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zt 甕安事件是近年來我國群體性事件的“標本性事件”

(2008-09-08 07:31:17) 下一個

甕安事件是近年來我國群體性事件的“標本性事件”
2008年09月08日 10:28:21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典型群體性事件”的警號

    發生於貴州甕安的“6·28”事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
 
    有關部門統計顯示,1993年我國發生社會群體性事件0.87萬起,2005年上升為8.7萬起,2006年超過9萬起,並一直保持上升勢頭。
 
    相對於此前的安徽池州事件、重慶萬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四川廣安事件、大竹事件等,甕安事件無論從參與人數、持續時間、衝突劇烈程度、造成的影響看,都被視為近年來我國群體性事件的“標本性事件”。
 
    有專家分析指出,這些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不僅表明我國近年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社會底層積累的民怨不容小視,而且表明我國一些地方在管理社會秩序有效性上出現的問題亟待解決。
 
    《瞭望》新聞周刊持續月餘的深入調查分析表明,甕安事件集中暴露出當前一些地方經濟發展方式、社會發展方式對群眾利益的忽視與損害;暴露出尤其是一些基層執政者在執政理念、素質、手段上的錯位與脫節;暴露出一些地方幹部已經脫離了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成為“隻對自己負責”的特殊利益群體。對甕安及其他群體性事件暴露出的趨勢性、傾向性、規律性問題,需要高度警惕。
 
    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的多位專家指出,消除和減少轉型期的社會矛盾,總的方向是要深入理解、大力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戰略上,應堅持不懈推進政治建設,挖掘現有製度潛力,推動執政轉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以消除民怨產生的現實土壤;在戰術上,則應在以人為本思想的指導下,積極解決各類曆史遺留問題,真正做到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同時提高基層幹部應對群體性事件的能力。

還原甕安事件

    無論從事件參與人數、持續時間、衝突劇烈程度、造成的影響看,甕安事件都是近年來我國群體性事件的“標本性事件” 

    甕安“6·28”事件已過去兩月餘。此間,《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多次往返甕安,持續跟蹤采訪當地幹部群眾,力圖梳理這個事件發生與激化的準確過程。種種跡象表明,這一事件從事件聚集、圍觀、參與人數,事件的劇烈、破壞程度,都可稱為近年來的“典型群體性事件”。其發展處置、震蕩激化的過程,尤其值得各地執政者深思。

  調解與發酵漫長

    

從6月22日淩晨李樹芬溺水身亡停屍河邊到6月28日,是甕安事件的“發酵期”。這7天裏,經本刊記者調查,圍繞李樹芬之死,主要發生了以下一些事情。

    22日淩晨0時27分,甕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西門河大堰橋處有女生跳河,請求處警。110指揮中心立即指令甕安縣城所在地雍陽鎮派出所民警處警。派出所值班民警田豐、張險峰接到指令後,驅車趕往現場。途中遇到聞訊趕來的李樹芬哥哥李樹勇及李樹芬表舅劉金學,將二人一同帶到現場。到達現場後,由於沒帶打撈工具,田豐安排家屬撥打119通知消防隊員前來施救。約20分鍾後,十多名消防隊員趕到現場。消防隊員在河岸借助工具打撈半個多小時未果,便提出等天亮後再打撈。期間,李樹芬叔叔李秀忠等陸續趕到。

    淩晨2時許,消防隊員撤離,民警田豐、張險峰交待家屬繼續打撈,並按家屬請求,將在場人員劉言超、陳光權、王某帶回雍陽鎮派出所詢問,但未做筆錄。

    淩晨3時40分左右,死者家屬將李樹芬屍體打撈上岸,停放在橋頭七星村村民張友忠家的玉米地邊上。

    7時23分,民警向110指揮中心回複,死者家屬懷疑死者係他殺,請求轉刑偵處理。110指揮中心指令刑偵二中隊負責人唐仕平出警,並按刑偵隊隊長倪興雲指示,把劉言超等三人帶回刑偵隊做了筆錄,並聯係技術科科長周方沁一起到現場進行了勘查和調查走訪。

    根據死者家屬要求,當天下午,縣公安局法醫胡仁強對死者屍檢,鑒定死者係溺水死亡。

    23日,李樹芬父親李秀華、母親羅平碧等人提出再次屍檢等要求。

    6月24日,甕安縣公安局調查認定死者溺水死亡係自殺,於當天下午向死者家屬送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和《屍體處理通知書》。死者家屬對公安機關的結論不服,未將屍體領回處理。

