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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抗日戰爭中國民黨陸軍單兵裝備詳解(組圖)

(2008-09-22 22:00:24) 下一個

作者:甄銳 來源:鐵血論壇

以史為鑒,珍視和平。60年前,中華民族以不屈的精神贏得了偉大抗日戰爭的最後勝利。60年後的今天,在這平靜安逸的和平生活中,可能已很少有人去探究那段血火交織的歲月,更不用說鮮有人問津的國民黨陸軍單兵服製裝備。曆史不容忘記,忘記意味著背叛。警鍾長鳴,方為民族的脊梁。下文以詳盡的文字和豐富的繪畫追憶了那段曆史,謹以此緬懷那些為民族獨立和解放而獻身的英烈們!
  
  談及國民黨軍隊的軍服服製和單兵裝備製度,必須先從國民黨軍隊的整軍運動說起。
 
  1933年,南京中央政府國民黨軍政部根據德國軍事顧問提出的建議,開始了浩浩蕩蕩的整軍計劃。在整軍過程中,不同編製的部隊有不同的名稱,主要有整理師、整編師、調整師、新編師四種稱謂。按照德國顧問塞克特《陸軍改革建議書》所提方案,要將全國陸軍重新編組成60個師,稱之為整編師,裝備德國進口的武器,應用德國先進的軍事體製。

  但其整理師的概念卻是最早提出來的。1934年12月,尚未輪到編組的部隊根據軍委會頒布的《陸軍師暫行編製表》的四團製師為標準進行整理,故名整理師。它的編製為2旅4團,師直屬騎兵1個連,炮兵1個團,工兵、通信、輜重各1個營,1個衛生隊,1個特務連。

  1935年下半年,第一批10個師的整編計劃開始實施,但由於當時德械裝備尚未運抵中國,隻得在編製體係和武器裝備方麵進行一些內部調整,故稱之為調整師。但10個師中有一個例外,就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它完全按照當時德國陸軍步兵師的編製編成,異於國民黨軍隊其它師級部隊。
  
  1936年,軍事委員會對整軍方案作了進一步規劃,確立了減少大單位,充實小單位,特別是充實團以下部隊的戰鬥力以及人事、經費等方麵的整軍原則。根據這一規劃,整編的部隊稱為二十五年調整師(1936年即民國二十五年),初步計劃年內完成20個師的整編,先從中央軍和東北軍開始。到1937年7月,中央軍共調整35個師、整理24個師,東北軍調整10個師,另有粵軍10個師、川軍26個師和9個獨立旅被整理。在中央軍的30個師裏,基本上都接受了一些德式裝備,其中還有一些全部實現了德械化,並接受德國顧問的係統訓練。這些麵貌一新的中央軍,堪稱為中國近代史上最現代化的陸軍。

  至抗戰爆發前,整軍計劃一共進行了兩期,共計20個師,第三期的10個師正在進行之中。在已完成整軍的20個師中,實際上接受過德國顧問係統訓練與指導的部隊隻有第3師、第6師、第9師、第14師、第36師、第87師、第88師和教導總隊,以及不屬於正規軍係統的稅警總團。

  德式師的編製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為裝備最齊全,訓練最正規的精銳之師,1937年11月被擴編為3旅6團的甲種師,總兵力達三萬餘人,其中3個團即第1、第3、第5團為全德式裝備,另3個團(多為新兵)則在整訓之中。另一類是以第36師、第87師和第88師為代表的所謂新式中央軍。全師下轄2個補充團,配備換裝德式裝備時淘汰下來的舊式裝備。
  整軍計劃實施的同時,1936年1月國民黨軍事委員會也頒布了《陸軍服製條例》,但限於各地區的實際情況或各地被服工廠的規格而有所差異,抗戰後期更趨於混亂。如果對國民黨陸軍裝具進行細分的話,主要可分為標準服製(即國民政府軍隊的基本服製)、中央軍部隊服製(主要以德械步兵師的步兵裝具為主)及普通部隊服製(主要以原地方軍閥的部隊裝具為主)三大類。
  
