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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3年12月02日

(2013-12-02 10:31:01) 下一個
星期一 晴
上午10點,陳碧波來電話。
他說:市政法委通知我辦手續,打一個領條,到市財政局取10萬元救助款。曆時21年,上訪139次。今天終於了結。
陳碧波說:按照國家賠償法計算,最少也得賠我400萬以上。但最高法院說,不可能按國家賠償法給我賠償,因為類似的案件全國有幾百萬起,國家賠不起。因此,這個口子不能開,這是大局,任何人都必須服從。隻能對我進行救助,救助我25萬元,分三次給的。我總共欠債80多萬,25萬全都用於還帳,還有60萬沒有著落。
陳碧波說:21年前,我才40多歲,如果不上訪,到外麵打工,也要賺點錢,起碼不會虧帳。誰知道會是這種結局呢?當初決定上訪,是因我太相信共和國的法律了,太相信共產黨了。我的上訪經曆說明:法律怎麽能相信呢?……我上了大當,上了大當。
我說:你的確上了大當。損失慘重。但是,你上訪也獲得了大利,很大的利益。
陳:有什麽利啊?
我:你不上訪,能結識小黃?年輕,漂亮,無價之寶,是上帝給你的補償。
陳:那倒是,那倒是。
我:過去的已過去,畫上句號。重新安排今後生活。當務之急是盡快讓小黃懷上孩子。
陳笑:這種事也急不得。我畢竟67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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