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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晴
上午9點多鍾,楊先生等人來我家聊天。談及劉誌軍被判死緩。
老楊:劉誌軍罪行那麽重,怎麽隻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我:
國際趨勢是取消或減少死刑。我看到一則報道:中國每年處以死刑的人數,相當於全世界其他國家的總和,經常受到世界輿論的譴責。中國將會逐步減少死刑。我記
得是從2009年起,經濟犯罪一般是不判死刑了。原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貪汙受賄1.9億,隻判處死緩兩年。劉誌軍受賄的金額隻有6460多萬元,也就隻能
判死緩。
楊:網上說劉誌軍貪腐幾十個億,有374套房,最後法院判決都沒了。
我:網上有些“據說”難講。
楊:網上的也許不可信,可是,《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劉誌軍案子的一篇文章中,揭發三條:第一,丁書苗拿出4400萬送給中紀委撈人;第二,丁書苗拿出500萬送給中組部跑官;第三,花重金跑官的副部長現在仍然擔任改製後鐵路總公司的副總。這怎麽解釋?
我:這文章我看過。不過,這些錢不是劉誌軍占用,不能等同於劉的貪汙受賄,不能算劉誌軍的問題。
楊:4400萬送給中紀委誰?500萬元送給中組部誰?收錢的腐敗官員是否受到調查?
我:這也許是國家機密。庶民不可知,不能知。
楊:我看中紀委和中組部的某些官員也夠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