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2013年10月30日

(2013-10-30 10:25:02) 下一個
星期三 雨

上午,看美國之音報道: 越南法庭判定利用社交媒體批評政府有罪

越南法庭宣判了一名男子利用社交媒體臉書批評政府的案子。

星期二,這家法庭判決30歲的持不同政見的政治活動人士丁日威15個月監禁,但是緩期執行。

 丁日威的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在一天的法庭審判中被判定“濫用民主自由”的罪名。據信這是越南第一個使用臉書而被定罪的案子。

 設在美國的人權觀察組織呼籲立即釋放丁日威。據這家人權組織報道,過去一年越南法庭作出40多個類似的判決。

 今年9月,越南通用新法律,禁止在社交媒體散布批評政府的言論。在這個案子之前還沒有人因這條法律受到指控。

 

--------------------------------------------------------------------------------

 

老殷:

一、越南人可看臉書,也用翻牆軟件麽?

二、批評政府,在今年9月前可以,9月後新法律則禁止。這越南怎麽也在倒退?

三、據我所知:中國的法律沒有規定不允許批評政府,黨的文件提倡批評政府,監督政府。當然,中國法律有“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是另外的概念。這概念獨具特色,這特色頗能說明中國政府比越南政府技高一籌。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20131029161506670_small.jpg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