    當晚,縣政法委維穩辦副主任黃亞華參與繼續組織雙方調解,調解再次失敗。

    6月25日上午9時許,唐仕平等人帶李秀忠到現場指認打撈地點,然後回刑偵隊做筆錄。回到縣公安局,唐仕平安排李秀忠先去縣公安局大樓後的刑偵隊辦公樓等候。

    李秀忠上到刑偵隊辦公樓三樓,走進第一間辦公室,幹警張明問他:“有什麽事?”李秀忠連日來心裏有氣,回了句:“來玩的。”隨後雙方發生衝突,辦公室另外兩名幹警見狀上來拉開,李秀忠邊下樓邊喊“警察打人了”,並到前樓找到縣公安局副局長周國祥反映。周國祥安排倪興雲將李秀忠帶回刑偵隊查明情況,倪興雲安排唐仕平帶李秀忠去醫院檢查,然後找到張明詢問,並要求其寫出事件經過交局紀委。

    之後,聞訊趕來的李秀忠妻子蘭明菊和其妹李秀菊找到正在寫經過的張明,雙方發生抓扯,蘭明菊用高跟鞋打了張明。倪興雲等人聞訊趕來製止,並報告周國祥和局長申貴榮,申貴榮指示將蘭明菊和李秀菊帶到看守所關押。

    此時,在去醫院路上,唐仕平接到倪興雲電話,說李秀忠妻子打了張明,便與李秀忠一起返回公安局。

    當天中午,縣教育局副局長嚴軍將李秀忠從縣公安局帶回縣教育局。下午17時40分,李秀忠到雍陽鎮派出所做筆錄結束後返回縣教育局。18時許,李秀忠離開縣教育局,經縣保險公司門口,正在給親屬打電話時,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突然從後麵衝上來追打,致使其輕微腦震蕩、頭皮損傷、胸腹部軟組織損傷、鼻骨骨折。

    縣公安局黨委得知此事後,立即召開會議,並通知張明到會,張明矢口否認李秀忠被打是其所為,局黨委當場決定,沒收張明佩槍,停止其執行職務15天,同時安排法製科、巡警大隊工作人員將蘭明菊、李秀菊二人釋放。

    事後調查表明,李秀忠被打確係張明在幕後指使。

    此時,關於李樹芬之死,甕安縣城正謠言四起。中間發生的這一節外生枝的插曲,無疑火上澆油,使得更多市民對李樹芬死因產生了懷疑,對公安機關執法的公正性也產生了懷疑。事後看來,可以說這場衝突對整個事件急轉直下的變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6月26日淩晨1時左右,州公安局指派的法醫王代興對李樹芬屍體再次進行屍檢,仍維持溺水死亡的結論,家屬則堅持有奸殺嫌疑。甕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政委羅來平等人繼續做家屬工作至淩晨4時40分,調解最終失敗。

    27日零時左右,死者表舅劉金學打電話給副縣長肖鬆,說死者家屬已同意調解方案,並約定28日上午9時簽訂協議,下午安葬。

    6月28日9時30分,劉金學突然又給肖鬆打電話,稱家屬反悔,他代表不了死者家屬意見。

    肖鬆要劉金學繼續做死者家屬工作,並要求當天下午必須把屍體抬走處理。當天上午,公安局再次向死者家屬送達了《屍體處理催辦通知書》,限死者家屬必須於當天下午17時前把屍體抬走處理。


謠言與事實混雜

    從李樹芬22日淩晨溺水身亡起,一些“小道消息”就在甕安縣城內傳播:最初說王某是縣委書記王勤的侄女,因為中考時李樹芬不把試卷給王某抄,王某找了兩個社會青年來報複;之後又說凶犯被公安機關放走,是因為其中某人是縣裏某個副縣長的兒子,李樹芬叔叔被打,也是這些人叫黑社會的人打的;最後出現了李樹芬屍體被打撈上來時一絲不掛等等說法。

    這些傳言中,有的是事實,如李樹芬在班上平時學習成績確實比較好,王某則較差;李樹芬死亡後,其叔叔在大街曾被不明身份的人毆打,也確有其事。但王某是王勤侄女、給李樹芬要試卷抄、李樹芬被打撈上來時一絲不掛等,則完全不符合事實。

