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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3年06月24日

(2013-06-25 13:20:54) 下一個

星期一 晴
上午9點多鍾,陳碧波來我家。
他說:最高法院通知湖南,要求省、市、區三級政法委的負責人和全國人大代表楊莉星期天趕到北京。今天商討我這個案子的國家賠償。看來,這次是搞真的了。
我:20年了,人一輩子有幾個20年!
陳:總算有了結果,還算我走運。
我:關鍵看能給你賠多少錢。
陳:誰知道呢。我要求是依照國家賠償法計算,是多少就是多少。
我:國家賠償法是賠償的法律依據,離開這個依據無法談賠償。你要求按照國家賠償法算,是對的。前兩年,我聽你講過,取最低標準,也得給賠五百萬以上。我估計他們不會幹的。
陳:我可以打折50%。
我:打折50%,都不大可能。
兩人正談著。陳碧波的手機響了。市政法副書記李建安從北京來電話。幾分鍾後,陳告訴我,說:李建安講,不可能按照國家賠償法計算。
不一會,全國人大代表楊莉來電話。陳告訴我,她要我說一個底線。我說:不能少於200萬。她說:不行。我說:國家宣布賠償法作廢,我寧願放棄賠償。他們合起來搞什麽鬼!逼迫我去學楊佳!
我:你別激動。別講過頭話,別講學什麽楊佳。你在電話講了後,還要有文字依據,我建議你馬上給楊代表發一短信,表明自已的觀點。
我拿來筆和紙,讓陳碧波起草短信。
老陳和我都不會發手機短信。他向我告辭:要去請人幫他發短信。
中午,陳碧波把短信轉發給我:
楊代表:
關 於賠償數額,我的態度是:第一、必須按國家賠償法計算是多少,才有法律依據,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第二、具體賠償額可根據賠償法計算的數額讓步;第三、 讓步底線:因法院枉法造成的主因,必須償還我己欠近百萬元的債務,然後能讓我繼續有尊嚴的生存,才符合黨中央的政策。否則談不上賠償。如全國人大廢除賠償 法,我可息訴。二十年來,我相信共產黨的法律,忍辱生存,千萬別讓我喪失信念。陳碧波
老殷慨歎:政府耍賴,法院枉法,有法不依,這個國家能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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