  國民黨軍隊的標準服製
  
  國民黨軍隊的軍服沿用了北伐時期黃埔軍校學生軍的軍服樣式,以灰色棉布裁剪的中山裝為主,手持蘇製7.92毫米莫車—納甘M1891式步槍,配大蓋帽、軍褲、皮帶和布綁腿,士兵足穿草鞋,軍官則配皮鞋。這種服裝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基本上被沿用。中山裝式樣的上衣成為軍裝的基本製式,而大蓋帽由於不易製作,且不便於實戰,後改為布製野戰帽。
  
  在抗戰初期,國民黨政府中央軍的夏常服主要以黃綠色為標準色,是由蔣介石聘請的德國顧問們建議使用的。讀已故曆史學家黃仁宇教授的文章可知,從1931年前後到1942年,這種顏色的夏季製服一直是國民黨中央軍主要采用的製服顏色,後來才換成土黃色的夏常服。除黃綠色軍服外,也有部分部隊在抗戰前後穿卡其色軍服(例如淞滬抗戰時期國民黨中央軍的第87師和第88師)。

  在原地方軍閥部隊所屬的非嫡係雜牌軍中,北方部隊大多數以灰棉布製服為主,即使嫡係部隊,也有不少穿灰布棉軍裝的。此外據文獻記載,兩廣部隊(李宗仁、白崇禧的桂軍,餘漢謀的粵軍)穿著土黃色軍服。龍雲的滇軍則是藍綠色軍裝,這可能是受到法軍的影響。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法軍就是穿著這種軍裝。

  冬裝方麵,無論中央軍還是雜牌部隊,都是以灰色棉布製服為主。所謂的灰色,實際是略帶淺藍色的灰色。在國外出版的大多相關書籍中,經常被描述成深藍色。這種誤解有可能是源於大戰後期來華美軍的回憶。當時的滇軍即穿著藍色棉製服,甚至還有一個師(陸軍暫編第19師,師長龍繩武)接受了美軍裝備。

  國民黨軍隊的上衣以中山裝為標準,但各個時期均有不同變化,如上衣的衣領、口袋式樣以及布料色澤等。直到1936年1月20日,國民黨頒布《陸軍服製條例》後,才將所有軍服統一:上衣為中山裝,衣領較寬,胸口袋無褶襞,袋蓋中央有尖角,胸口袋上緣是平齊的,位於第二顆鈕扣處,其它方麵則和以前相同。

  軍帽 在1930年中原大戰結束後,北伐時期的大蓋帽被一種圓筒形布製軍帽所取代,成為部隊的製式軍帽。該帽是德國軍事顧問以中北歐的“滑雪帽”為原型,依據中國人的頭型改進而成的,最大的特點是帶帽舌,帽子周圍有一層護布,平時折疊起來,用兩顆鈕扣固定在正麵,天冷時可以放下,以保護臉部及後頸部。一般來說,國軍部隊軍帽樣式較為統一,唯一區別是正麵固定護布的鈕扣。在改製之初,曾出現過不同樣式,如兩顆鈕扣的、一顆鈕扣的,甚至還有沒鈕扣的,《陸軍服製條例》頒布後即進行了統一。此外,大蓋帽在布帽出現後並未被完全取代,很多高級軍官仍在正式場合佩戴。

  1934~1935年前後,曾出現過一種硬頂的圓筒帽,正麵有軍徽和一顆鈕扣,有的還帶有帽帶。根據曆史照片分析,戴這種軍帽的可能是炮兵、後勤等配有騾馬的部隊。據考證,此帽頗受德國軍事顧問的影響,因為其外形酷似當時德國納粹黨早期的準軍事組織“衝鋒隊”SA(Sturmabteilung)的。另有一種說法是,這是東北軍所戴的軍帽,模仿法國Kepi硬頂帽(如法國外籍軍團所佩戴的軍帽)。但這兩種說法前者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法國的軍帽上沒有鈕扣。