    這些事實與謠言混雜,激起了不少群眾對死者的同情。此時,公安局再次給死者家屬下發了《催辦通知書》。

    6月28日下午大約4點鍾,大堰橋頭的圍觀群眾買了一塊白布,現場簽名寫字製作成橫幅,讓兩個學生在前麵舉著,從西門河邊上出發,到縣政府請願。

    據當時去河邊看熱鬧,後來舉著橫幅參加了遊行的甕安三中初一年級學生張少華(化名)說,遊行開始時,現場學生隻有十多人。

    一路上,人越來越多,遊行隊伍從甕安縣城西門河邊出發,經環城路文峰大道到甕安三中門口,再前往縣政府。

    七星村是甕安縣城邊上水庫移民居住比較集中的村,遊行隊伍出發時,部分移民跟在後麵看熱鬧。

    從當時在場的人了解到,遊行隊伍一路上邊走邊有人加入,在經過李樹芬生前所在的甕安三中時,加入學生較多,隊伍規模已在200人以上。

    另外,遊行的消息傳開後,甕安縣城此前在政府征地、城市拆遷等行為中利益受損的一些失地農民和市民等,也紛紛跟在後麵一起往縣政府走。

    最終遊行隊伍抵達縣政府時,已達上千人的規模。

    當天是星期六,縣政府沒人上班,請願者在縣政府門前表達訴求後,又轉到距縣政府100米左右的公安局大樓。

    到16時30分左右縣公安局民警與請願者發生衝突時,圍觀人群已有上萬人。

    據當時在場的群眾講,6月28日,這件事在縣城裏已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聽說有人喊冤,不少人都以為是死者家屬真把李樹芬屍體抬到公安局來了,聚集到公安局門前圍觀,其中絕大多數人還是想去看熱鬧。

  層層開會

    當天下午14時50分,事件發生前,肖鬆、縣委書記王勤、縣政府辦主任宋輝等人正在縣電信局參加“全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電視電話會議。

    16時許,遊行隊伍從李樹芬死亡的大堰橋出發。收到消息的玉華鄉政法委書記李安平、派出所所長陳甚學立即向肖鬆、周國祥等人報告了這一情況。

    16時30分左右,周國祥分別向肖鬆、羅來平、申貴榮作了匯報,肖鬆接到報告後,立即向會場內的王勤作了匯報,並按王勤安排趕赴現場,王勤繼續參加會議。

    期間,宋輝接到縣政府值班人員電話後,離開會場趕到縣政府大樓勸說學生離開,並於16時40分左右電話報告了縣長王海平。

    肖鬆率黃亞平等人驅車趕到縣公安局後,向王勤匯報現場小青年比較多,王勤立即打電話給縣教育局局長張世德,要求其通知各校校長帶教師到現場去勸散學生。接到指示的張世德立即通知城區各校校長安排老師到現場疏散學生。但此時聚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警戒線已開始受到衝擊,並有人衝進一樓開始打砸。此時,肖鬆將情況向王勤匯報,同時上樓召開會議,研究對策。

    17時50分左右,結束了電視電話會議的王勤再次接到肖鬆報告後,安排工作人員通知縣四家班子領導到電信局集中商量對策。

    18時20分左右,縣長王海平從都勻趕到甕安縣電信局臨時指揮部。羅來平也從都勻趕到甕安,並組織外圍民警到縣武警中隊集中,由於沒有防暴裝備,無法開展工作,後接到州公安局負責人指示,要求由州裏統一指揮。申貴榮趕回甕安後,要求公安幹警全部穿警服,並讓35歲以下幹警穿上防暴服後,由州統一指揮。

    18時30分左右,電信局工作人員擔心遭受圍攻,臨時指揮部轉移到離現場更遠的縣武裝部。

    19時許,黔南州公安局負責人趕到現場,在外圍轉了一圈,未采取措施。

    20時許,“等不來一個領導說話”的人群向縣政府轉移。

    與此同時,黔南州委組織召開了處置甕安事件專題會議。會後,原州委一位負責人趕往甕安縣城,在外圍“轉了又轉”,等候從省裏趕來的領導。

    23時左右,與縣政府大樓相鄰的縣委大樓被點燃,並因是木結構,最後全被燒毀。

    據當晚一直在縣政府大樓上堅守的甕安縣副縣長鄭毅說,晚上20時10分左右,甕安縣政府才開始被打、砸、搶、燒,但當時實際衝入縣政府樓內的真正暴徒隻有十多人,並且已基本沒有學生。當時集結待命的公安和武警已有200多名,如果處置得當,至少縣委大樓是完全可以不被燒毀的。

