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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警察打小日本後的檢討

(2007-04-12 20:35:21) 下一個


領導和同誌們:

    5月11日,我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為了維護民族尊嚴和社會治安,痛扁了三個酗酒鬧事、辱罵中國人的日本雜碎,致使倆小子手骨骨折。起初,我以為那幾個雜碎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我所做的隻不過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做的而已。然而,近幾天在組織的教育和幫助下,我對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終於認識到了自己所犯的錯誤。作為一個受組織培養教育多年的人民警察,我在這次事件中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人民的重托,因而感到深深的懊悔。在此我非常認真地向在座的各位領導和同誌們作出檢討。

    在這次事件中,我的錯誤主要在於以下幾個方麵:

    一、思想認識發生了嚴重的偏差,沒能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處理問題。

    我在處理這一事件的過程中,隻是出於維護社會治安的本職和維護一個中國人的尊嚴的樸素感情,路見不平拔刀助,該出手時就出手,並沒有把自己的思想認識提高到打擊日本右翼勢力、推動中華民族覺醒、為死難同胞報仇伸冤的高度,也就是沒有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在教訓那幾個雜碎時,我並沒有想到甲午海戰的硝煙,沒有想到旅順口的萬人坑,沒有想到受盡淩辱的慰安婦,沒有想到冰天雪地裏的馬路大,沒有想到濟南城的五三慘案,沒有想到南京城的大屠殺,我甚至都沒有想到小日本淨進口我們的寶貴資源而賣給我們些洋垃圾,沒有想到它搶奪我們的釣魚島,沒有想到珠海的買春,沒有想到它整天地對我們虎視眈眈……在那個時刻,我除了不能容忍這幾個倭賊敢在我們新中國的土地上抖奮,其他的我竟然沒有去想,可見我的思想認識是多麽的膚淺,以至於對待他們我心慈手軟,姑息留情,犯了盲目仁慈的錯誤。殊不知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犯罪,因而使這一事件的處理沒能達到應有的效果,對此我深深地懊悔。

    今後,我一定注重加強自己的理論學習和思想修養,進一步改造自己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堅持以“講政治”的標準從嚴要求自己,不忘階級仇,牢記民族恨,胸懷祖國大業,立誌中華振興,在每一個大事大非麵前,向人民交出更好的答卷。

    二、學法不精、執法不嚴,沒能很好地完成任務。

    作為執法者,我本應模範地踐行“從嚴執法”的義務,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奮不顧身地製止違法犯罪、嚴厲地懲治踐踏法律的行為,堅決地維護法律的尊嚴。對於妨礙公務、暴力襲警的壞分子,我本來有權力對他們采取極端的措施,但由於我平時疏於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和鑽研,對有些法律條文掌握得還不夠精,以至於在緊急情況下不能很自如地加以運用,心裏把握不準,思想上有顧慮,放不開手腳,沒有讓那幾個雜碎得到應有的、更嚴厲的懲罰,犯了執法不嚴的錯誤。此外,在教訓他們時,我曾覺得作為外國人他們有可能不了解中國的法律,對他們有所惻隱,這也違背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現在想來,不管你是誰,觸犯了法律都應該受到同樣的懲處,你小日本要來中國撒野就得先把中國的規矩搞明白,否則你就得為你的無知埋單。在這件事情上,我為正義沒能在我手裏得到更充分的伸張、法律的尊嚴和公平沒能在我這裏得到完全的捍衛而感到深深的懊悔。

    今後,我一定知恥後勇、懸梁刺股、發憤學習,努力做一個精通法律、善於運用法律、敢於維護法律的執法者,模範地行使法律賦予一個公民、一個執法者的權利,保證下次再碰到這樣的事情,絕不會僅僅讓倭賊斷兩個手骨。這次算便宜他們了。