  兩廣部隊早期有自己特色的軍 帽——一種介於大蓋帽和圓筒帽之間的軍便帽,樣式很奇特,在歸屬中央政府後才被陸續淘汰。

  東北軍、西北軍及晉綏軍因北方冬季寒冷,普遍采用防寒軍帽,即有護耳的毛皮軍帽。主要有兩種樣式,一種是東北軍的瓜皮式毛皮帽,另一種是普遍使用的厚重毛皮防寒帽。

  軍銜 北伐結束後,國民黨軍隊開始實行軍銜製。如圖所示,軍銜大小以領章上橫線條數和立體三角星的數量表示。另外準尉軍銜在抗戰前及初期為十字紋邊,後期改為斜紋邊形式。參謀是一邊為官階,一邊為竹節(極富有中國特色),突擊隊/傘兵的軍銜則采用白虹貫日的圖形:紅日代表日寇,寓意我神勇的突擊隊員像利箭般刺入日寇心髒,給以致命打擊。軍官章則以黃邊進行修飾。其它兵種領章的底色則各不相同,步兵為紅色,騎兵為黃色,炮兵為藍色,工兵為白色,輜重兵為黑色,軍醫為綠色,憲兵為暗紅色,裝甲兵則是鉻金屬色的“克羅米”(chromium),而軍校生領章則為圓形。

  除參謀外,防空炮兵也有獨特的兵種領章,通信兵配屬各單位,所以沒有單獨的兵種色。領章的大小規格和佩戴者所穿的製服衣領製式有關,如衣領窄長的,領章就較為細長;衣領寬些的,領章就采用標準的。一般來說,隻有在正式場合,領章才佩戴在軍服上,在戰場及操練時都不佩戴。領章除部隊配發外還可自行購置,背麵印有製造廠或商家名稱。將官由銓敘廳辦理任命手續後,發給金質(銅合金)領章,背麵印有編號,其他任何人不得自行佩戴。

  胸章 陸軍官兵的胸章(俗稱為“符號”,其實就是名牌)是用布印製的方形塊,通常由各師文書照規定打印自製,故略有不同,釘縫於胸前左上口袋蓋上。長約9厘米,寬約7厘米,周圍鑲有0.5厘米寬的色邊,並在中間蓋上單位官章。將官胸章為紅邊,校官為黃邊,尉官為藍邊,士兵為白邊,軍校學生則為黑邊。胸章左欄是官階三角星,多為黑色,數目與領章相同,垂直排列。士官在三角星後有一黑直線,貫穿三角星,與領章相同。軍校學生因尚未授銜,所以此欄為空白。準尉領章無三角星,此欄也是空白。軍人的兵種、官階、姓名、職務、佩發年份,從胸章的顏色、內容一看便知,官兵通常遠遠的就能由來人胸章上的色邊判斷是否應該向其敬禮。因將級胸章紅邊名牌最少見,故部隊通常“見紅就立正”,成了無須判斷來者官階高低的條件反射動作。胸章背麵都印有國民革命軍在北伐時期所提出的“不怕死、不要錢、愛國家、愛百姓”口號。在機關和學校,有些部隊還在胸前佩戴琺琅徽章,其圖案由單位自行設計,報請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備案。

  臂章 佩戴於左上臂,並標有師級單位符號的方形布,分為藍或黃底配上黑色文字,並印有阿拉伯數字的部隊番號,如88D(88師)等。有的部隊采用環臂布章,始自何時不詳,形式也大同小異。但是這些做法缺乏保密功能。抗戰開始後,便以部隊代號取代了實際番號。例如薛嶽指揮的第四軍以“抗戰建國”作為代號,“抗”代表軍部及軍部直屬部隊,“戰”為第59師,“建”為第90師,“國”為第102師。中央軍第14師則以“還我山河”為代號。另各戰區司令部直屬部隊官兵的臂章則是以羅馬數字表示,如第六戰區是Ⅵ,第一戰區則是I,以此類推。
  
  軍褲與綁腿 國民黨軍隊的軍褲極其簡單,一般采用西褲的樣式,正麵開口處用三顆鈕扣固定,有兩個口袋,臀部則有一個帶袋蓋的口袋。早期的軍褲曾經有類似馬褲的樣式,但又不像正規馬褲那樣上腿部分過於寬鬆,而在膝蓋小腿處又過於收緊。

