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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 晴
三年前,陳碧波的住房因水泥廠窯爐爆破而被震裂成危房。賠償問題,長期未能解決。陳碧波向嶽陽樓區法院起訴,前兩天,法院作出判決。
今天上午9點,陳碧波來我家,談對法院判決的看法。
陳碧波說:南湖法庭很扯蛋,是瞎搞。
我:你講具體事實。
陳: 第一、湖南大學對房屋的鑒定意見書把房屋裂縫寬度由3至4厘米,改寫成5至7毫米,由此得出賠償4萬多元錢的結論。在庭審時,我當場指出,現場測量裂縫記 錄是3.5厘米,為什麽鑒定書改成5至7毫米?這種不顧事實的亂搞,說明有鬼,這是無效鑒定!而法院卻在庭審後讓鑒定單位重新修改房屋裂縫數據為3.5厘 米,而賠償額仍維持原先的4萬多元。4萬多元是根據裂縫為5至7毫米作出的。3.5厘米裂縫怎麽也隻4萬元?第二、國資委出麵請沒有資質的私人進行爆破, 導至多個居民財產受審,國資委肯定負有連帶責任,我起訴狀中把國資委列為被告之一,而判決書卻認為此案與國資委無關。第三、我的房子己租給別人作加工場 地,每月租金1200元,因為房子成危房,不能出租了,時間長達20個月,我當庭提出賠償,羅庭長卻說:另外起訴。明明是一個案子,為什麽要另案?從這三 條,可以看出:法官執法不公。問題這麽明顯,卻亂判,這不是水平問題,而是法官是被人搞定了。
我:開庭的那天,我和米老、唐壽鵬都參加了。案情簡單,事實清楚,沒料到判決結果是這樣。你準備怎麽辦?
陳:上訴!
我:法院都姓“共”。上訴有用麽?
陳:我有過硬的證據!
我:有過硬的證據官司就能贏麽?
陳:我知道,法官辦案,一是看上麵領導的眼色,二是看關係和利益。這兩條,我都沒有。所以,官司打不贏,即便贏了也隻是一張紙。不過,我也有優勢。
我笑:你也有優勢?
陳:笑什麽,我的優勢就是上訪,上訪專業戶!搞到底,把全部真相公布出來,搞它個底朝天!
……
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20年了,陳碧波上訪有理,卻寸步難行。如今,舊案未果,又添新案。其結局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