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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6年01月02日 星期六 晴

(2016-01-02 15:01:48) 下一個

2016年01月02日 星期六 晴
▲2015年12月28日中午,甘肅省金昌市永昌鎮七中初一女生趙某,在超市偷拿了一塊巧克力。超市要求其父母拿150元來“贖身”。其父母~一對爆米花的窮夫婦,拚湊了95元來贖,未被允許。女孩忍不住羞辱,從17樓縱身躍下身亡。
      29日下午死者家屬討要說法,超市門前聚集近千人圍觀。
      30日事態升級,上萬民眾聚集超市鼓樓,打砸警車,與持盾的層層警察對峙。到達現場的金昌市市長也被人打得額頭淌血。
      網友@惠民利眾說: “今天,永昌縣公安局,武警中隊,出動警力580人,下午4點金昌市市長、金昌市公安局(出動)、武警總隊支援警力1000人餘,下午6點,武威市公安局,武警總隊,支援2800人,今夜9點,蘭州軍區支援3000武警,正連夜趕往永昌”。
      一塊巧克力,由150元、到一條命、到最終引發萬人群體事件。小女孩一家、超市、金昌市市長、公安局、防暴警察,拉“還我孩子”等橫幅的民眾,正好構成了當下“官商警民”的關係,反映出民間維權抗暴事件的概貌。
      聚集的群眾,大部分都不是死者的親戚,為何還要冒著危險為死者出頭呢?在這個畸形的社會裏,幾乎每個底層民眾都遭遇過這樣或那樣的不公,官府的強勢,讓民眾喪失了任何申訴的渠道,於是公共事件就成了突破口,女生跳樓隻是火星,絕望的民眾才是遍地幹柴。
     偷拿超市巧克力是錯,但 非法拘禁,非法罰款,直接逼死了一名花季少女,讓一對可憐的窮人夫婦永遠失去了親人,令人傷感不已。新年第一天的所有快樂,都不足以抵消這個為一塊巧克力而死的女孩給人們所帶來的悲痛,這個中國版的賣火柴的小女孩,不是死於一個虛構的童話,而是死於殘酷的現實。

 

▲一個真實的故事:聖誕節,在美國,一小孩偷了超市的糖果,因為聖誕節他沒有收到禮物,家裏很窮,老爸吸毒死了,老媽不管他!超市店員——一個老頭發現他偷東西,沒有抓,沒有報警,沒有逼他跳樓,而是戴上了聖誕老人的帽子,拿了一整盒糖果給他,告訴他,孩子聖誕老人一直在他身邊,沒有忘記他!高下立顯!
     1935年,紐約法官判決,一老太偷麵包,入監十天。旁聽的市長,說了那句名言:因錢犯罪,個人有罪。因麵包犯罪,社會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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