  中國軍隊士兵穿著軍褲時需在下褲管處打綁腿,這是大家所熟知的。後來的駐印軍,雖然全身上下都換裝了英美裝備,仍然堅持打綁腿。有人以為這是襲自日本,實則不然。綁腿是源自歐洲陸軍留傳下來的一種習慣。一次大戰時,美國參戰部隊也打綁腿(英文稱之為Puttees),是用一條長布條由膝蓋至腳脖處緊密地纏繞。綁腿布一般與所穿的軍服同色,但在正式場合著裝時,則會打上呢料綁腿。根據外國人的說法,中國軍隊打綁腿很有特色,總是將綁腿纏繞高至膝蓋部位,而國外軍隊大多隻纏繞到小腿三分之二的部位。綁腿的打法十分講究,有經驗的老兵打出的綁腿既不會因打得太緊而影響血液循環,又不致因太鬆而鬆散開來。還有一種極為講究的打綁腿方法,就是使用兩副綁腿,一副先捆紮於小腿較細的部位,再用另一副將小腿整個包實,如此一來可達到整個小腿一樣粗細的狀態,比較美觀。有的人可能會問,以前的軍隊為何要使用如此麻煩的布綁腿?這是因為綁腿在野戰時可以使士兵提高機動性,褲腿不會被地表植物所鉤掛,而且在遠距離徒步行軍時可以避免大量血液在短期間內湧入腳部,造成腳部因充血產生不適。

  軍鞋 中國軍隊早期穿用的軍鞋非常混亂。正式場合以皮鞋為主,在一般作戰和訓練中,普遍穿著黑色布製軟膠鞋。除黑布膠鞋外,中國軍隊在抗戰期間還穿過黑布鞋和草鞋。在北方部隊中,如張學良帶進關內的東北軍,馮玉祥的西北軍,閻錫山的晉軍等部隊習慣穿俗稱“懶漢鞋”的黑布鞋,但需要用一根布條將鞋子和腳掌捆緊,以防脫落。草鞋曾被視為“艱苦樸素”的象征,因為它往往是就地取材,由官兵自己動手編製,雖不美觀,卻相當實用。國民黨軍隊穿草鞋的情況在抗戰初期並不普遍,後期因物資緊缺,才開始編草鞋。國民黨的軍官平時穿皮鞋,戰時或受閱時則配有皮靴。但大多都是憑個人喜好穿著,並無明文限定。

  軍用武裝帶 國民黨部隊的官兵均在腰間係有皮帶。士兵係窄皮帶,軍官係寬麵雙孔式皮帶,並搭配德式斜背武裝帶。德式武裝帶最初是用來佩掛軍官的佩刀,雖然後被手槍所取代,武裝帶卻因可以展示軍人威嚴而被保留了下來,並成為軍官的必然配件和識別標誌,但也成為戰場上敵人狙擊手的絕佳目標(1939年波蘭戰役之後,德軍明令禁止軍官佩帶武裝帶)。因此,在抗戰開始不久,國民黨軍政部也明文規定禁止軍官紮係武裝帶上戰場。

  國民黨將官服製 國民黨部隊的將官穿著軍官甲種呢軍服的呢料將官服。樣式和一般軍服基本相同,隻是剪裁講究,較為合身,略有不同的是將官服的胸口袋蓋向下有三個尖角,下口袋也比普通軍服略大,腰間佩帶“軍人魂”短劍,戰功卓著的將軍佩帶蔣介石頒發的“中正劍”。另外,將官還配發仿德製卡其色呢料毛皮衣領大衣,質地精良,盡顯軍人之威武。
  
  國民黨普通部隊的步兵裝具
  
  1930年,國民政府形式上擁有約兩百多萬軍隊。其中,蔣介石的中央軍50萬,馮玉祥的西北軍、張學良的東北軍各40多萬,閻錫山的晉軍20多萬,李宗仁和白崇禧的兩廣部隊20多萬,其它地方武裝30多萬。龐大的軍費開支讓中央政府無力承擔,因此出現了地方軍閥部隊自行補給的怪現象,造成裝備種類繁多,武器千姿百態。

  在國民黨軍事委員會頒布《陸軍服製條例》後,這些原地方軍閥部隊的非嫡係雜牌軍也陸續換裝了中央要求的部分個人裝備,但因數量過大,某些原有的武器和裝備還需繼續沿用,質量和性能當然無法與中央軍媲美。

  英國造托尼(Tonny)式鋼盔是絕大多數地方部隊的裝備,如晉軍、西北軍和兩廣部隊都是自行購買裝備的。雖然國民黨中央軍(一·二八淞滬抗戰時期的十九路軍)也曾使用過這種鋼盔,但在整軍換裝後,就被德製鋼盔所淘汰。

