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夢思

Life without dream is no life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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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朱海洋被保外就醫。。。比較中國人和美國人的思維方式和公民素質

(2009-01-31 20:53:14) 下一個

最近我寫了3個有關朱楊案的帖子,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波瀾。大部分意見是就我的觀點而發,無論同意反對我都很感激。但也有一部分意見卻不幸落入了“人參公雞”水平,他們不喜歡聽到的信息,決定 shoot the messenger.(我在博客中保留了那部分謾罵留言,如有興趣,可以去查看)

我隻不過是個寫文章議論時事的人,而且平心而論,我那些文章都是在很短時間內寫成的,中文也欠犀利,都要被罵得狗血淋頭,如果朱海洋本人有一天站在了你我中間,作為保外就醫的半自由人,你會怎麽對待他?請想仔細一點再回答這個問題。

我想起了美國有一個類似的案子:著名的 O.J. Simpson殺妻案。

O.J.也是用刀殺了前妻和前妻的普通朋友。倆個受害者都死得很慘,幾乎都被砍下了腦袋。

O.J.沒被抓住現行,但檢查院自認他們對之起訴鐵證如山“mountain of evidences"。他們有有利於起訴的測謊結果,有說服力的動機解釋,有現場和嫌疑人車裏的血跡結果,有證人勾畫作案後200多磅6吃多高的人逃回家時的時間和跳牆時的聲音,有那現場發現的血手套,正式受審前,連OJ自己都沒信心,他一度駕車逃跑。。。

可經過曠日持久的審判,最終 O.J.被以黑人為主體的陪審團宣判無罪,宣判當天他被當庭釋放。

大家都知道,我也再提一句,辛普森是個黑人橄欖球明星,他殺的2個人是白人。當時在紐約時代廣場等待判決那一刻,時代周刊捕捉到了“人種分界線”:白人都認定辛普森證據確鑿;而黑人都認為他會被無罪釋放。判決一宣布,白人都呆若木雞;而黑人都歡聲雀躍。

O.J.後來又惹上了別的官司,但這是後話。不過當時他被法庭釋放以後,美國人,包括2家死者家屬都表現出了高度的公民素質,他們著書立說,鍥而不舍地繼續尋求正義;建立基金會給家庭暴力受害人撐腰,但他們都服從尊重法庭的判決,讓他們痛恨的人自由自在地活在同一天空下。。。

我現在來問你,如果,萬一,朱海洋被放回了社會,他出現在你的社區,你會怎麽對待他?請仔細想想,再想想,再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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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6)
評論
中國猛男 回複 悄悄話 我小小地get一下life, 你就震撼得骨頭都酥了。 隻怕你消受不了。

回複Simply_leaf的評論:
You need to get a life. Seriously.
Simply_leaf 回複 悄悄話 回複中國猛男的評論:

You need to get a life. Seriously.

To wtwyx:

Thank you for your comment.
中國猛男 回複 悄悄話 先設想,如果,朱海洋被放回了社會,他出現在你的社區, 對你笑一笑,你會如何?可能我們會看到又一篇中國猛男的震撼報道。
中國猛男 回複 悄悄話 公平一點講,人家在character assassination, 跟你老公學的。


Simply—leaf:
但也有一部分意見卻不幸落入了“人參公雞”水平,他們不喜歡聽到的信息,決定 shoot the messenger.
wtwyc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Simply_leaf也不需要把網上過激的中國人言論太當真。絕大多數在美國的中國人平時還是表現很平和也很尊重法律的。這些網上言論隻是反映除了他們對生活的不滿。
另外,美國人的言行你也不需要太吹捧。相信在美國呆久的人都知道,美國人在很多小事上做的很好,美國人比較尊重法律,但是一旦牽涉重大利益,美國人翻臉也會很快的。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Bali的評論:

用“怨偶”比喻一個現象而非二人的關係,這就是一個中性詞,談不上對死者的侮辱。

simply_leaf對案情的觀點,我不認為是流言蜚語。既然別人可以說她侮辱死者,她也可以說別人是人身攻擊。這沒什麽奇怪的。

不是律師就不能引用法律術語嗎?介紹一下辯護策略,怎麽是嚇唬人呢?楊欣一方的律師,也一樣要使用辯護策略。這有什麽大驚小怪的呢。
Simply_leaf 回複 悄悄話 回複Bali的評論:

Your definition of 怨偶 is different from mine. Apparently we went to different schools.