  慣性思維的超前結論

    有關部門統計,甕安事件中,直接參與打砸燒的人員超過300人,現場圍觀群眾在2萬人以上,事件持續時間7個小時以上。

    這一事件中,甕安縣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等被燒毀辦公室160多間,被燒毀警車等交通工具42輛,不同程度受傷150餘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00多萬元。

    受訪的有關專家認為,無論從事件參與人數、持續時間、衝突劇烈程度、在國內國際上造成的影響上看,甕安事件在近年來我國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中,都堪稱“標本性事件”。

    6月29日淩晨,數千群眾繼續到縣政府、縣公安局門前圍觀,甚至用石塊等攻擊部分值勤的公安幹警、武警官兵。

    當天下午事件基本平息後,甕安縣委有關負責人在與黔南州有關部門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稱這一事件是“有組織、有預謀”的,事件起因是死者家屬對公安部門的鑒定結果不服,組織了一些人員拉著橫幅在街上遊行,圍觀人員跟隨聚集到縣政府上訪。在縣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隨後,少數不法分子趁機打砸搶燒。

    貴州當地媒體一位資深記者說,當地政府在尚未展開充分調查的情況下,就作出這一結論,稍顯匆忙。有關部門依照慣性思維急於尋找幕後“黑手”的做法,也很難令人信服。隨後,當地媒體即開始大規模地刊登和播放“甕安群眾憤怒譴責不法分子”等新聞,引起了更多群眾的反感和猜疑,引發了廣泛的爭論。

    6月30日,事件初步平息第二天一早,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趕到甕安查看現場,走進老百姓家裏傾聽群眾的想法,並召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座談會,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並一針見血地指出,這起事件有深層次的因素,一些長期積累的社會矛盾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幹群關係緊張、治安環境不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在思想意識、幹部作風和工作方法上還存在很多問題,群眾對我們的工作不滿意。

    7月2日,在貴陽召開的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上,石宗源提出,要嚴查徹究在此次事件中嚴重失職瀆職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責任。

    “公安機關不作為,黑惡勢力才能橫行。要說黑惡勢力能夠煽動這麽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圍攻縣政府,隻怕三歲小孩也不相信。”當地一家茶葉店老板說。

    截至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排查出甕安“6·28”事件共有300餘人參與,其中教師、學生110餘人,甕安最大黑幫“玉山幫”主要頭目已被緝拿歸案,但至今尚未公布黑幫頭目或其他人事先“組織、預謀”製造這一事件的充分證據。

    也有群眾懷疑說:“既然縣公安局有人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那黑惡勢力煽動群眾火燒公安局,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嗎?”現已查明,參與這一事件的黑幫成員,基本上隻是一些“小嘍羅”,很多人是去看熱鬧時“自作主張”參加打砸燒的。


甕安官場“怪”狀

黨的領導幹部僅僅保證了清廉,發展了經濟,搞定了官場,還遠遠不夠

    “6·28”事件後,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趕赴甕安親自主持召開事件處理現場會,當地某些幹部仍為縣委書記王勤(現已免職)歌功頌德,甚至恭維其為“王皇帝”、“好皇帝”,阿諛之風令人齒寒。而這僅是甕安官

場諸多“怪”現狀的冰山一角。

    8月24日,《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甕安看到,縣公安局和縣政府大樓已經粉刷、修葺一新,但事件留下的累累傷痕依然明顯。

    采訪中,幾個疑問始終縈繞在記者腦中:

    事發當天,從群眾開始聚集,直到公安局和縣委大樓被點燃的4個多小時中,為什麽始終沒有一個領導幹部站出來麵對群眾,處理危機?

    當地幹部對王勤的普遍評價是:勤奮、清廉,其本人在當地群眾中的口碑還不錯。那麽為什麽會在這樣的“好幹部”的任內發生這起震驚全國的群體性事件?

    公安局和縣委縣政府大樓被點燃時,在場很多老百姓鼓掌叫好,當地的幹群關係何以緊張到如此程度?