  草帽 國民黨所有部隊統一使用的一種裝備。它用幹稻草編製而成,晴天可以避日,雨天可以防淋。上麵標有所在軍的番號,如“七七事變”中駐盧溝橋的國民黨軍隊所戴的草帽上就標有“二十九軍”字樣。
  
  幹糧袋 各地方軍閥部隊使用的和中央軍不同,為一頭縫實,一頭開口的粗布袋,在裝滿糧食(生米或幹饅頭)後,將其開口處用繩子係緊斜搭在肩上,與蘇聯“十月革命”戰爭時期士兵使用的幹糧袋相似。另外有的部隊還把棉被套在幹糧袋外麵,然後背在肩上。這種方法,在中央軍裏也有少數部隊采用。

  大刀 在抗戰時期,國軍的所有部隊中除士兵使用的步槍外,還有一個更令日寇聞風喪膽的武器,那就是用精鋼打製的大刀,俗稱大刀片。刀對中國人來說絕不陌生,已有上千年的曆史了,被古人評為冷兵器時代的十八般兵器之首。國軍中的西北軍更是寵愛有加,無論是軍官還是士兵人人都會使大刀,就連師長級別的戰鬥主官也不例外,甚至還專門成立有大刀隊(相當於敢死隊)。許多中央軍部隊也都配備,以體現士兵不怕死的精神。

  軍大衣 普通部隊冬季重要的禦寒服裝(見題圖),非嫡係部隊配發的大衣裁剪與質地都不如中央軍。它是由棉布縫製再將內部用棉花添實而成。軍官的棉大衣上有多為羊毛、狗毛的毛領。東北軍中的軍官也有用貂毛、狐狸毛所做的毛領,保暖與做工都比士兵的好。同時還有少量皮大衣裝備。

國民黨德械步兵師的兵種和裝具
  
  
  1928年,國民政府決定以德國體製來建立新的軍隊。隨著德國裝備與德式訓練的應用,與軍火相關的重工業集團、生產設備製造廠、原料供貨商,紛紛開始與中國密切交往。1934年,大量的德製裝備運到中國,主要有24門150毫米野戰重炮(即德軍FH-18型),20門37毫米戰防炮(即德軍Pak 35/36型),數千支毛瑟二四型步槍,數千支捷克造ZB26輕機槍及瑞士厄利孔(Ore-Linkon)公司的20毫米機關炮,此外還有西門子的通信器材、蔡司望遠鏡、德製輕戰車、架橋器材、防空探照燈等各種裝備。

  1936年和1937年,德國分別運交2300萬和8200萬馬克軍火給中國,其中有150毫米要塞大炮(用於長江江防)、高射炮、步槍、機槍、迫擊炮、重機槍、各式彈藥、鋼盔,以及魚雷、快艇、通信器材,還有製鋼、煉焦、化工等兵工生產設備。在不到10年的時間裏,國民政府在長江流域已初步整建起國防工業與新式陸軍,為日後的抗戰奠定了一個堅實的軍事基礎。同時,陸軍步兵的基本單兵裝備也依照當時德國軍事力量的標準進行裝備。

  步兵製式野戰裝備 配德製或仿德製1924年式7.92毫米步槍、德製M35鋼盔、皮質背包、軍毯、雨布、鐵製飯盒、水壺、幹糧袋、刺刀、兩組三聯裝的皮質槍彈盒(題圖)。這套裝具主要參考日軍軍製及後來德國軍製設計,但許多單兵裝具的設計卻是與當時德軍的樣式相同,例如幹糧袋、刺刀等。這些裝具隻在閱兵儀式和正式的野戰訓練中才有機會亮相,戰時卻很少配發,算是擺設吧。

  步兵在戰場上使用的戰鬥裝具較為簡陋,如大家熟知的單兵用彈袋,是帆布製的長形彈袋,攜行方式至少有兩種。一種是一長條由肩上斜繞一周至腰間再繞一圈,最後以布條打結係在腰間。這一種彈袋可插近20個彈包,每個彈包可容納一個彈夾(5發槍彈),這種方式最為普遍,從諸多現存照片考證得知,“德式”部隊即采用這種。另一種為較短的兩條,或在胸前交叉,有如“X”形,或由兩肩掛下,如同倒“U”字形。還有肩上一條,腰上一條的用法。

