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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3日 星期天 雨
6月30日,雷洋屍檢鑒定意見終於出台。雷洋因“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輔警周某被逮捕,理由是涉嫌玩忽職守罪。
7月1日,《聯合早報》刊登的專訪提到,雷洋家屬的律師陳有西認為,幫助偽造、隱匿證據罪的認定難度最大,也是本案最關鍵之處。而濫用職權和故意傷害罪的認定相對容易。
他解釋:“我們當然合理懷疑他們在裏麵做手腳,人弄死了,又操縱了整個行為的過程,裏麵的證據還能夠可靠嗎?雷洋的精液,DNA,那個女店員是不是真正的幫他打過飛機,包括女店員說衣服是黑的、警察說是白的,說法對不起來,必定有一方在撒謊。”
陳有西質疑:是誰安排央視、新華社等官媒采訪?誰安排播出去?那些人不是在偽造證據?
陳有西表示,如果幫助偽造證據,就不單單是這五個警察的事情,應該有更多的人在裏麵。同時,如果有關部門為了保幾個警察而設置重重阻撓。
……
老殷:
央視是不是該出來向民眾道歉?雷洋案中,你台公然造謠毀謗雷洋,幫北京市公安局轄下的匪警洗地,央視難道沒有責任?是誰命令你台如此作惡?是誰讓你台成為臭名昭著的央視法院?
打死雷洋,是非常恐怖。 但是,警方和政府在雷洋死後,采取的這一係列行為,比打死雷洋恐怖十倍百倍。
雷洋的死絕非意外,而是一場係統性的悲劇。如何避免下一個雷洋的出現,才是至關重要的,這樣雷洋也不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