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親赴前線當英雄,慷慨解囊是一個簡單的行動。”
這句詩表達了民眾最樸素的想法,數日來,大多數人都是一邊守在電視電腦前隨時關注震情,一邊積極捐款捐物。同體大悲,萬眾一心。
這其中,震撼人心的一幕幕不斷出現:乞討者加入捐款行列,沒領到薪水的民工“寧可不吃飯也要捐錢”……至於各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更是紛紛解囊,當然,大部分善款來源,依然是社會的經濟細胞——企業。正因如此,在全社會的愛心共鳴中,企業捐款的數目,成為了一項曝光度頗高的“排行榜”。
在這個“榜單”上,很多企業備受煎熬。有人將此前企業在印度洋海嘯時的捐款行為與此次汶川地震進行比照,也有好事者將上市公司的捐款數額與其市值進行換算,得出“市捐率”,號召股民“以腳投票”。
最先感受到壓力的是中國平安——其最初的捐款數額為500萬元,這個數字被與其董事長的數千萬年薪及此前的數百億“圈錢”計劃進行了對比,在網民一篇“聲討”聲中,中國平安宣布追捐3000萬元。同樣,伊利亦從100萬追捐到1200萬元,穀歌從100萬元追捐到1500萬元。如今,“逼捐”之風正吹向房地產龍頭企業——萬科(捐款200萬元),王石也因其在博客上的“辯解”而飽受攻擊,大批崇拜者倒戈。
我們在為舉國上下傾情奉獻所感動的同時,也深深為這些糾結於捐贈數額的“逼捐”行為感到不安。無論能力大小、數額多少,所有捐贈者都應值得尊敬;而“指責已做出貢獻的人為什麽不做得更多”,看上去理直氣壯,充滿道德優越感,其實已偏離了慈善的本意,反而令捐款成為一種攀比。“道德隻是縛在自己身上的枷鎖,而不是準備拍向別人頭上的板磚。”.這種對行善者的苛求氣氛,將“義”與“利”對立起來,最終會帶來一些負麵影響。
春秋時期,魯國有道法律:如在外國見到同胞被賣為奴,隻要將人贖回,國家就會給予補償和獎勵。此律令很多魯國人得以重返故園。而孔子的弟子子貢,從國外贖回來很多人,卻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拒絕了國家的補償。孔子因此大罵子貢,稱其實際上害了無數落難同胞。
究其原因,魯國法律營造的是鼓勵行善的大環境——大家對落難者施以援手,國家就會給予補償;行善者不但沒有利益損失,反而得到輿論讚揚,長此以往,行善者就會越來越多。而子貢所為,固然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讚譽,但同時也拔高了行善的要求,令那些接受國家補償的行善者得不到稱讚,甚至是譏笑。如此,則行善者將越來越少。
逼捐之舉,看似更注重道德,實則對慈善的大環境起到了消極作用。其結果或是導致部分企業因壓力放棄捐款,或是超出自己的能力進行捐款。
當然,逼捐輿論也反映了一個很實際的社會問題——轉型期間的規則缺失,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均,參與機會的不平等,造成了很多國人“仇富”乃至“殺富濟貧”的思維方式。從這個角度看,確實有些企業、企業家的捐款數額與其財富來源的難易程度“不相稱”。但這是另外的話題.
對王馬的言詞不屑苟同.
王石和馬雲的行為更突顯中國的所謂成功人士,精英階層人性的墮落。捐款事件更反映他們的內心深處對大眾階層的鄙視。這才是中國將來不能強大的真正障礙。
讓他們永遠也不要忘記: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偶同意大牙兄。
無論什麽地方什麽時候社會財富都分配不均的。有些國家人捐的可用於免稅,遺產重稅,這從一定程度上鼓勵了人的捐款。猜我們中國以後也會采取類似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