  每名士兵除步槍外還攜帶兩枚M24型手榴彈,放在一個帆布袋內,掛於左右胸前,由細布條連接掛於脖子上,綁在士兵的背後加以固定。通過曆史資料來看,手榴彈袋也有五聯裝,甚至還有八聯裝的,或掛於胸前,或斜背於腰間。由於當時缺乏反坦克武器,士兵甚至對坦克一無所知,因此隻能采用身綁手榴彈衝向日軍坦克這種極其慘烈的方式了。

  步槍除德製1924年式標準型毛瑟步槍外,其它中央軍使用的步槍五花八門,最多的是“漢陽造”和毛瑟1904/1907年式的衍生型,包括四年式(元年式為6.8毫米,四年式改為7.92毫米)及東三省兵工廠生產的十三年式。由於中國與日軍一樣,把拚刺刀作為一種常用的戰術,因此刺刀長度都在500毫米以上。尤其是中正式,由於槍短,刺刀長達575毫米,但上刺刀後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許多人引以為憾。

  德製師配備的槍彈主要有尖頭彈、圓頭彈和重尖彈三種,另外還有特種槍彈,例如反裝甲的鋼心彈等。尖頭彈供中正式係列步槍和捷克ZB26式輕機槍使用,圓頭彈供“漢陽造”使用。雖然四年式是7.92毫米口徑,但有一部分使用圓頭彈。重尖彈則專供二四式或三十年式重機槍使用。

  德製M35鋼盔原是供新建立的德國空軍用,在接受中國約22萬頂的訂單後,德國陸軍總參謀部立即指示優先供給中國。據目前已知的記載,到1936年共進口了315000頂M35鋼盔,1937年開始裝備,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國民黨嫡係部隊都基本配發了M35。

  德製師的軍服主要是棉質的。不過據88師的萬方澄回憶,當時冬天也有呢軍服、呢大衣,春秋有駝絨夾衣,夏天為卡其短袖衫和短褲。事實上,軍官確有呢質的軍服,尤其是所謂“甲種呢”的黃綠色軍常服。

  軍用水壺為橢圓形,主要由水壺、水壺套及背帶三部分組成,非常具有中國特色(日式是平底的)。水壺套由橄欖綠色的帆布或呢製布料製成,到抗戰困難時期,通常隻是一層棉布。中式水壺一直使用肩背帶,與後期將德式水壺掛在腰帶上不同。

  幹糧袋(雜物袋)的形狀與德式略有不同,攜行方式則與早期德式的相同,也是用背帶跨肩,後來才改係在腰帶上。

  中國仿德國1930式防毒麵具外形與西班牙的類似。鞏縣兵工廠在1934年(民國23年)向德國采購設備,準備自製防毒麵具。1936年時日產量已達250副,型號定為二四式防毒麵具。生產防毒麵具的兵工廠還有金陵兵工廠、廣東麵具廠等,型號有二三式、二四式、二七式及四二式。

  中國是使用德國毛瑟手槍最多,並將其發揮到了極致的國家,它被親切地稱為“盒子炮”、“駁殼槍”、“匣槍”、“快慢機”等。另外毛瑟手槍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名稱——“自來得”,事實上這是它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德械師中的士官大多配用毛瑟“二十響”全自動手槍。他們攜帶著造型簡單的專用皮製槍套,隻有半截,上下為開放式,毛瑟槍的木殼槍套直接插入其中。同時還配有毛瑟槍專用皮質彈匣包。正麵有可裝20發彈匣的彈包12個,用皮帶扣係在後腰,“Y”字形肩帶分3點支撐彈包組。

  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軍隊曾從德國大量引進9毫米伯格曼MP18衝鋒槍(中國人曾稱其外銷版為“花機關槍”),全槍長832毫米,重4.1千克,彈匣容彈量32發,初速395米/秒,射程約70米左右。因結構複雜,成本較高,體積、重量較大,可靠性差,所以未能成為士兵的標準裝備,隻是配發給班長以上的士官作為戰場上的製式武器,並配有為MP18專用的皮製六匣彈匣組,攜行方式與毛瑟槍手一致。
  輕機槍射手 主要配備ZB26式輕機槍和專用彈袋組。皮製或帆布製的彈袋組可裝6個彈匣,兩條肩帶在後背交叉成“x”狀,佩掛彈袋後一般不紮皮腰帶。此外,輕機槍手還配備有水壺、幹糧袋和手槍等基本單兵裝備。有些還有一塊棉質的月牙形披肩,用來保護肩部,以減少軍裝的磨損。

