡意攻擊及“兩個凡是”的陰影。秦文彩他們麵臨的這場鬥爭,首先是來勢凶猛,其次是鋪天蓋地,再次是裏應外合,大有徹底扼殺鄧小平和黨中央製定的對外開放決策之勢。

導火線是美國紐約的一份中文報紙——《華僑日報》上的一篇文章。這篇署名“魏宗國”的文章發表於1980年1月25日,距“渤海二號”沉船事件公布一個來月,距秦文彩他們與日本、法國和美國石油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半年時間。

“魏宗國”——(“衛中國”的諧音),其文章一上來就充滿著火藥味,他出於對“賣國主義者的強烈義憤”,對石油部主持簽訂的中日兩國之間石油合作合同進行了“剖析”,認為:“中日合作勘探開發渤海石油的協議中,中方和日方的報酬比例為1∶1.5;而國外的合同資源國和外國投資者的分成比例一般是4∶1。”顯然,這麽大的反差,說明了中國石油部和一些官員在與長期敵對中國的日本人“做著不可見人的勾當”。文章還以“事實”說明:“合同簽訂不到幾十天,日本人已將其投資的7億美元。連本帶利賺回來了!”“魏宗國”據此預言,中國與日本的合作,將使中國在“15年的合同期內,損失1000億美元”。

這還了得!當時中國人的生活水平非常之低,整個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才多少?1000億美元的概念,在大家的心目中,是個不可思議的數字。

“石油部的人到底在幹什麽?他們是想把我們中國出賣給小日本啊?”中國人有“窩裏鬥”的毛病,現在一聽說有人要出賣國家利益,於是便有人立即呼應起來。這時候,中科院情報所有一位女士,借著自己的工作便利,當她讀到“魏宗國”的文章後,出於“愛國主義”的強烈責任感,大有拍案而起的勇氣,立即將自己的一腔“愛國熱血”,傾灑在筆端——她以萬字檄文,向中央領導反映石油部的“賣國主義行徑”和“鐵的事實”。信發出的時候,還附了《華僑日報》“魏宗國”的那篇文章。

鄧小平沉思良久,批示約集專家召開論證會

對“魏宗國”和中科院那位女士的“愛國主義”行為,呼應的人很多,加上石油部“渤海二號”事件的出現,“賣國主義者”被無情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秦文彩、張文彬,當然還有康世恩,他們都是被人背後謾罵為“賣國賊”的代表人物。整個石油部仿佛也都成了被“資本主義和帝國主義俘虜”了的陣營。

中科院那位女士的那封信一路過關地走到中共最高層手裏,最後到了鄧小平辦公桌的情況說明了一點——誰也不敢輕易放掉石油部那麽大的一個“賣國集團”。

這回輪到鄧小平沉思了:是啊,這一陣子社會上對於改革開放說三道四,講什麽的都有,其中在利用外資和對外開放問題上暴露出的是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的激烈爭論。

什麽是愛國主義?什麽是賣國主義?什麽是真愛國主義,什麽又是假愛國主義真賣國主義呢?所有這些問題一定要讓我們的人民認識和了解清楚!

在搞清楚這些問題時,要防止“左”的東西,同時還要防止右的,總之,講改革開放、解放思想,都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

鄧小平靜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將那封信和“魏宗國”的文章擱在一邊,然後點上一支“大熊貓”,開始了思忖……許久之後,他拿起一支紅芯鉛筆,在信的上端重重寫下一行批示:秋裏、穀牧同誌:請你們約集一批專家,好好論證一下。

那一段時間,餘秋裏心情非常不好,石油部宋振明部長被撤職時常有人將各種怨氣怨言傳遞到他餘秋裏的耳朵裏,而報刊上公開的和不公開的指名道姓地點他餘秋裏的也已經很多了,似乎石油部成了一個“賣國賊”的大黑窩,他餘秋裏就是這個“賣國賊大黑窩”裏的“總後台”。

“有人就這麽說你!”餘秋裏的子女中就有人對他這樣說。

每每此時“獨臂將軍”都會大發雷霆一通:“狗屁!他們知道個狗屁!我們石油部要有賣國賊的話,中國就不會有大慶油田、勝利油田了!早就讓帝國主義踩在腳底下了!”