    縣鄉基層幹部本應最熟悉社情民意,為什麽許多當地幹部對“6·28”事件的發生都頗覺意外和不解,甚至感到委屈?

    隨著采訪的深入和梳理,甕安官場的“怪”現狀一一展現。

    “失蹤”、“失語”、“等待”:

    行政安全第一

    據現場群眾反映,事發當天14時至18時這4個小時的關鍵時段中,無論是甕安縣委、縣政府的主要負責人,還是黔南州委、州政府主要負責人,均沒有出現在現場聚集群眾麵前,成為引起現場聚集群眾強烈不滿的一個重要原因。公安局、縣委、縣政府大樓被點燃後,相關領導幹部仍未站出來采取果斷措施,而是從縣領導到州領導,層層開會研究,層層請示等待。

    據了解,事件發生時,甕安縣委書記王勤正在現場附近。縣長王海平在都勻家裏,接到電話後,下午6點多鍾趕回了甕安縣城。但直到當日20時,除甕安縣副縣長肖鬆曾在聚集群眾前短暫露麵外,再無其他縣委、縣政府和州裏主要負責人與聚集群眾對話。

    事件發生後,縣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公安局長申貴榮從都勻回到甕安後,卻未直接回到被包圍的縣公安局,而是進入了有武警守衛的縣武警中隊。縣委在事件進一步升級時,又趕緊把應急處理指揮部轉移到了遠離縣城1.5公裏、有武裝警衛的的縣武裝部內。

    而甕安縣所屬的黔南州委、州政府所在地的都勻市,距事發現場不過1個多小時車程。當日19時許,黔南州公安局負責人趕到現場,這位負責人在外圍轉了一圈後對縣主要領導說,“群眾燒一燒,把氣消了,晚上就會散去的”,並未采取什麽措施。

    事後許多目擊群眾對本刊記者說,如果在關鍵時刻有領導幹部挺身而出,與現場群眾對話,事態不會發展到如此嚴重的地步。

    為什麽領導幹部不到現場?71歲的甕安縣老縣長徐銀芳認為,主要是害怕群眾。而害怕群眾的根源,又是脫離群眾。

    他生氣地說,縣政府為了躲來訪群眾,兩年多前就把縣長、副縣長辦公室門口的牌子摘了下來,好讓群眾摸不著門。

    甕安縣前人大主任王開餘說:“以前我們要下鄉都是走路,途中就與群眾同吃同住,走到哪個老百姓家裏都能坐下來聊聊。現在的幹部工作條件好了,坐著車下鄉,雖然效率提高了,但是與群眾的接觸卻大大減少了。”

    新近調任甕安縣委書記的龍長春對記者說:“領導幹部處理此類事件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如果隻考慮自己的行政安全,遇著矛盾和問題繞著走,等待上級指示是最易脫責的。”

    他表示:“雖然現在當領導幹部的風險越來越大,但是必須要敢於承擔和負責,因為這是衡量黨性的重要標準。”

    與民爭利築起幹群高牆

    還有一個原因不可忽視:當地幹部中存在不少經商辦企業的情況,一些幹部利用職權資源投資興業,製造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在幹群之間築起了一道“利益高牆”。

    本刊記者在甕安采訪期間,縣紀委正在清理查處幹部經商辦企業問題,他們表示,在調查結束之前,“整體情況不便對外公布”。但是一位交流幹部為記者形容了甕安幹部經商的規模:“如果說某縣10個幹部中有1個辦企業,在甕安就有7~8個。”

    2006年,甕安對縣檢察院原副院長宋勇經商辦企業的問題作出了處理。宋勇長期在該縣永和鎮悅來村煤礦入股,由於對入股分成不滿,他利用職權帶著檢察院執法人員、開著警車,強行收走煤礦《采礦許可證》等證件。經舉報查實後,宋勇被免去了黨政職務。

    再如,縣法院副院長鄧太華參與甕安縣雍陽鎮高家坳村富水山莊飲食場所經營,並發生了經濟糾紛。縣紀委核實後,責令其退出股份,進行誡勉談話。而且,這個富水山莊在創辦時還有甕安縣民政局的股份參與其中,後期也發生了糾紛。

    從這些已經作出處理的案件可以看出,甕安幹部經商辦企業的“級別”已經很高。此外,縣紀委表示,一些幹部用家屬名義開辦企業,查處的時候也很困難。

    2005年8月30日,中紀委下發了《關於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的通知》。但時至今日,這種情況在甕安仍然為數不少。

