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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6世紀,人們發現火繩手槍用火繩點火有諸多的不便,影響了作戰使用。如火繩燃燒不穩定,發射的可靠性差;遇有風雨,火繩易滅;夜間火繩易暴露目標等。因此,一種新的手槍——轉輪發火手槍(Wheel-lockpistol)誕生了。第一支轉輪手槍是由德國紐倫堡的鍾表師約翰·基弗斯(Johann Keifuss)於1515-1517年間發明的。主要原理是利用帶鋸齒的鋼輪旋轉,與燧石摩擦產生火花,火花引燃點火藥,進而點著發射藥。
16世紀中葉,打火手槍(Snaphance pistol)出現,擊錘上的卡爪夾有燧石,與底火盤上方的出砧撞擊,產生火星引燃點火藥。
1605——1615年間,世界上第一支燧發手槍(Flintlock pistol)問世,它是由法國自由民馬漢(Marin le Bourgeoys)發明的。實際上燧發手槍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打火手槍。燧發手槍的擊砧是一個裝在底火盤上、可繞軸轉動的“L”形底火盤蓋。當擊錘向下回轉時,撞擊底火盤蓋上的撞擊麵,底火盤蓋也隨之打開,擊錘上的燧石與撞擊麵的摩擦產生火花,向下濺入底火盤中,引燃點火藥。
1805年,蘇格蘭人亞曆山大·約翰·福塞斯(Alexander John Forsyth)發明了擊發點火技術,並應用到槍上。1812年,福塞斯與蒸汽機的發明人詹姆斯·瓦特(James Watt)合作發明了第一支擊發手槍(Pervussion pistol)。其原理是將雷汞裝在底火盤裏,用擊針撞擊底火盤,使雷汞起爆,火焰經傳火孔點燃發射藥。1814年英籍美國人喬舒亞·肖(Joshua Show)發明了銅火帽,使擊發點技術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為了提高手槍裝填彈藥的速度和發射速度,1835年,美國人塞繆爾·柯爾特(Samuel Colt)發明了轉輪手槍(Revolver),該槍是在擊發手槍基礎上研製成功的,是世界上第一支可供實用的轉輪手槍。
然而,轉輪手槍作為軍用武器也有它的不足:其一是容彈量小,重新裝填時間長;其二是轉輪與槍管之間有間隙,不能有效地密閉火藥氣體;三是初速低,威力小,滿足不了一些作戰要求。於是,人們又開始尋求一種新的手槍,這就是自動手槍(Self-loading pistol)。
1892年,奧地利人約瑟夫·勞曼(Joseph Laumann)發明了第一支自動手槍——肖伯格手槍,采用緙彈夾供彈,自動方式為底火管驅動式,剛性閉鎖,槍管有4條右旋膛線。1893年,美籍德國人雨果·博查特(Hugo Borchardt)發明了第一支實用的自動手槍7.65mmC93博查特手槍。同時,他還發明了一種瓶頸式帶彈頭殼的手槍彈。該槍的開鎖、拋殼、待擊、供彈上膛、閉鎖等動作均由槍機的後坐和複進來完成。它采用彈匣供彈,彈匣裝在握把裏。這些結構原理與設計為現代手槍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兩次世界大戰使自動手槍得到了極大發展,湧現出很多種結構新穎、性能優良的自動手槍。進入20世紀80年代,各國研製的新手槍層出不窮,異彩紛呈。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必將為手槍的發展注入新的生機,各種新結構、新原理、新材料和新工藝會不斷出現,各種新式手槍會不斷問世,可以說,在未來手槍的百花園中,呈現在人們麵前的必將是一幅百花盛開、爭奇鬥豔的景象。
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