但是在外麵、在工作場合,餘秋裏仍然保持著國家副總理和老將軍應有的風度,他冷靜地思考和應對著眼前的艱巨任務和風雨飄搖的海洋石油對外開放之航程……他相信自己的老部下康世恩、張文彬和秦文彩他們不會做出不利於國家和民族的事,更相信廣大石油工人和石油部的幹部們是經得起考驗的。

“文彩,你們要認真準備,做好匯報,闡述你們的意見、觀點。因為這個問題很敏感。有人罵我們是‘寧贈友邦,勿與家奴’。我們要認真研究,要自己心中有底,看看對在什麽地方,錯在什麽地方。還有哪些地方有問題,一點也不能馬虎和含糊。”餘秋裏很快把秦文彩叫到能源委的辦公室,及時作了布置和交代。

一起參加談話的還有能源委副主任楊波同誌。他補充道:“這次證論,來頭不小,你們要充分重視。到時候,要講出為什麽要對外合作,那些項目是怎樣批準的,都要講清楚!”

“是!”秦文彩堅定地向兩位領導保證道:回去馬上著手準備,一定全力應對這次大辯論、大論證。

論證會陣營空前豪華,但火藥味極濃

1981年3月23日,一場聲勢浩大、陣營豪華、氣氛異常嚴肅的論證會,在北京六鋪炕的石油部大樓五層會議室如期舉行。

“真正奉行和執行愛國主義行為的愛國主義者,被罵成了賣國賊;而有些人,在那次大論戰中,卻是以愛國主義者的身份和嘴臉出現,你說可笑還是可悲呢?”三十年後的今天,秦文彩這樣問我。

所有答案都會在客觀的和鐵的事實麵前獲得結論。

此次論證會的陣營之豪華是空前的,原因有二:一是參加的單位之多,除了石油部,還有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科委、全國人大法製委、中共中央書記處研究室、地質部、石油部、財政部、外貿部、外交部、國家海洋局、中國銀行、中國貿促會、中國地質學會、中國地球物理學會以及新華社、《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24個國家部委及主流媒體單位;二是近百名國內頂級的專家,主要是從事石油和地質及經濟、法律方麵的專家,他們中有為新中國石油事業作出卓越貢獻的黃汲清、張文佑、顧功敘、翁文波、侯祥麟等石油與地質專家,還有馬洪、徐壽波等等。

會議的主持人,是江澤民同誌。那個時候的江澤民是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副主任,這個論證會是中央決定由進出口委與能源委一起主持召開的。另一位主持人是楊波同誌。

第一天的會議在江澤民的主持下宣布開始。隨即,身兼能源委主任的餘秋裏副總理作了簡短講話——因為此刻的餘秋裏雖為國務院副總理,其實論戰的另一方早已私下裏把他同樣列在了“慫恿和指使石油部進行賣國行為的總後台”的角色,所以餘秋裏非常知趣地在作了一番開場白後,很快離開了會場。

不過,餘秋裏作為國務院領導,他的開場白說得還是非常有力。他說:“勘探開發海上石油,是中國石油工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是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決策,中央對此極為重視。這次論證會,應在經濟、技術方麵充分論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目的是搞好我國海上石油勘探開發的整體工作。”

餘秋裏走後,秦文彩注意到,本來火藥味就很濃的會議現場,一下又顯得氣氛更加凝重與沉悶。令他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那個寫信告到鄧小平那兒去的女士,今天顯得十分得意,眼睛不時地在現場到處尋覓和探秘什麽。而新聞單位的一些記者仿佛也把她當作了“英雄”,不時地走過去與她交流和交換聯係的電話號碼。“沉住氣,現在我們是‘被告’呢!”秦文彩暗暗告誡自己。當他把這種告誡的目光傳遞給坐在自己身邊的趙聲振、鍾一鳴等人時,反倒覺得有些好笑了:因為秦文彩看到趙聲振、鍾一鳴他們個個比自己更加正襟危坐、神情嚴肅地坐在那兒,還真有點兒“被告”的樣子。

“哎,用不著這樣,我們是莊嚴陳述的!沒什麽了不起。”秦文彩胳膊和目光並用,向自己的戰友們送去力量。

頓然間,他看到趙聲振、鍾一鳴等人的臉上露出一絲寬慰和充滿勝利信心的微笑。

作為主要“被告”,秦文彩必須首先要代表石油部作一個總體的發言。而他的發言,是經幾位從事對外合作的同誌共同起草完成的,當然也經過石油部黨組主要負責人看過並同意的。盡管如此,秦文彩知道,這一次發言,意義非同尋常,既要回答罵他們“賣國賊”的那些人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用事實來回答黨中央和鄧小平同誌主張的中國石油對外開放的決策的正確性和已經做的工作是完全符合國家利益、符合人民利益,以及是怎樣與國際海洋石油開發的通用法則與做法接軌的。秦文彩深知自己肩上的責任……

“現在,我代表石油部發言。”秦文彩從座位上站起來,說得簡潔又擲地有聲。

“……中國海洋石油的對外合作,對中國主權沒有任何損害。合同區塊劃分大小,都是由我們主權國來決定的。合作區塊的主權永遠屬於我們中國!”

