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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晴
晚上6點55分,陳碧波給我來電話。通話時間是9分57秒。估計此電話有關部門已錄音。
陳 碧波說:今天下午市政法蔣副書記、區政法書記和辦事處書記三個人找我談話。他們說:你千萬不能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這是叛國行為,是要坐牢 的。我說:你們認為我是叛國,要坐牢,那你們幹脆現在就把我捉起來嘛。他們說:王立軍就是叛國嘛。我說:我同王立軍是兩碼事,王立軍是政治事件,我是依法 維權。他們說:我們知道,你後麵有推手,有後台,讓你在前麵跳,他在後麵笑。我說:你們講的推手、後台,是指的殷正高。 這就誤會了。我66歲了,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我的事都是由我自己作主張,由我自已擔責。我維權上訪這麽多年,的確,殷正高一直是支持我的。支持我的 還有很多。從中央政法委到省、市、區政法委領導是肯定我的。中央紀委、國務院、人大信訪局也都是肯定我的,把我的案件列為全國重點解決的100大案之列。 北京有關部門給我的批示有40多次……為什麽殷正高支持我,就是幕後推手?就是別有用心?他們說:殷正高經常把你的事捅到網上,這個人……
陳碧波說:他們還講了很多,我很生氣,怎麽就這個水平。我再也不會聽他們的了……不過,我今天講的,你就別寫進巴陵鬼話了,免得他們又怪你!
……
《巴陵鬼話》是我的日記,寫了9年了。日記嘛,是記錄我當天活動。我注重的是真實記錄。但真實的東西並不一定都是正確,否正確隻能任由人評說。
我 同陳碧波大概有特殊緣份。我們之間或見麵或通電話,聯係有蠻多。而每次聯係,在我的日記中都有記載。我一直支持他上訪,維權。在具體作法上,我同他並非事 事一致,有時會有分歧。比如,最近,我就不主張他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雖然,我並不認為這“是叛國行為,要坐牢”。但我覺得陳碧波此舉有破罐 子破摔之嫌,於事無益。陳碧波堅持要去,亦是他的權力。
我很清楚:20多年來,我一直被官方視為異 類,有關方麵對我實施嚴密的監控,召開有關殷正高的專門會議……有許多好心人--包括在位的官人--常勸我……可是,我一直認為自己是良民,沒有認識到自 己有什麽錯。我始終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而且我的活動都是公開的,都記錄在《巴陵鬼話》中。官方要拿我說事,很荒唐,但我不在乎。我是良民我怕 誰?!一如既往,走自己認定的路,他們要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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