And what's wrong with me bringing up "character assassination" defense strategy? I really don't get your point.
Bali 回複 悄悄話 對角線,朱和楊認識這麽短的時間(2星期),能是偶嗎,還怨偶?稱他們為“怨偶”就是假設他們是戀人或者他們之間有剪不斷倆還亂的情而事實上很可能是相反的(比如強奸)。所以我覺得,in this context,怨偶就不是一個中性詞,這個比喻是對死者的侮辱。

simply_leaf有言論自由,她愛說什麽說什麽,隻是她一方麵抱怨別人對她人生攻擊,另一方麵卻毫無根據地散布對死者極不尊重的流言蜚語。什麽character assassination, 不要用法律術語來嚇唬我們,文學城可是人才濟濟,再說了,那是律師的事,輪得她嗎?難道她丈夫是朱的律師????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偶然路過的人的評論:

我認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任何猜測和推理都不違反言論自由的原則,但同時也隻能是猜測和推理,不能作為評價死者的依據。

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向被害者潑汙”,要看其是不是蓄意造謠誹謗。如果可以證明不是蓄意造謠誹謗,“向被害者潑汙”的說法就不能成立。如果無法證明不是,你可以朝這個方向猜測和推理,這是你的言論自由。

下麵那個“把朱和死者稱為怨偶”的例子,可以證明不是對死者的侮辱和人身攻擊,以此為依據的作者“向被害者潑汙”的說法也就不能成立。
qiqimi 回複 悄悄話 OJ Simpson was not caught on the spot therefore "mountains of evidence" was not as useful to prosecute him, as in this case for the Mr. decapilator...Good thoughts but I guarantee you that this guy would not be released back to the society. Personally I am happy for this possibility. I have no problem if he enjoys his whole life in jail and contribute his talents to higher purpose.
偶然路過的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對角線的評論:

在沒有被公眾認可的證據的情況下, 猜測和推理一個被殺的年輕女孩是"插座", 我不認為這叫言論自由, 我覺得這叫“向被害者潑汙”.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偶燈斯陋的評論:

我看我們說的是兩個問題,還是不要扯到一起的好。

關於“向被害者潑汙”這個問題,目前所有分析、評論都是以猜測和推理為基礎,自然是五花八門,如果將來被證明與事實不符也是很正常的。但目前真相未明,你有什麽證據斷定某個推測是“向被害者潑汙”呢(冒充知情者造謠的除外)?出了這樣殘忍的殺人案,當然會引起華人圈震動,每個人都有權利談自己的感想,而且很有必要思考原因和預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分析、評論此案難免受個人感情和經曆影響,在某方麵冤枉受害人或朱海洋都有可能。但真相大白時,所有失實言論都會不攻自破。當然,我們也許永遠也不會知道真相,但也不能因此就剝奪別人發言的權利,除非可以證明某人誹謗,追究其法律責任。

不管楊欣和朱海洋之間到底是怎麽回事,朱海洋都無權剝奪她的生命。朱海洋的行為是一定要受到法律追究的,這一點毫無疑問。楊欣已經走了,人們分析、評論此案,都是給活著的人聽的。如果大家果真能從中吸取教訓,讓潛在的“朱海洋”們迷途知返,我相信楊欣若在天有靈,也會得到一些安慰的。
Simply_leaf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偶燈斯陋的評論:

法庭如戰場。重要的是贏,贏,還是贏。

不過任何指控也要有充足的證據證人,否則效果適得其反,讓陪審團反感。

偶燈斯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對角線的評論:[朱海洋殘忍殺害楊欣,一群“正義”人士又欲殺朱海洋而後快,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我們充滿專製、暴力、仇恨的文化和曆史結出的果實。]

哪裏哪裏,“正義”人士是對向被害者潑汙的character assassin 人士表示憤怒。如此而已。
朱海洋殘忍殺害楊欣。你們這些人在殘忍殺害楊欣的character。“正義”人士對此不願坐視。如此而已。
偶燈斯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Simply_leaf的評論:
"我老公是個 trial attorney,因此我了解一點辯護方的 strategy. 為了給朱海洋辯護,他的律師必須要對楊潑贓水,在法庭上,那叫 character assassination,這樣才能為朱贏得陪審團的同情。你們不愛聽這個,但這是法庭上的辯護方策略。"

謝謝你的解釋。我正在尋找為何有人熱衷於為被害者大潑髒水的原因,原來如此。character assassination 是trial attorney 吃飯的碗哈。看來trial attorney 得先把道德那些勞什子拋到爪窪國去才能當好?
Simply_leaf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對角線的解釋。怨偶是個中性詞。難道事實上大家沒有把這2人連在一起嗎?你去 google 2人中的任何一個的名字,另一個必會出來。

我老公是個 trial attorney,因此我了解一點辯護方的 strategy. 為了給朱海洋辯護,他的律師必須要對楊潑贓水,在法庭上,那叫 character assassination,這樣才能為朱贏得陪審團的同情。你們不愛聽這個,但這是法庭上的辯護方策略。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Bali的評論:

“把朱比作宋江”,缺乏足夠的論據。現在我們知道,朱曾經接受過學校的心理谘詢,說明他可能不完全是一個“本來正常的普通男人”(作者原話)。宋江有沒有心理問題,無從查證,所以“把朱比作宋江”是草率的。

“把朱和死者稱為怨偶”,也許是不恰當的,但不能算是對死者的侮辱。作者的原話是:

“可憐的楊馨會在審判朱海洋的過程中不斷被當街翻出dirty laundry,最具諷刺意義的是,當初她好象要跟朱斷絕關係(原因之一吧?),而事實上,他們倆就象宋江-閻婆惜一樣將永遠成為一對怨偶,誰也躲不開誰。。。”

可以看出,作者根本沒有侮辱死者的意思,而是說不管二人意願如何,從此人們都會不可避免地把他們聯係在一起,就像人們不可避免地要把宋江和閻婆惜聯係在一起一樣。“怨偶”一詞在這裏隻是用來比喻這個現象。這不是人身攻擊。
Intruder 回複 悄悄話 當事人的最好結果是永遠關在監獄裏.一個青年要在異國監獄裏邊渡過一生,隻有這樣的懲罰才能Justify他所犯的罪. 
Intruder 回複 悄悄話 一個殺了人提著人頭被抓到的嫌犯在美國是永遠不會得到自由的.不管他是不是神經病,法律是不會讓他重回社區的.給這樣的人自由對他人的人身安全有危害.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ife4fun的評論:

在朱楊案真相未明時,以假設、推理的方式分析案情是可以的。若沒有證據就妄下結論,說明一個人要麽沒有頭腦,要麽居心叵測。人身攻擊,不管是對楊欣還是朱海洋,都是不對的。但如果言論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別人就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對付人身攻擊的最好辦法,是保持頭腦清醒。等到真相大白時,那些人身攻擊都會不攻自潰。
life4fun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對角線的評論:
分析案件沒錯,但不應對死者進行人身攻擊.你說對嗎?
life4fun 回複 悄悄話 回複Bali的評論: "人身攻擊是不好。你難過了吧?那你想想那些道聽途說的東西對死者和家屬尊重嗎?你還可以刪掉你不愛聽的話,做一些反擊,死者能做什麽呢?你上一篇文章把朱比作宋江,把朱和死者稱為怨偶,這不是對死者的侮辱?如果你對死者品行有懷疑或者對殺人的同情,也不要這個時候寫,否則有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嫌。麻煩你想想死者父母的感覺。時事多得是,何必非要盯著這個案子些。當然,你有言論自由,要吸引眼球要點擊率我們也沒辦法。'

你說的太好了, 我也想問這位作者:如果被殺的小姑娘是你的姐妹,女兒,你還會這麽冷酷,殘忍的評價她嗎?網絡是虛擬的,人的良心是真實的.奉勸那些向死者潑汙的人,嘴下留德,為了你自己,也為了你的後人.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pjx的評論:

朱海洋是在美國犯罪,美國的法律依照的是美國的value system。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Bali的評論:

犯了法的人當然是要受到懲罰的,但同時也需要反思為什麽會有這樣殘忍的事發生,以及怎樣使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的概率減小到最低程度。這是更重要的。有的人恨不得親手殺了朱海洋,他們和朱海洋又有多大區別呢。
pjx 回複 悄悄話 There are no superior values. We are Chinese, we just follow our values system. Zhu has to die for his crime.
Simply_leaf 回複 悄悄話 The link for my newest article: :"你說讓朱海洋到我家住?你還真嚇不住我!"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2&postID=120
Simply_leaf 回複 悄悄話 回答請見我最新博客文章:"你說讓朱海洋到我家住?你還真嚇不住我!"

謝謝。

laojie 回複 悄悄話 怎麽對待?有必要去認識他嗎?如果他出了精神病院,說明他大該不危險了。不過不要讓新學生住到他家去。

死者大於天。請評論者們三思而言。

Bali 回複 悄悄話 對角線,我認為不是所有的事都是一報還一報的。很多小事,退一步海闊天空。但是我們必須有個界線(we have to draw the line somewhere)。這個線就是法。犯了法的人是應該受懲罰的。至於這個懲罰應該多大,還是要有法律來決定。
對角線 回複 悄悄話 朱海洋殘忍殺害楊欣,一群“正義”人士又欲殺朱海洋而後快,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我們充滿專製、暴力、仇恨的文化和曆史結出的果實。
偶然路過的人 回複 悄悄話 我會推薦他去您那裏,您看上去是個這麽有愛心的人,多一雙筷子而已,您應該不會拒絕。如果您有孩子更好了, 人都需要朋友,正好和您的孩子做朋友,說說他殺人割頭, 還自由自在地過日子, 讓孩子學習一下高度的公民素質。
Bali 回複 悄悄話 人身攻擊是不好。你難過了吧?那你想想那些道聽途說的東西對死者和家屬尊重嗎?你還可以刪掉你不愛聽的話,做一些反擊,死者能做什麽呢?你上一篇文章把朱比作宋江,把朱和死者稱為怨偶,這不是對死者的侮辱?如果你對死者品行有懷疑或者對殺人的同情,也不要這個時候寫,否則有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嫌。麻煩你想想死者父母的感覺。時事多得是,何必非要盯著這個案子些。當然,你有言論自由,要吸引眼球要點擊率我們也沒辦法。
belinda81 回複 悄悄話 開車不小心撞死它!不,撞殘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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