這是針對那些把石油部按照區塊劃分同合作國石油公司進行勘探開發說成是“出賣主權”的說法的正麵回應。

之後,秦文彩從八個方麵,就中方與外國公司合作勘探開發海上石油吃不吃虧、合同主要內容和具體操作等問題,一一作了詳細的闡述。他的長篇發言,簡單地歸結為:

——勘探期內,不論有無商業性油田發現,全部勘探費用由日方(或其他外方)獨自承擔;

這麽好的買賣有什麽錯?會場上,有人已經開始在私下裏討論和交換意見了。

——雙方投資購置、建造而形成的固定資產,最終歸中方所有;

那是用人家的錢建起來的東西,有的肯定還是比較先進的設備和裝備,我們少花錢就能得到它,這是一樁便宜買賣嘛!有人輕輕拍手叫好。

——油田從開始商業性生產之日起,無論成本高低,也不管盈利多少,首先提取年產原油的42.5%作為中方固定留成;

嗯,這一條得細細研究,42.5%是多還是少呢?聽聽再說。

——所發現的油田建成並進行商業性生產的兩年中,中方可以接管操作權,操作費按年產量的15%由中方包幹;

一旦發現了油田,就把操作權拿回來,這很重要。應該說這做法很好嘛。

——油田在投產後的15年內,日方可獲得年產原油的4.8%作為投資回報;

15年?4.8%?是多還是少了?不過,人家花了好幾個億美金來幫我們勘探開發,風險是很大的。如果沒有發現油田,所有投資都得扔在海裏。找到油田讓人家獲得一定的回報這很正常,而且人家來投資本身就衝著要賺點錢、占些小便宜的嘛!我看這條沒問題!

——回收雙方的投資和利息,其年額度不能超過年產原油的37.7%;

這又是一個什麽概念?噢,就是用原油來抵償投資方的投資與利息,可以嘛!我們就是因為國家窮,沒錢,才找人家來合作嘛!國際慣例應該是多少?聽聽,聽完再問問。

——合同期內,每個油田的累計采出量,不得超過整個油田儲量的85%;其餘的15%歸中方所有;

嗯,這規定好。如果合同償還期的15年內把油田的油都采完了,不等於為別人開發了嘛!留出保底儲量是主權的體現。好!不過15%到底是多還是少了?

——油田建設開發投資,中、日(外方)的投資比例為51%∶49%。中方的投資,原則上由日方(外方)提供低息貸款。如中方擁有自有資金,也可以不用日方(外方)貸款。

對嘛!一旦油田建設開始,我們是大股東嘛!中國就是現在窮,窮了你就得讓點利給人家。我看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嘛!

可不是,哪像那些人傳言的是賣國行為,更沒有喪失什麽主權嘛!

我從一開始就不相信,堂堂人民共和國石油部,怎麽可能做賠本的買賣?再說,他們的每一個項目都是經國務院批準的。要說在同外國公司合作中,有沒有個別人想占點小便宜,我不敢保證,但誰想說石油部的人都是“賣國賊”,他們幹的都是“喪失主權”、“為外國賺大錢”的話,打死我也不相信!

“不相信!我看那些說三道四的人是別有用心。”

以強有力數據,一一反駁“魏宗國”指責

秦文彩在台上一條條陳述的時候,台下已經有人不停在竊竊私語。然而再看看另一方也不含糊,他們(她們)一個個不時瞪大眼睛看著秦文彩,不時又拿著筆在紙上“刷刷”地寫著,並交頭接耳地互相鼓著勁,全力準備著進攻……

“下麵,我想就用一些具體的數據和事實,來回答《華僑日報》上‘魏宗國’一文中提出的那些問題。我要在這裏嚴正聲明的是,‘魏宗國’的這篇文章中所列舉的數據幾乎沒有一個是符合事實的!”

