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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6年12月25日 星期天 雨

(2016-12-25 04:15:17) 下一個

 2016年12月25日 星期天 雨
      午後,上網看“雷洋案5警不予起訴”的信息。
      在陰霾持續襲擊中國大陸之時,在平安夜到來之前,北京豐台檢方突然拋出雷洋案結論,稱涉案警員“玩忽職守罪”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起訴,且發表5000字的答記者問,表示雷洋確有嫖娼,且拒捕,雖然警方在拘捕過程中有玩忽職守,但由於雷洋吃得太飽,所以被打死……
     對此,雷洋家屬表示不滿,發表聲明:“完全不能接受這個結論和不起訴的決定,也不能同意對雷洋涉嫌嫖娼的認定”,稱將向上級檢察院提出申訴。
      網上傳出雷洋代表律師陳有西的聲明稱,這是可恥的決定,是中國司法的恥辱,也是中國刑事司法的符號。
     “檢察院的認定荒唐到無以複加的程度:根據上級部署執行任務就可以傷人致死嗎?執法警察是否出示過執法證件怎麽證明?雷洋是否構成嫖娼憑什麽認定?又憑什麽說“警方的行為具有事實依據?雷洋的掙脫依據什麽認定是妨礙執法而不是正當防衛?人都死了,還屬於‘犯罪情節輕微’啊?那什麽叫嚴重啊?”
    “其實司法口的人都知道,在中國,警權是非常霸道的,雷洋案後來的突然銷聲匿、媒體沉默就是警權強勢的表現,沒有人敢報導了,沒有人敢再追究下去了(就是檢查院也不敢),讓你閉嘴你就職能閉嘴,多可怕。”
      “權力沒有製衡,那它帶來的從來都隻是恐怖。在專製之中,沒有人是真正安全的。”
      另外,至少有92名中國人民大學的曆屆校友簽名了聯署公開信,表達對檢方不滿,批評稱:“不能像貴院這樣公然枉法,‘自殺性’抹黑依法治國和司法公正的公信力”。人大校友餘禮表示,當局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就是為了維護整個警察隊伍的穩定。
      ……
老殷:本來希望雷案成為中國法製進步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對公權力約束的一個裏程碑,結果北京檢方給了所有人一個響亮的耳光 。照這樣下去,以後警察打死人,並且作偽證,都可以視為情節輕微,不予起訴。也就是說,警察打死人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打死人作偽證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活在這樣的警察國家,想一想就很恐怖。你要是被警察打死,人家警察隻是玩忽職守,而且情節輕微,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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