    三、個人英雄主義思想嚴重,不能夠很好地發動和依靠群眾。

    群眾是我們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維護社會治安,捍衛法律尊嚴也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和支持。對這一點,我以前認識不清。以至於在這次事件中,我過於看重自己個人在維護社會治安和民族尊嚴方麵的義務,單槍匹馬、一夫當關,犯了個人英雄主義的錯誤,沒能很好地對周圍的群眾進行宣傳和發動,充分調動和依靠他們的參與意識。殊不知,懲治違法、維護民族尊嚴、嚴厲打擊日本右翼勢力也是廣大人民群眾共同的願望和義務,民心可期,民心可用。而我的逞一己之能、圖一己之快恰恰剝奪了人民群眾的這種權利,也傷害了廣大的想痛毆日寇而苦於沒有機會的有血性的中國同胞的感情,現在想想,這種大快人心的好事由我一個人獨占真的有點不應該,對此我又一次深深地懊悔。

    今後工作中,我一定克服這種個人英雄主義的缺點,注重依靠群眾、放手發動群眾、好事想著群眾,把日本右翼勢力淹沒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

    四、大意輕敵,盲目蠻幹,容易給工作和國家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日本鬼子是殘忍狡猾的,從小我們就從電影上、曆史書本上受到過這種教育;日本右翼分子是卑鄙的,從他們修改教科書、在承認侵略和慰安婦賠償等問題上耍無賴我們就能印證;日本狗是變態的,從他們的母子亂倫、茹毛飲血、人體盛宴上我們就能發現。然而,當我麵對那三個日本雜碎時,隻顧了血往上湧、義憤填膺,卻忽略了他們的狡詐、殘忍、卑鄙和變態,對自身所處的危險估計不足、重視不夠,以至於赤手空拳、以一對三,能全身而退實屬僥幸。我倒不是貪生怕死,可咱死也得值啊。為國捐軀咱不含糊,就怕出師未捷身先死,讓殘忍狡詐的倭賊拿黑槍黑刀給掛了,那不空悲切了?話說回來,他多少倭賊的命也抵不上咱中國人的命值錢啊,給它幾顆“小男孩”就全給它滅了,還用得著跟它拚命?留著咱的人發展發展經濟,打擊犯罪、治理治理環境、綠化綠化祖國、懲治懲治腐敗、修理修理台獨、改善改善教育…….多好,正事多著呢。說實話,假設在這次事件中我犧牲了,我是真的無怨無悔,隻是為不能再為社會為人民做貢獻了而有些遺憾;如果我的犧牲給同誌們帶來了悲痛、給我們的工作和國家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那我就不甘心了。

    今後工作中,在與敵人較量時,我一定要注意運用科學的方法論,在戰略上藐視敵人,在戰術上重視敵人,機智勇敢、有勇有謀,投鼠忌器、荷槍實彈,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
    
    五、平時訓練不刻苦,武藝不精,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書到用時方恨少”,習武也是這個道理。以前我對這一點的認識不夠充分,參加訓練時有吃老本和懶惰情緒,隻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更不能主動刻苦地鑽研製敵之技。因而自己的素質還不夠過硬,武藝還不夠精湛。通過這次和這幾個倭賊的過招,我才真正體會到了各級領導狠抓訓練工作的良苦用心,這是為了讓我們平時多流汗,戰時不流血啊。說實話,跟他們交起手來,到最後我還真有點喘,連我拿手的剪刀腿都沒勁用了,要是再來三個倭賊,我還真不一定能製得了他們。也正是由於武藝還差些火候,所以也就隻打斷了倆手骨,給他們的教訓還不夠深刻,很難保證他們不會好了傷疤忘了疼,對此,我最後一次深深地懊海。

    對付這些健忘的倭賊,不能像對付國內一般的罪犯一樣隻要簡單地將其製服就行,而應該出手更重,給其刻骨銘心的教訓。因此,今後我一定臥薪嚐膽,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大汗,在積極參加搏擊訓練的基礎上,我還要南習武當,北學少林,遍訪東邪西毒南帝北丐,力求通曉武術精髓,達到出神入化、隨心所欲、順其自然的境界。麵對倭賊,做到一掌下去,讓其肝腸寸斷沒齒難忘;一腳過去,令他粉身碎骨魂飛西天,以適應越來越多的倭賊竄入中國的治安新形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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