    縣國土局局長劉曉勇對記者說:“幹部職工參與的往往是無證礦,‘看得見,摸不著’,群眾反映有公安、檢察部門也參與其中”。

    而據記者了解,貴州一些縣也發現了更上一級機關參與開礦的情況。

    龍長春說,近幾年甕安經濟發展速度較快,老百姓的意見反而越來越大?“主要原因就是幹部與民爭利”。

    “交通警察買車運煤,派出所幹警超額罰款且打白條、不給收據、挪作私用,甚至還有的派出所向娛樂場所收取‘保護費’,嚴重影響了執法公正,必然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龍長春說,“而我們對這些幹部的管理和懲戒又失之於軟、失之於寬。”

    記者了解到,這“軟”和“寬”是實實在在的:當地某鄉鎮長曾因經濟問題被追究刑責,不僅沒有丟掉烏紗帽,反而加官進爵,提拔成鄉黨委書記;某鄉黨委書記違規駕駛公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2人死亡,卻未受任何處理。有學校校長由於經濟犯罪被判緩刑,校長卻照當不誤;公安局一個幹部發生經濟問題,不僅未作追究,反而被“帶病提拔”。

    龍長春也提到,目前甕安還有幾個有經濟問題的鄉鎮書記未作處理,“下一步就要對他們進行清理”。

    “好”書記看不見危機

    接受采訪的一些甕安幹部對王勤的評價是“勤勤懇懇”、“兢兢業業”、“清廉”,是個“好書記”,認為在他任內發生“6·28”事件是個悲哀、遺憾。而且王勤在當地群眾中也有一定口碑。這樣一個“好書記”,為什麽會在“6·28”事件前後舉止失措?

    免職後的王勤幾乎是流著淚接受《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采訪的。他說:“去時(到甕安任職時)孩子才兩歲多,青春都獻給了甕安,身體也搞壞了。老父親常年臥病在床,主要靠哥哥照顧。家裏也是靠嶽母來幫忙。”

    王勤1998年到甕安縣任縣委副書記,他對記者說:“我剛到甕安時縣財政經濟狀況極端困難,縣委常委會討論支出項目時,細到20元的支出款項;縣裏開兩會,連用多少張紙都要事先批準。這幾年發展這麽好,老百姓得的實惠這麽多,想不到他們會去砸縣政府,還有人鼓掌歡呼,這是最讓我傷心的。”

    在當地幹部眼中,王勤是一個“學者型”的幹部,他擁有碩士學位,且正在南開大學攻讀哲學博士學位。

    童德瑩認為,王勤做縣委書記“少了一份虎氣,多了一份書生氣”。“他從校門直接進入‘衙門’,30多歲就當上了縣委副書記,仕途上一帆風順,成長過程缺少了實踐的摔打,不遇大事則已,遇到這樣的大事就束手無策了”,童德瑩說。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王勤之所以在甕安幹部群體中有較高的評價,還與他較好地平衡幹部利益直接相關。

    甕安的10位縣委常委中有8位是交流幹部,王勤給他們規定了“四不”:不參與打麻將,不進夜總會,不進歌舞廳,不到幹部職工家串門。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回避、彌合了交流幹部與本地幹部之間的嫌隙,但“不到幹部職工家串門”之類的規定也於無形中放棄了傾聽基層呼聲的機會。縣委副書記瓦龍標說:“現在看,這樣的做法還是謹小慎微了一點。”

    在幹部利益和群眾利益的均衡中,王勤也選擇了前者。甕安縣財政局局長陳廷高給記者算了一筆賬:2007年全縣財政總收入2.4億元,但工資等剛性支出就達2.5億元。近幾年增加的財政收入,其中5000多萬元補發了拖欠幹部職工的書報費、交通費、洗禮費及崗位津貼。

    王勤的官場平衡術似乎是成功的,但是當他把錢花在補足幹部待遇的同時,卻忽視了當地許多學校的住宿條件還非常有限,對許多李樹芬這樣的外地學生無法實行寄宿管理;也忽視了縣裏僅有的3所醫院醫療衛生條件差,樓道、牆壁汙黑,臨時加床的病人擁滿過道;更忽視了“6·28”事件其實早有征兆。

