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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寧說,法治和人治的關係,就好比汽車大還是司機大。人治就是一個經驗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個規範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個點,不是一個線,而是一個可能性的空間,那麽在這個空間中就是人治。
房寧稱,“文化大革命”時期,大家要求講法治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說法治比人治好,人治比法治壞,不能把人治妖魔化,把法治神聖化。其實,從科學的角度來講就是一個治理的方式,永遠會有法治,永遠會有人治,隻不過要權衡什麽時候大一點,什麽時候小一點,什麽時候可以看重這一點,什麽時候注重那一點,這無非是一個實踐的問題。所以不能說車重要還是司機重要,是汽車聽司機的,還是司機聽汽車的,這些問題莫名其妙。
今天上午10點鍾,我在華泰證券營業廳,老吳來電話,他說:你對房寧講不應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有什麽看法?
我:你的微信我看了。對房寧的講話,覺得有點怪,似乎是在為人治張目……我沒有怎麽思考。說不出什麽具體意見。你有什麽高見?
吳:“人治與法治的區別”,本是一清二楚的。房寧的話是在混淆概念,攪渾水。法治的核心是人,人定法,人執法,人守法。與“人治”是兩碼事。他是在妖魔化“法治”,神化“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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