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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陰

(2015-12-26 23:23:54) 下一個

 


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陰
      今天上午看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雲南巧家17歲少女坐冤獄13年出獄
      昨天,備受矚目的“雲南巧家縣幼兒園投毒案”有了最終的結果。雲南省高院宣判:錢仁鳳被改判無罪,並且當庭釋放,終獲自由。
      2002年2月22日,出事兒幼兒園的園長朱梅,在接受警方詢問的時候陳述,當年巧家縣某資源局局長兒子羅某以及另一名追求者謝某,都曾追求過她,但被朱梅拒絕。兩名追求者在遭遇到拒絕後,聯手偷盜朱梅家財物3次,造成損失共計6000多元,隨後被朱梅告發後遭到關押。朱梅在筆錄中明確說道:他們兩個和我有很大矛盾。最有嫌疑的真凶,卻沒有接受警方的調查。
     錢仁鳳的律師楊柱認為,警方提供的認罪供述,存在作假。在檢方複查的卷宗中,對於錢仁鳳案的供述筆錄簽名和指紋的鑒定結果顯示,在錢仁鳳的訊問筆錄及辨認筆錄中,有5份筆錄後的落款簽名並非錢仁鳳本人所書寫,而在9月29日庭審時,檢方認為該份證據的取得屬於證據瑕疵,屬於辦案機關的錯誤。
     這個案子和呼格案等還是有不一樣的,就是存在“做了假證”的情況,筆錄不是錢仁鳳本人簽的,所以性質比較嚴重。五份筆錄上,都不是她本人簽的字。
     ……


     老殷:看了雲南坐冤獄13年少女的新聞,作為普通旁觀者在唏噓之餘倒是更關注兩件事:刑訊逼供的警方敗類是否抓了;枉法裁決的法官是否付出了代價。我從不奢望任何政府完全消滅冤獄,因為這是做不到的,但如果不讓製造冤獄者付出代價,在強力政府機構的背景下,我們每個人都不會安全。不追責就是為冤獄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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