    去年以來甕安包括爆炸案在內的各種大案頻發,群眾對公安機關評價的滿意度隻有59%,今年1至6月份群眾上訪總量已達348起,超過去年全年320起的上訪總量,這些都是重要的警示信號。

    “縣委、縣政府如同坐在了火藥桶上,自己卻渾然不覺。”前甕安縣長徐銀芳這樣評價。

    正如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所言:“當官不能太舒服,如果不攻堅克難、吃苦受累,人民就不會滿意。”在社會矛盾錯綜複雜、發展模式亟待轉變的當今中國,黨的領導幹部僅僅保證了清廉,發展了經濟,搞定了官場,還遠遠不夠。缺乏了危機時刻的決斷和勇氣,忽視了老百姓的訴求,忘記了“發展為了誰”的道理,就不配被稱為好幹部、好書記。

    以此來看,“好”書記看不見危機,就成為了必然。


“發展”何以成“水火”

好看的“發展”數字背後,是沒有妥善協調的社會各方利益關係

    從大堰橋頭到甕安縣政府,6月28日下午,請願的人群從十幾個學生到上千人,沿途每經過一個住宅區,就有一個新的群體加入:拆遷居民、水庫移民、中小學生……他們大都是甕安近年粗放“發展”中利益受到損害的群體

    談起甕安縣近年來的經濟發展,受訪的一些當地幹部無不自豪。然而這些幹部很少意識到,令他們自豪的“發展”,導致了幹群“水火”關係,引發了這起群體性事件。

  美麗數字的背後

    近幾年,甕安經濟發展速度最快。當地統計,2000年至2007年,甕安縣GDP從11.4億多元增加到21.9億多元,翻了近一番;財政總收入從6682萬元增加到2.4億多元,增長近4倍,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從4.4億多元增加到19.3億元,新增近15億元。

    與中西部不少縣市一樣,甕安縣盡管交通不發達,但資源豐富。憑借豐富的煤、磷資源,甕安這幾年的財稅收入一直保持了迅猛增長。今年上半年,盡管受凝凍災害影響有一個多月工業生產完全停滯,但時間過半,縣裏財稅收入也還是過了半,“全年財政收入有望突破3億元”。

    不過,甕安的高速發展,與中西部其他一些縣市一樣,仍然是一種以犧牲資源、犧牲環境、甚至犧牲群眾利益為代價的粗放型、掠奪式發展。

    玉華鄉鄉政府所在地白岩村和與相鄰的岩根河村田壩組,有200多畝水稻田是自流灌溉,當地百姓喝的是引到家家戶戶的山泉水。甕安磷化公司將白岩村的部分礦硐承包給個體老板開采後,挖斷了地下水源,多戶村民房屋開裂下沉,水井幹枯,人畜飲水隻有到遠處礦硐裏抬水來吃,自流灌溉水源斷絕,原來的水田也被迫改種旱作玉米。

    像白岩村和岩根河村田壩組這樣,資源開發讓地方GDP增長了,政府稅收增加了,讓礦老板賺鼓了腰包,可群眾“守著煤山沒煤燒,守著磷礦沒錢賺”。當地一些群眾反映,“政府和老板吃肉,可礦區老百姓連湯都喝不上”。

    不僅享受不到資源開發的利益,還要付出生產生活受損的代價。白岩村棉花寨組村民袁永立說,以前礦老板還讓村民幹裝車(1噸礦石1.5元錢)的活,現在連掙這點血汗錢的機會也沒有了。他家為供三個小孩上學,以月息1分2借了1萬多塊錢的高利貸。而為了解決吃水問題,村民們還要承擔多次上訪的成本。

    更有甚者,一些礦區“山挖空了,地挖陷了,水挖斷了”,相關村民還因此去坐牢。

    岩根河村田壩組村民與在當地開礦的愛思開公司發生礦群糾紛後,2007年4月29日,縣政府以協商解決方案為由,讓村民代表來到縣政府會議室,卻突然派公安人員進入會場將王文舉等7名代表拘押。聞訊而來的村民隨後與警察發生衝突,13個村民被警察打傷,並被行政拘留。隨後甕安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判處王文舉等村民2年至6年的有期徒刑,至今這些村民仍在監獄裏。

