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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4年12月18日

(2014-12-19 13:28:18) 下一個
星期四 陰
     上午,瀏覽有關呼格吉勒圖案的報道。
      1996年4月9日晚,呼格吉勒圖和同事閆峰在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的女廁所發現一具近乎全裸的女屍。兩人20時許報案,呼格吉勒圖在48小時後被呼和浩特新城區公安分局認定為凶手。警方在熬了48個小時後才獲得呼格吉勒圖的供詞。6月10日,剛剛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匆匆執行死刑,距離案發日僅61天時間。此案的主要承辦者此後大多獲得升遷。

   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9年後,2005年10月,該案真正的凶手趙誌紅在被抓後交代罪行時,第一件就交代了自己曾於1996年4月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強奸殺害一名女性的事實。
      內蒙記者湯計獲悉此事後,率先以內參方式披露此案,雖引起輿論關注但案件真凶被放過。之後湯計又連續發了幾次內參,才令官方注意此案。2007年1月1日,真凶趙誌紅的死刑在執行時被停止執行。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也自真凶出現的2005年開始上訪,維權長達9年之久。直至今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對呼格案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午後,從qq中收到001天河先生發來的一篇文章,全文如下:

 
       我有十條理由,說明呼格母親不用感謝黨和政府

      12月16日,新京報以《呼格母親:感謝黨和政府,讓我兒子得到清白判決》為題,發出一篇報道。其中,有一部分是對呼格吉勒圖母親尚愛雲的訪談,開頭是這樣的:

新京報:聽到無罪判決,你的第一反應是?

尚愛雲:法律是那麽的公正。感謝黨和政府,感謝那麽多支持我們的人,感謝這麽多媒體,是大家的努力,讓我兒子得到一個清白的判決。

……

     “感謝黨和政府”,說實話,看到這位母親首先說出的是這句話,我的內心傷痛極了。

我不知道“黨和政府”是否受得起這份感謝。麵對這份感謝,我反倒覺得“黨和政府”應該這樣回答這位飽經創傷的母親:“您別感謝我了,我沒有保護好人民,我沒資格接受這份感謝,我對您隻有深深的鞠躬和道歉。”

      一個才18歲的少年被以堂堂正正的法律的名義冤殺,他的母親得承受多大的悲痛?又曆經18年之後,這個冤案才得以昭雪,這位母親所承受的苦難豈能是語言所能形容?所以,我覺得,在這樣的時刻,真的,尚愛雲,這位偉大的母親,你可以不用感謝黨和政府的!完全可以!

 

     我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我有以下十條理由來告訴這位母親:

     第一,你是納稅人,黨和政府是靠你和你一樣的老百姓來供養的。它為你服務,那是應該的,你不用感謝它;它不為你服務,你不僅不用感謝它,還要監督它、批評它,這就更談不上感謝它;

      第二,你供養著它,它卻假“法律”和“正義”之名死了你無辜的18歲的兒子,這世界上已經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彌補你失去的兒子了,你為什麽還要去感謝它呢?

      第三,你的兒子死了,它漠視你的申訴,把這個冤案帶給你的痛苦一直延續到18年之長,耗盡了你原本可以幸福的人生,摧折了你原本可以圓滿的一家。它憑什麽值得你感謝呢?

      第四,要不是一個偶然事件,真凶趙誌紅承認了那起凶殺案是他所為,你兒子的冤案翻盤的可能性幾乎為零,絕不會有辦案人員良心發現來要求重審這起案子的。你要感謝也隻能感謝蒼天,而不是它,你說對嗎?

      第五,要不是遇上執政黨大張旗鼓宣示要“依法治國”的機遇,並以你兒子的案子來作為典型進行糾錯示範,這個案子也不太可能在近期拿出來重審。君不見,自從2005年趙誌紅露頭,到今年已經整整九個年頭,不就是這樣拖過來的嗎?這種作風何以換來感謝?

      第六,從理論上講,這個案子由法院判,又由法院糾錯,你要感謝也是感謝法院。那為什麽你去感謝“黨和政府”呢?說明法院不是獨立的,黨、政府、人大、法院、檢察院其實區別不大。要是法院能獨立,要是律師不是個擺設,要是能真正相互監督起來,相信你的兒子也不至於那麽快就被判了死刑並立即執行。

       第七,曾聽他們說“權為民所賦”,作為“民”之一,你幾十年裏曾經行使過“賦”的權利嗎?也就是說你曾經拿過選票選過他們嗎?正因為權力不是你所選上來的,他們當然就不會珍惜你兒子的生命。你兒子死的根源就在這裏,你怎能還去感謝他們?

      第八,他們判了冤案,然後又糾正過來,這是他們必須做的,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挽回聲譽的唯一途徑。他們應該誠惶誠恐才是,而不是你來感謝他們,你說是不是呢?

      第九,他們本就權力大又缺乏監督,你感謝他們,他們會忘乎所以,裝出青天大老爺狀,把喪事當作喜事來宣揚。你這樣做,這會為他們以後重蹈覆轍埋下隱患。你會覺得我太過慮了嗎?

      第十,即使以後他們把中國帶上政治昌明、人人平等、人民民主、社會和諧的康莊大道,從此再也沒有冤假錯案,你,我,我們,也都不必感謝它。因為我們選他們出來,花錢供養,就是讓他們做這個事的。做好了,是職責;沒做好,我們隨時還可以問責。你說是不是這個邏輯呢?

 

     尊敬的呼格的母親,我倒是覺得“黨和政府”應該感謝你,感謝我們,感謝這個國家有這麽好、這麽善良的民眾。我們一次一次地相信他們。

      今天,針對你兒子的這件事,算是進步了。但,這還隻是開了一個好頭。但願,但願嗬,但願我們的國家從此真正法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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