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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十)

(2004-12-07 19:28:39) 下一個
對愛終究很困惑。

最近的定義是,愛=深的情+愉快的性。缺一不可。

婚外情和婚外性都可以接受,隻是婚外愛不行。

婚外情就象以前的筆友,也就是所謂柏拉圖式精神交流。一輩子也許不見麵,常常想起,感覺無奈而浪漫。即使見了麵,就象老朋友,或同性朋友,聊聊天,談談人生,沒有太多渴望。距離保持於輕吻及禮節式擁抱。

婚外性就象約人打網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找個好對手,今天這個沒空可以約另一個出來,要求不高的,總能有對手。實在找不到人,打打電腦模擬遊戲,或者聯網遊戲。玩完了一身汗,洗了澡挺舒服。有時打打電話交流一下心得,興之所致再約一場。好玩好散,沒有誰強迫誰。也挺樂。

沒有誰為了打球離婚。也不應該有人因為有筆友而分居。

但當打球和寫信的對象是同一個人時,麻煩就大了。所有的道德,喜悅,痛苦,絕望,妒忌,瘋狂,思念及所有想到的感情都排山倒海地壓下來。人到三十,體力不支,是不適宜此種活動。


心隻能留給自己。讓歲月的流逝把它重新拚得完整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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