    2007年2月,縣裏為了支持甕安煤礦建焦化廠用地,縣政府行文將甕安縣永和鎮柴花村農民部分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強行收回。在農民提起行政複議期間,政府為保證焦化廠“按時完工”,對當地前去工地“阻工”的20多個農民,動用警力銬走10人行政拘留。隨後縣法院判縣政府收回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判決前,縣法院行政庭承辦法官認為,“這個案件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大局要講,但強行判了,當事人上訴後,後患是無窮的”。

    失去承包地的農民至今仍在四處上訪,要求還他們公道。

    近年地方投資建設,也不注意保護群眾利益。如甕安縣法院為修辦公樓,征用雍陽鎮中心村農民的土地,群眾認為每平方米25元的補償標準太低,不同意征用。在縣領導的要求下,公安局出動公安和武警100多人,把村民團團圍住,強行把地裏即將成熟的包穀和稻田裏新插的稻秧推倒壓爛,土地被強行征用。

    據甕安縣信訪局統計,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甕安縣信訪局接待的群眾來信來訪共670件,辦結122件,辦結率僅為18.2%。今年1至6月,信訪局接到反映較大規模礦群糾紛的信訪案件就有15件,多數是因礦區開發群眾受損失而上訪。

    而今年“6·28”事件發生後,僅7、8兩月,縣信訪局按信訪條例正式立案的群眾上訪案件,就有近600起,其中既有礦群糾紛、山林水事糾紛,也有大量的涉法涉訴案件。

  公共服務依舊缺失

    甕安經濟發展,並未帶來當地公共服務的同步提高。

    “甕安不安”是本刊記者在甕安采訪中聽群眾講得最多的一句話。去年9月,甕安縣城居民區接連發生4起人為爆炸案,至今一起未破。全縣盜竊、搶劫、強奸案頻繁發生,以致甕安的婦女上街都隻戴假首飾,甕安縣長、副縣長的辦公室都被連盜4次沒有破案。

    近幾年甕安縣每年的刑事案件發案數多達600至800起,破案率隻在50%左右。

    教育等基礎設施投入嚴重不足。甕安二中現有學生4000多人,有3000多學生應該住校,但實際上能住校的學生隻有600多人。全校51個班,隻有49個教室,缺的兩個教室隻有用物理、化學兩個實驗室代替。由於操場裏容納不下,這個中學已經有一年多沒做過廣播體操。另外學校還有一棟教學樓是危房,每天七八百學生在裏麵上課,學校時時刻刻都在擔心。

    甕安縣其他中學,也都麵臨校舍和師資不足等問題。如甕安一中需住校的學生2500人,能住校的隻有1000人,甕安三中1000多人需住校,能住校的不到200人。

    大量從農村到城裏上學的孩子,都隻能在校外租房。

    此次事件中的李樹芬、王某,都是鄉鎮到城裏上學在校外租房的學生。

    致富心理失衡

    甕安現有的資源開發模式,是少部分人靠權力、資本支撐的發展,帶來社會各群體嚴重心理失衡。

    據甕安縣新任國土資源局局長劉曉勇介紹,甕安縣在資源開發上,全縣除了正式擁有開采權的190個礦井以外,一段時間以來,對礦產資源的無證開采基本到了觸目驚心的程度,一些非法盜采者的猖狂,用常理基本已無法解釋。一些以國有企業名義有證開采的礦井,也有相當部分被個體老板以各種方式承包。

    甕安縣一位副縣長說,盡管沒有統計數字,但礦產資源開發的好處,相當部分落入了個體老板手中,少數人發了大財。甕安這樣的小縣城,上百萬元的寶馬、奔馳車就有五六台,五六十萬元的私家車更多。這種開發,不僅群眾會產生仇富心理,就是一些機關幹部看了,心理也不平衡。

    甕安縣資源開發中,除一部分礦老板發了大財,縣財政也得到了好處。但財政收入增長主要用到了幹部身上。2007年甕安縣全縣財政總收入2.4億元,總支出4.7億元,其中幹部的工資等剛性支出達2.5億元。

    盡管一個機關幹部的平均年收入差不多已是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倍,但與那些“有辦法”的礦老板們相比,幹部們仍然少有滿意。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認為,甕安所體現的發展模式,還是一種隻要GDP、財政收入增長,成果沒有讓群眾共享,缺乏公平正義指向的發展。結果當地GDP增長越快,財政收入增加越多,群眾利益受損可能就越大,老百姓的積怨越深,社會危機的爆發可能也來得越早、越猛烈。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