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371)
2009 (369)
2010 (360)
2011 (356)
2012 (376)
2013 (364)
2014 (381)
2015 (369)
2016 (366)
2017 (364)
2018 (366)
2019 (365)
1、“非組織政治活動”是一個新提法
3月1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的文章,首次提出周永康、薄熙來從事“非組織政治活動”。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14)》,其中也提到周永康、薄熙來等“搞非組織政治活動”。
“非組織政治活動”是一個新提法。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表示:從未接觸過“非組織政治活動”一詞,過去的提法一直是“非組織活動”。比如今年1月13日習近平在中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也是強調“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
2、“非組織政治活動”比“非組織活動”嚴重
按照黨章規定,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將受到從嚴重警告到開除黨籍的黨紀處分。但是搞“非組織政治活動”呢?黨章對此並無明確規定。
張希賢認為,政治活動涉及政治方針、政治方向,非組織政治活動應該是指和黨組織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馳的,甚至違反黨的方針、路線、政策的政治活動,有反黨、背叛黨的宗旨的基本屬性。
老漢認為,“非組織政治活動”七個字,從中文用字的精煉講究與黨內鬥爭的曆史傳統,都可以用兩個字來說明的,即“反黨”或“政變”,頂多再加兩個字;集團。
可見,“非組織政治活動”是“非組織活動”的升級版。
3、提出“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好處:
老漢認為,將貪腐的個案上升為“非組織政治活動”的路線鬥爭,可暫變相為選擇性反腐,貪腐與否難以確定,但不是一條線上的人卻很容易分清,這就給不是同一路線上的人吃了定心丸,可聯合起來陣線分明的反腐了,是“統一戰線”的妙用,起到了“團結大多數、孤立一小撮”集中精力打大虎的作用。
老漢的這個分析的確有深度。官員,特別是高層官員,腐敗問題人人有份。時下的打虎,官心惶惶,官怨沸騰。如果用政治罪名收拾周永康們,比如說給他們安上個“篡黨奪權”、“反黨集團”的罪名,那就不會對其他在位的和退休的常委構成威脅。能有效地安撫浮動的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