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371)
2009 (369)
2010 (360)
2011 (356)
2012 (376)
2013 (364)
2014 (381)
2015 (369)
2016 (366)
2017 (364)
2018 (366)
2019 (365)
2016年03月17日 星期四 晴
▲今天中午,收到劉嶽山先生短信:
殷市長:讀書網可能被取消了發表鍵的功能,連文字也無法發出,請你試試的是不是也是這種情況。
隨即上三一讀書網,點擊多次,頁麵均顯示:
三一讀書 → 錯誤信息 → 網圖網言659錯誤信息
您在"網圖網言659"的時候發生錯誤,共有1項,下麵是錯誤的詳細信息
錯誤的版麵參數!請確認您是從有效的連接進入。
請仔細閱讀論壇幫助文件,確保您有相應的操作權限。
重新開機,也是這樣。看來三一網被破壞了。我告北京網絡供應商,請求處理。
▲ 鳳凰網報道:蒙冤22年的許金龍給福建高院檢察院送感謝牌匾(圖)來源:法製晚報
今天下午,法製晚報記者了解到,此前曾蒙冤22年的許金龍等4人和家屬分別來到福建省高院和福建省檢察院,送上金色牌匾,感謝兩司法機關在推動案件平反時所做的工作。
1994年1月13日夜裏,福建莆田忠門鎮前範村66歲的村民鄭金瑞在家中被捆綁致死,警方立為“忠門1·14凶殺案”。公安經偵查後認定許金龍、許玉森、張美來、蔡金森為犯罪嫌疑人。福建高院經審理於1999年4月4日作出二審判決,以搶劫罪判處許玉森、許金龍、張美來、蔡金森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此後,許金龍等4人的家人堅持申訴。
2014年2月,福建省檢察院向福建高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今年2月4日,福建高院開庭再審此案,並依法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許玉森、許金龍、張美來、蔡金森無罪。
蒙冤當事人之一的蔡金森告訴記者,為了感謝福建高院和省檢察院在平反這起冤案所中的工作,4人商量後決定給兩個單位送上感謝牌匾。
今天上午不到8點,4名蒙冤當事人和家屬十餘人就從莆田出發,大約10時來到福建高院。給福建高院的感謝牌匾上寫著:“二十二載囚鐵窗,習總法治普陽光,媽祖青天在當代,世世代代銘黨恩”,福建高院副院長及辦理該案的合議庭成員共同收下了這個牌匾,並向他們了解四人出獄這段時間的生活。下午,一行人又來到福建省檢察院,送上感謝牌匾:“法律監督盡職責,為民伸冤顯公平。”
……
老殷驚愕:4人蒙冤22年,卻給檢察院和法送金色牌匾表示感謝,無異說:冤案製造得好!真乃天下奇聞也。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2d3158ac5d40fc2.jpg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3d937efadc7ba1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