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六 陰

(2016-04-23 14:45:06) 下一個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六 陰
今天整理電腦文檔資料,把舊電腦硬盤中資料傳輸到新電腦。刪除了許多可能惹事的圖文。有篇題為《一個“休而不退”者內心深處的愧疚》(載4月6日《信息時報》,作者慕毅飛)的文章,我上午把該文刪了。下午,我看到一則信息:文章作者因“異議”而受了處分。我好奇、震驚,不解。晚飯後,把已刪除的文章恢複,並把與此相關的資料輯錄如下:


◎《一個“休而不退”者內心深處的愧疚》原文:
早就想寫這篇文章了。今天看到一則來自湖南的新聞,讓我有了動筆的衝動。據《瞭望》周刊報道,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有些年齡並不算大的“局辦委”或鄉鎮“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員向上級打報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務員50歲以上退居二線,可享受比在職時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請“早退”,成為“休而不退”的“散吏”。
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散吏”。我來自浙江,從2008年開始“散吏”生涯,現在已經正式退休。我即使想糾錯,現在也沒機會了,因而隻能寫寫愧疚文章。
一是,愧對分文不少的薪資。八九年的時間裏,什麽都不幹,照樣拿工資,照樣享受一點不少的福利待遇;而且工資不算低,屬於年薪超過12萬元的自行申報個稅者。雖然並不是我自己不想幹,而是政策不讓幹,但我吃的畢竟是白食,工資拿得實在有點不踏實。
二是,愧對含辛茹苦的勞動者。他們起早貪黑,辛苦勞作,他們辛苦掙來的錢,憑什麽要養活我們這樣的屍位素餐者?用這樣的方式養我們,他們心甘情願嗎?有什麽人征求過他們意見嗎?如果對他們沒有愧疚感,我覺得正是極需愧疚的地方。
三是,愧對朝九晚五的下屬們。有資格“早退”的,必然是當過一官半職的人。換句話說,你退了以後,可以空出一個官位,你才有資格“早退”。那些跟我年齡相仿的沒資格“早退”的下屬們,則隻能照常按時簽到,一旦緊張起來,還得照樣“白加黑”、“五加二”。悠閑地看著他們忙碌的身影,我難免會有些愧意。
誰都知道,在工作崗位上,50歲是最佳年齡,經驗最足,精力最強,牽掛最少;而且,能在基層混個一官半職的人,通常會有一定的能耐。讓這樣的人,拿著不低的薪資,賦閑在家,無疑是極大的浪費。看看我的同僚們,有四處架鳥遛狗的,有每天看電視劇的,有熱衷玩網絡遊戲的……他們不給組織添麻煩,不利用餘熱牟私利,已經很優秀了,誰在乎他們像蠟燭燒了一半被硬生生掐滅的感覺呢?
全國各地有多少這樣賦閑的人?需要用多少財政收入來養活他們?這個賬應該算。如果說是為了培養新幹部,需要騰出位子給他們,那麽試問,培養好了的幹部都不用,幹嘛又培養那麽多新幹部?有那麽多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公務員閑置不用,何須每年再進那麽多新的公務員?如果僅僅為了解決就業,這樣的解決辦法,性價比是不是太低?有關法規限定工作期滿30年才能提前退休,有些地方擅自將30年改作20年,是否涉嫌違法?
以前遲遲沒寫這篇文章,主要還是怕人說我戀棧,舍不得那一官半職,現在已經徹底退休了,也就不怕別人背後議論了。我有愧埋藏在內心深處多年,不吐不快,萬一得罪了誰,也顧不得了。


◎4月21日,中共浙江省溫嶺市委宣傳部公眾號“溫嶺發布”推送該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給予慕毅飛同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慕毅飛,原溫嶺市委黨校主任科員,2016年2月退休,身為中共黨員,違反政治紀律,多次公開發布、轉載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一致的錯誤言論,嚴重損害黨的形象,依據2016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和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2016年4月15日研究,決定給予慕毅飛同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老殷:這篇文章我看了三遍,實在悟不出此文錯在哪裏?慕毅飛隻是說出了基層公務員對於官場生態的“實話”,揭露了一個幾乎人人都知道的體製內腐敗醜陋現象之一。因此而受處分,說明什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