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2006-03-12 19:35:30)
下一個
那天過節,天氣一如既往的晴朗,隻是風大了些。我倆在星巴克相對無語。他送給我一張卡片和一個迷你動物掛飾。卡片寫著感謝我給他的快樂並祝福我。我說怎麽那麽客套,好不容易一起過個節也不來點甜言蜜語,該不會真打算和我拜拜吧。其實我一點都不是開玩笑,總覺得是個分手的前兆。我們間有第三者了,而事實上說不清誰才是第三者。搞不好那禮物還是她幫忙選的呢。
他問我為何那麽沉重,也許在他眼裏,我是幸運的,畢竟他在美國摸爬滾打那麽多年不容易。而我,沒有太多的挫折,隻想好好談戀愛。可是我即將被拋棄。
我們終於就這麽算了,我覺得我不該這麽委屈,我不想爭,要是他真地珍惜,我不用爭。他以為我會大哭大鬧,可我不想當著他的麵。他就這麽義無反顧的收拾東西走了,連道歉都沒有。
我要把他送的東西都還給他,他說既然是他送的,就留著好嗎?其中還有一枚戒指。那個迷你動物我掛在了車上,每天隨我上下班,其實不夠可愛,可是我喜歡,因為他送的。
我想對我他是愧疚的,但這又讓我懷疑他是否真的喜歡過我,我拚命的回憶我倆在一起的日子,想確證他是真的真的有喜歡,我總是不願意承認我被玩弄了。
好幾個月過去了,斷斷續續偶爾還有點聯係。我給他寫信他好像都比較開心,我以為他還念舊情。他一直說我要是不開心或是想他,就打電話給他,他也可以來看我。可這次,他說對不起,他不能照顧我,他很忙。直覺告訴我他不想我再打擾他了。也許我們的確不該還有聯係。我刪掉了他的電話和電子信箱地址,車上的掛飾也拿下來,狠狠心,使勁抓了抓它,正準備扔,它響了,嚇我一大跳:I love you, I love you. 聲音啞了,快沒電了。
要是那天我聽到這個,我一定不會一聲不響地就讓他這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