論戰正式開始了!秦文彩開始了他對《華僑日報》“魏宗國”文章的一一反駁——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魏文所說的‘日本在15年內,享有石油出產的42.5%’,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按照合同,一旦找到油田,在原油總產量中,我方享有42.5%的固定留成油,還有15%的操作費包幹;而日方隻有4.8%的報酬油。至於其餘的37%的原油,合同中也寫得清清楚楚,是中方按照國際市場的價格出售給日方的——特別要說明的是,我們這樣做,既得到國務院的批準,同時又根據國際油價基本上是朝著不斷漲價的情況來確定的,所以說它的出售定價,是根據產油時的國際油價來確定的。這既合理,也總體上有利於我們這一方。至於為什麽要把37%的原油賣給日方,我們在合同裏也非常清楚寫明白了,它是作為我方投資建設和開發油田所需的經費的還貸和需要還付的利息。一旦償還完畢建設投資和利息後,原油銷售收入,則完全歸中方所有。在這一點上,‘魏宗國’的文章混淆了基本概念和基本事實。”

“其次,魏文中說‘中日協議中石油產權的報酬比例,雙方幾乎高達1∶1.35’,這完全是沒有絲毫根據的無稽之談。下午,我想請諸位認真看一下我們與日方簽訂的合同文本,便知真相。在此,我想先向大家說明一下,按中日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測算,扣除雙方投資的本息及操作後,中方與日方的淨收入的比例平均為9∶1,如果是發現了高產油田,這個比例可以達到13.9∶1;產量低的油田,其比例也可保持在8.81∶1的水平上。”

“你們問世界其他國家同類的石油合作合同的比例是多少?我可以告訴你們:大約在4∶1的水平。也就是說,資源國和投資合作商之間的分成比例一般為4∶1。請聽清楚了:我們同日方簽訂的分成比例的平均水平是9∶1,高出一倍以上!”

“第三個問題是:魏文中講到的所謂的日方‘不到十幾天,7億美元的投資已連本帶利全部收回’,則更是違背基本事實的。按照合同規定,日方在渤海灣的勘探開發投資遠不止7億美元,且按照現在的合同規定,日方想收回其基本投資最少也得7年,怎麽可能在十幾天內收回投資呢?魏文的那種說法,不僅完全不符合事實,即使在國際海洋石油合作開發史上也是從沒有這種先例的,而且幾乎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不知是‘魏宗國’先生缺乏這方麵的基本常識,還是有意捏造出這樣的天方夜譚!”

“嘿嗬嗬——”秦文彩聽到下麵已經有哄笑聲了。

突然他提高聲調:“最後我想指出的是,‘魏宗國’的文章中說日方在收回投資後,‘所得到的將是源源不絕的免費原油供應,是價值千億美元的石油資源’,這更是完全沒有根據的。至於所謂的‘價值千億美元的石油資源’,一是石油資源永遠屬於我們資源國國家所有;二是千億美元的石油資源,意味著我們渤海灣要發現相當於7個大慶油田,或者說會有兩個歐洲北海油田的資源量!我和我的同行對渤海灣再樂觀的估計,也沒有想得到可能有7個大慶油田或兩個北海油田這樣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偉大發現!”

“嘩——”秦文彩結束講話,台下頓時響起熱烈鼓掌。

有幾個人的臉色特別難看。其中有那位女士。

與“原告”正麵交戰,再次贏得掌聲

“誰對秦文彩同誌的發言有異議或問題,可以自由提出來。”楊波清了清嗓子,示意會場安靜。他把目光移到以那位女士為代表的“原告”一方。

“我想問:石油部在不同地質部商量的情況下,便同外國公司簽訂了協議,這樣做是否超過了石油部管理的範圍?”早已耐不住的那位女士站了起來,對著秦文彩責問道。

“海洋石油的對外合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石油部隻是作為職能部門在行使自己的工作職責。再說,地質部孫大光部長是知道我們的工作的。”秦文彩站起來回答道。

“你們是不是在搞租讓製?”另有人提問。

“不是。”秦文彩回答得幹脆,“我們搞的是風險合同。它是一種中外雙方平等互利的合作模式。而且,即使在合作區塊內,我們中方也保留著打井的權利。”

“南海對外合作,你們有沒有同總參商量過?”有人提出一個軍事保密問題。

“是的,我們不僅與總參有過多次的溝通與協商,而且國務院在作出相關決定時,總參的同誌是參加了會議的。”

“聽說外國公司都有自己一套非常有經驗的談判專家和經濟學家,你們都是新手,談判能不吃虧嗎?”