  騎兵 由於國民黨軍隊機械化裝備發展較晚,因此在快速機動方麵還是騎兵占有主導地位。它有自己的軍種顏色——黃色,也有著綠色軍服的部隊。德製師的裝備是最好的,除有與步兵同樣的裝備外,還配有專用的步騎槍和馬刀。

  工兵 德製師內設有專職的工兵營,直屬於師部,為整個作戰師提供專業服務,諸如架橋,掃雷,布雷,設、排路障等工作。其配置體係和技術職能都是按德軍的軍製設立和培訓的,並擁有先進的德製工兵重型裝備,如架橋器材,還配有與裝備同步進口的運輸車輛,完全可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為示區別,工兵佩 戴專用的白色底襯領章,肩上斜挎裝有專業工具的皮製工具包。相比之下,大多數部隊工兵營的裝備比較簡單,重型裝備很少,運輸基本靠馱馬大車等,但當時絕大多數軍隊是靠步行,也算可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

  衛生兵 國民黨軍事委員會1935年9月明文規定設立師屬衛生隊,為部隊提供專業的醫療救助。真正意義上的軍醫(專業外科醫生,指西醫)在我國出現得比較晚,其設備與醫療水平都比較落後。雖說有國外留學歸國的,但實屬少數,大部分為國內培養。即便是這樣,也遠遠達不到部隊戰時的要求,隻能短期培訓一些有醫療知識的學生或士兵充實部隊。但由於醫療藥品的缺乏,戰鬥中負重傷的士兵生還率極低,這也是中國軍隊大量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衛生兵分軍醫和救護兵兩種。軍醫為軍官,救護兵由士兵和士官組成,均佩戴有綠色底襯領章,軍階與步兵相同,左上臂戴印有紅十字標誌的環臂布章,配有專用的木製或皮質急救箱,以及仿德1930式防毒麵具。平時戴布製野戰帽,戰時配發德製鋼盔,而像西北軍、晉軍和兩廣部隊等地方部隊則佩戴英製鋼盔。

  憲兵 多為從士兵中挑選出來的士官,直接隸屬於軍部或師部。軍銜的底色為暗紅色,與經理(軍工部門)同色,軍服與其它兵種一致,隻是在左臂上配有環臂布章,上麵印有“憲兵”兩個大字,與當時的日軍相似。配有一個聯絡用的小哨,主武器為毛瑟手槍。其獨特之處是佩戴有兩種鋼盔,一種是英國製托尼式鋼盔的改進型,另一種類似於西方國家熱帶殖民地軍隊所戴的防暑帽(比較像越南軍隊戴的頭盔)。

  參謀軍官 中國兵法講究的是“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裏之外”,因此,參謀一職由尉級以上的軍官擔任,軍銜被設計為竹節,佩戴在左邊,右邊的領章是官銜,軍服和個人裝備則與同部隊軍官的一致。下級參謀軍官配有專用的斜掛式皮製文件包,與德軍在二戰前的樣式相似。高級參謀軍官則配有手提式皮製公文包。自衛武器雖是手槍,但由於當時的武器型號繁多(多為國外購買),所以沒有統一製式。
  
  炮兵 1935年3月,國民政府武漢行營設立炮兵整理處,開始對國民黨軍隊中的炮兵部隊按火炮種類進行整理,共編成兩團製的炮兵旅4個,獨立炮兵團5個,獨立山炮營、獨立野戰炮營、獨立重迫擊炮營各3個。

  1937年,在國民黨軍事委員會之下設立防空總監部,黃鎮球將軍任總監,編有高炮部隊第41、42、43、45、48、49等團,配備德製博福斯75毫米口徑高射炮、德製十八年式37毫米口徑高射炮,俄式76.2毫米高射炮,另有37毫米炮、20毫米炮、13.2毫米機槍,並配備輔助對空作戰的指揮儀等裝備和專職的探測隊。

