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371)
2009 (369)
2010 (360)
2011 (356)
2012 (376)
2013 (364)
2014 (381)
2015 (369)
2016 (366)
2017 (364)
2018 (366)
2019 (365)
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晴
▲上午在醫院作完治療,己是十一點,正準備回家,老吳來電話。他說:劉□□從長沙來嶽陽……他要見你,我們一起吃午飯吧,我已在沁園春酒店預訂了包廂……
沁園春酒店就是原先的電力賓館酒樓。在嶽陽算中上檔次。半個小時後,我到達沁園春酒店,正準備上樓,卻見老吳等幾人卻從樓上下來。
我問:你們怎麽下樓?
老吳說:走,我們去嶽陽酒店。
我:你不是在這裏預訂了包廂嗎?
老吳笑笑,指指老劉,然後說:劉兄上二樓,見巴台處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像……劉兄扭頭就走,說在這種酒店吃飯,會倒胃口……
十多分鍾後,我們在嶽陽酒店一個包廂,劉先生坐在我右邊,邊吃邊聊。話題是老毛。
劉說:我得了一種怪病。
我:什麽病?
劉:見了老毛的像就惡心。
我笑:這不是病。
劉:我哥哥家掛了老毛的像。春節,我回鄉下看我哥哥。事先,我給侄子打電話,要他把毛像取下。
我:取下來了嗎?
劉:當然取下了,不然,我就不回去……老毛對國家危害極大……現在還在歌頌他……中國還是走毛的老路……
老劉說了許多批毛的話。不便記錄。
▲4月14日,美國之音報道:中國一網民轉發諷領導人言論被判刑兩年
山東招遠市訪民、網絡活躍人士王江峰的律師和家人,4月12日接到招遠市法院4月7日對王江峰“尋滋”案的判決書。據報道,王江峰曾在網絡聊天群轉發評論毛澤東的言論,其中用過“毛□”詞,去年9月被招遠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時被抄家。該案今年3月經過幾次開庭審理,近日不公開作出宣判。
當局指控王江峰在微信和QQ軟件聊天群,多次發表詆毀、謾罵、敵視前任和現任國家領導人的言論。判決書稱,被告人王江峰對國家領導人的詆毀,必然在群眾心目中造成對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義製度,對人民民主專政的負麵認知,極易引起人心混亂,社會動蕩,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
王江峰的妻子孫文娟星期四對美國之音表示:“我表示非常氣憤,言論是自由的,應當是無罪。他們應該做的是無罪釋放,馬上釋放王江峰。現在卻判了他兩年,他們這是罪上加罪,他們做的這些事都是讓老百姓非常氣憤的事情。”
王江峰辯護人之一的李永恒律師星期四對美國之音說:“這裏麵就是一個憲法裏麵言論自由的界限的問題嘛。界限的這個度,雙方是有爭議的。公訴機關認為他的言論已經擾亂了公眾秩序,而且達到了惡劣的條件。辯護人認為呢,他的言論尚在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它畢竟是對政治領袖和政治人物的評價。雖然有不妥的語言,但是尚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
李永恒表示,在目前政治環境下,對上訴改判的希望很渺茫,但是畢竟一個公民僅是因為言論就失去兩年自由,實在是太過分。王江峰的妻子也表示,一定會提出上訴,即使沒有希望,也是要明確表態,要抗爭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