“這同誌提得很對。確實,我們在對外合作中深感自己的經驗不足,特別是一些專業的法律和條款問題,有時被搞得頭都會痛,但有幾點可以保證我們在談判中少吃虧、不吃虧:一是我們的同誌虛心好學,包括我們的副總理康世恩同誌,用他言傳身教的作風,帶領我們從不懂到懂、再到完全能懂並一直到熟練;二是我們為了避免吃虧,盡量地多選擇幾種方案進行比較,從中選擇更有利於我們的最優方案;三是我們也請了第三方有豐富經驗的國際專家幫助我們一起工作;第四點最重要,是我們參與對外合作的同誌,他們都是石油部百裏挑一的好同誌,他們對國家、對黨、對我們的人民忠心耿耿,勤勞機智,工作一絲不苟,並且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十分注意在實踐中進取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把與外國公司所簽訂的合同給國際上著名的石油公司和專家們看後,他們一致認為我們中方不僅沒有吃虧,而且應該說是極有利於我們中方的,屬上佳或最佳的方案……”

再一次熱烈鼓掌。

“我記得非常清楚,那九天半的時間裏,我們不是在五樓的大會議室進行集體論戰,就是在下麵的小會議室翻閱資料,準備迎接挑戰。”現年75歲的邱中健院士站在他的辦公室,推開窗戶,指著中石油西南方向的那棟樓,給我講述約三十年前的那次大論戰。“很熱鬧,有人說我們是賣國賊,很好笑,怎麽可能呢?當時從事海洋石油領導工作的一些同誌,都是從舊社會過來的人,像餘秋裏、康世恩和張文彬、秦文彩他們,都是打過仗的人,像我和黃汲清、翁文波這樣的舊知識分子,在新中國成立之前,都吃過帝國主義和日本人的苦頭,怎麽可能做出賣國的事嘛!”

罵賣國賊者反成真“賣國賊”

“渤海論證會”,亦稱“3·23論證會”,是中國對外開放初期一次規模最大、聲勢空前、內容廣泛的大論戰。它涉及到主權問題、經濟問題、外交問題、軍事問題和勞資問題等等方麵,是一次為中國全麵對外開放作先導的理論與實踐的大辯論、大交鋒和大總結。正如後來江澤民等同誌在向中央財經委領導小組匯報時,中央領導充分肯定的那樣:渤海石油勘探開發論證會開得好,很有必要,而且通過這種由多個部門和眾多專家參與的集體論證形式,有利於增進對國家大政方針決策的正確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中央再次充分肯定石油部所進行的包括渤海灣在內的海洋石油對外合作項目的進展,總體是好的,對我方是有利的,與外國公司簽訂的合同沒有吃虧。

讓秦文彩和石油人特別欣慰的是,中央再次強調我國海上石油開發與外國公司的合作不僅要繼續,而且要堅持下去,甚至可以不斷擴大範圍。讓外國公司有利可圖理所當然,不應因此束手束腳,隻要有利於加速我國海上石油開發,爭取到更多的外國資金和技術,有利於我國四個現代化建設的事,石油部可以放手大膽地幹。同時,在與外國合作中,可以充分利用我國的人力和資源國的自身優勢,比如在建設服務基地和基地服務工作方麵,盡可能地不雇用外國人員,由我們自己來做,爭取“肥水”不外流。

中央領導十分肯定論證會上專家們提出的關於加速我國對外合作開發海洋石油的立法建議,給秦文彩留下了深刻印象。

“秦部長,報告一個好消息:聽說那位女士已經被抓起來了!”突然有一天,有人興高采烈地跑來對秦文彩說。

“哪個?”秦文彩愣了一下,問。

“就是寫信告我們是賣國賊的那位女士。中科院的!”

“噢——她怎麽啦?”

“她向外國人出賣情報,被我安全機關抓住了,據說馬上要判刑!”

秦文彩輕蔑地“哼”了一聲,說:“沒想到她罵了我們好一陣賣國賊,最後自己反倒成了真賣國賊!可悲。”

“現在想起來,我們真得感謝這位女士,是她挑起的那次大論戰,反倒讓我們更清醒地認識到對外開放的複雜性和重要性,以及同外國公司合作中必須堅決捍衛的國家利益和法律法規製度建設……”當現在的秦文彩再評說起那次大論戰和那些辱罵他和石油部是“賣國賊”的人時,已經並不在乎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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