  國民黨炮兵軍銜的底色為兵種專用的藍色,德製師戴德製鋼盔,穿黃綠色軍服。個人裝具包括水壺、飯盒、幹糧袋、毛巾和防毒麵具等,同時還配發有一個皮製工具包斜挎在肩上,存放炮兵的專業維修工具。

  戰車兵 1933年前,國民黨軍隊就開始了機械化訓練,但僅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進行。1934年12月,孔祥熙從英國購進的32輛“維克斯”型戰車和若幹英國產“哈雷”二輪摩托和三輪摩托(當時稱為機器腳踏車)開始陸續運抵中國,軍政部速成立直屬戰車營,駐地設在南京城內馬標。1936年2月,以顧振為團長的國民政府代表團赴德訪問,共訂購了17輛德I式A型(也稱“克虜伯”式)輕型戰車和12輛“毫須”式裝甲車,以裝備給直屬戰車營。5月,蔣介石決定將直屬戰車營與交通兵二團所屬的裝甲車隊合並,在南京方山成立陸軍裝甲兵團。1938年春,蘇聯產T-26、BT-5輕型坦克、BA-3/6/10/20輪式戰車約108輛運抵廣州。同期到達的還有德國產裝甲汽車18輛、奔馳柴油卡車40餘輛、美式福特卡車約400輛、意大利產摩托車約40輛。它們不久被運送到湖南湘潭,陸軍裝甲兵團由此被擴編為陸軍第200師,師長杜聿明。10月,第200師又被擴編為新編第11軍。1939年,新11軍被改編為第五軍,配有戰車防禦炮團。
  
  1942年,為保衛抗戰的戰略大動脈——滇緬公路補給線,國民政府將第五軍編入中國遠征軍入緬對日作戰。3月底,中國裝甲兵在緬甸首開與外國盟軍聯合作戰的記錄,戰敗被迫撤回國內。此後隨著大量美援陸續運抵,國民黨政府開始在印度藍姆伽編練美製裝備的中國駐印軍,這是抗戰期間國民黨所編成的最精銳部隊,初期為步兵新二十二師(師長廖耀湘)、新三十八師(師長孫立人),後來擴編為新六軍、新一軍。同時成立了“陸軍機械化學校駐印戰車訓練班”,負責培訓官兵,並成立了“中美第一臨時戰車群”。這是國民黨陸軍使用美製戰車作戰的開始,加上隨後在藍姆伽訓練未上陣的六個戰車營官兵與國內留存的老戰車部隊的兩個團,國民黨陸軍裝甲兵發展達到巔峰。

  國民黨軍隊的戰車兵是以德國軍事顧問依據德國的裝甲兵發展經驗而成立的,但由於德國顧問們的軍事經驗和軍事思想都停留在一戰的軍事理論中(步兵是戰鬥的絕對核心,戰車隻作為步兵的輔助支援火力。這種思想在日軍和許多二戰初期戰敗的西方國家軍隊中都普遍存在),再加上當時中國所處的經濟環境,戰車兵在早期並不是獨立的兵種,而是隸屬於國民黨陸軍交通兵即輜重兵。隨著軍事思想的進步,條件的成熟,國民黨軍隊也有了自己獨有的戰車兵。早期的戰車兵使用的兵種專用色為黑色(國民黨陸軍輜重兵的兵種專用色),後期建立了裝甲兵這一兵種,其兵種專用色也改為銀色,同時有其特殊的軍銜領章,叫做“克羅米領章”(鉻質的電鍍章)。早期的獨立戰車營因其隸屬於交通兵第二團,故其臂章的部隊符號為X2。裝甲兵頭戴的是一種橡膠製的防撞頭盔,其型號與德國機械化部隊早期所使用的相同。在執行訓練和維修保養作業時,穿連身工作服,戴布製野戰帽。進行檢閱和參加戰鬥時,戰車乘員習慣穿著一般的野戰製服,帶防撞頭盔,有的還戴有德式鋼盔,配發駁殼槍及專用彈匣包,戰車內的每位乘員配發德國原裝或國內仿製的德軍製式風鏡。抗戰中期的第五軍直轄的戰車兵團還沿用早期的軍服,接收意大利菲亞特CV-33戰車時隨車配給了數量不詳的意大利式橡膠頭盔。1938年國民黨政府接收了蘇聯坦克,但沒有資料記載軍隊是否使用過蘇製的坦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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