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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晴

(2015-12-19 18:51:38) 下一個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晴
▲午睡起床後,老吳來電話。
      他說:你在日記中講了浦誌強案,並聯係《巴陵鬼話》,說如果浦誌強有罪,你自己也會受審,拷問自己怕不怕,結論是“一如既往”……現在的形勢說變就變……你沒有必要往槍口上撞,好漢不吃眼前虧……你應清理一下10年來的網絡文章和日記,能刪的盡可能刪去,不要給它們留下“罪證”……牢房非常黑暗,非常殘酷……你受不了那個折磨……不死也得脫一層皮。何必呢……
     老吳說:我看了鐵流受酷刑的文章,就想到你,現在把鐵流文章轉給你……
……
      我最初知道鐵流這個人是2007年秋天,在李銳老家。李老說,鐵流這個人不簡單……他送來了幾期《往事微痕》刊物……李老邊說邊拿《往事微痕》給我看,是複印件。李老轉送給我,我至今還保存著。此後,我一直關注有關鐵流的信息。今年年初,鐵流走出監獄前,逼他寫了四條保證:一是保證不寫文章;二保證是不要談政治;三保證是不接受外媒采訪;四保證是不參加任何活動。鐵流沉默近10個月後,突然發聲,說明他初衷未改,“死不改悔”。此次發聲凶多吉少,隨時隨地都有被抓捕、監禁的可能。不過,他已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不再沉默換來苟安。向鐵流先生致敬!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偉:【當坐牢變得光榮時,政權危機就是真危機】威權政體快崩潰時,總會出現自救式的抓人捕人。 但抓一個,就站出來十個。 越抓越多,然後威權的防線就被踏破了。 轉型就是這樣的,沒有辦法。 坐牢變得光榮時,政權危機就是真危機。等那些人放出來後,就是未來政治家人選。
 
  附    鐵流:控訴警方酷刑折磨
      中國公安無法無天,控管言論,隨意抓人。管你有罪無罪,先抓來關起再說。隻要一進看所就是罪犯,人格受到侮辱,自由受到限製。呼吸不到自由空氣,看不到蘭色的天空,每天沒有熱水洗澡,更喝不到鮮開水,事事喊報告,處處要求情,出監室要戴黑色頭罩,審訊不分白天黑夜,坐鐵椅戴手銬,必須按照預審員提的問題回題,還得按固格式在筆錄上簽字,任其罵,任其訓。預審達不到目的關著不放,指控找不到根據就更換罪名。非要你認罪服罪,不然絕不放你。


       我一個82歲的老人,與二三十歲年輕人關在一起,一樣吃一樣住受得了嗎?一個不足十五米的監舍關二十五六人,空氣齷踀得根本無法睡,不擠死也憋死, 有病住醫院還要戴腳鐐手銬!公安的強製措施就是刑訊逼供,就是苦打成招。殘酷至極沒丁點人性。他們就靠這個辦案,就靠這個證!那是依法辦事,是白肉生釘。我就這樣被關了165天,簡直是生不如死!他們怎樣說我就怎樣回答,還保證不上訴。高瑜小我十歲,多關了近一年,放出來成了白毛女!我要關上一年肯定立進橫出,非死不可。五十歲的小浦關了一年七個月,精神大不如從前,他畢竟小三十歲啊!


       我呼籲,我強烈向國人呼籲,向世界人權組織呼籲:凡因言論、觀點、思想與當局不一致的良心犯、政治犯,公安絕不能采取先抓人後取證的所謂“強製措施”,這是反聯合國宣言的人權做法,中國政府應嚴格尊守!


       我判了,我根本無罪!判我是明目張膽的構陷。先誣我尋釁滋事,再強行我承認“非法經營”。我經營了什麽?不就是自己出資、出力、出房、出設備,開辦了五七右派老人的血淚口述曆史複印資料,免費贈閱的“往事微痕”,一沒有賣,二沒有進入流通領域,三沒有盈利分文,更無非法所得!他們為了整人害人,強封老人之口,用惡法判我,強囚成都,不準許我回歸住了三十年的北京,更不準許我出境。你們到底什麽?中國無起碼的人權!連一個老人都構陷的政府,是個什麽政府?


      我不懂法律程序,我的事到底怎麽辦?希望全國有膽量的律師,敢於主持法律公平正義的法律界人士,為我伸冤鳴不平!我很快就年滿83歲了,與萬歲爺毛澤東一樣的年齡了,有什麽怕的?又怕什麽? !為了給中國法治打開一條光明的通道,我願意千刀萬剮,以血鋪路!
     希望全國活著的七五難友站出來,勇敢地站出來,為“往事微痕”討回法律的公道! ! !
     我宣布:從現在起我接受國內外一切媒體采訪,告訴此案的內幕。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

 

(鐵流本名黃澤榮,1933年出生,四川成都人,曾是記者和作家,1957年被劃為右派,並被控為七君子反黨集團之一,關押勞改長達23年,1980年平反。2010年鐵流以一百萬人民幣成立“鐵流新聞基金”,協助受迫害的記者和作家。鐵流曾編印右派老人個人回憶錄的《往事微痕》刊物,以複印件形式進行免費贈閱,2009年遭中國當局沒收;2011年8月15日,鐵流宣布《往事微痕》停刊。
鐵流他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多篇抨擊劉雲山的文章,指責劉雲山是中國新聞出版貪腐集團的總後台,是中國改革開放前進道路上的死敵。
2014年9月在北京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在此之前,鐵流10月被正式批捕時,又增加了涉嫌“非法經營”的罪名。2015年3月,成都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鐵流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並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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