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2018年02月09日 星期五晴

(2018-02-09 19:07:33) 下一個



今天老伴和她的小弟“因擾亂單位秩罪”被南縣公安局拘留。
午後三點半,我去看守所,給她送藥品(糖尿病,每天都得注射胰島素)和換洗衣服。警察對衣服和藥品檢查很仔細。帶去老伴喜歡的青梨,警察說:不允許!送去手機充電器,警察:手機都收走了,充電器用不上。我說:為什麽要收走手機?警察:罪犯不準與外界聯係!我說:犯的什麽罪啊,法院還沒審呢!警察瞅了我一眼。
隔著玻璃與老伴交流。我說:不要怕,你沒有犯法;要精神愉快,保重身體。今天9號,拘留12天,在牢房過年……我隻能來看你,無力救你出去。
老伴說:怕?我才不怕!我沒犯法,犯法的是他們!文革,我爸爸被審查關了好幾年,五十多年後,我也進拘留所……你平時同我說,公安很黑。這次算是領教了……我後悔的是沒有向張春橋學習,問話做筆錄時,用沉默表示抗議,一言不發才好!今後,我一定會做到的!
我說:今後一定會做到?難道你今後還會被抓?
老伴:肯定的。走出看守所,我就去北京上訪,要把那些視頻資料到處散發,讓全國人都知道南縣的惡政!
我帶去一個小筆記本和一支筆。我說:應該寫拘留日記,記下自已的見聞和感想。
老伴說:好!就學著你寫巴陵鬼話!
警察不準筆和本子遞進去。
……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