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平詩稿

一鶴排雲上,詩情到碧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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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基本的拗救法

(2010-01-26 11:36:32) 下一個
寫近體詩,有個平仄音韻的規則。犯了這規則,簡稱之為拗。發現後改一下,使之不拗,無疑是最安全的方法。但有時因詞的搭配,意的優劣,個人的愛好,非拗不可,古人就弄出了不少補救的方法,稱之為拗救。這拗救的方法,好像也相當複雜。我隻取下麵最基本的兩條。

第一種拗救是救孤平。孤平乃詩家大忌,不可犯。所謂孤平,就是如果你在“平平仄仄平”的句型中,首字用了個仄聲字,使之成了“仄平仄仄平”,這樣就造成除押韻的那平聲字外,全句就隻有一個平聲字了。而這,就是孤平最廣為接受的定義。當“平平仄仄平”擴展成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時,如第三字用了仄聲字,也同樣造成孤平。孤平是一定要救的。如何救?很簡單,將五言原來第三字,或七言第五字的那個仄聲字換成一個平聲字就是了。

如:“早被嬋娟誤,欲妝臨鏡慵”。第二句按律應為平平仄仄平,現在第一字用了個仄聲字欲,為避孤平,將第三位原應為仄的字換了個平聲字“臨”。類似的句子還很多,如“北風江上寒”,“浩然離故關”等。蘇軾七言“溪柳自搖沙水清”也是救孤平的句子,因第三字原應平卻用了仄聲字“自”,為了救孤平,就將原來五位的仄聲字換成了平聲字“沙”。再如唐人“山雨欲來風滿樓”,也是一樣。

第二種拗救是救四六處的出律。一般說,“二四六分明”,四六處的平仄是不能拗的,但非拗不可時,也可以拗救,其方法和上麵相同,如五言第四字拗了,就把同句第三字平仄變一下。七言第六字拗了,就將第五字平仄變一下。這種拗救,都在不押韻的那一句。如押韻句,二四六還是必須分明的。

如“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句,按律應為“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這兒第一句的第四字“天”顯然拗了。為了救這拗,就將原三位的平聲字,換成仄聲字“起”。其他例子很多,如“天涯未歸客,此夜憶江東”(何景明)中的未和歸二字; 七言“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林逋)中水和清二字,“庾信平生最蕭瑟,暮年詩賦動江關”(杜甫)中最和蕭二字,以及“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裏歎零丁”(文天祥)中說和惶二字。

另外還有不少所謂對句救的方法,大都是關於一三五位的字, 我都感到不甚了了,過於牽強。比如,說“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中,“幾”拗了,所以下句用“秋”來救。“風急天高猿嘯哀,渚清沙白鳥飛迴”中,“風”拗了,所以下句用“渚”來救。第二句中的“沙”也拗了,也用“渚”來救。我感到這些都有點故弄玄虛,可不必放在心上。因為既然隻要不造成孤平和三平尾,“一三五不問”是允許的,為何不把這些都看成“一三五不問”而不去死摳什麽拗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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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寒硯 回複 悄悄話 仔細閱讀了此文,學到很多,收藏下來繼續學習。

看來對於押韻句,二、四、六字的平仄應是分明的,以後寫詩要多加注意了,我把那首五律暫改為五言吧。

非常感謝曲師的詳細指點及好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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