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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衣女子”回憶說,那是2006年,婆婆做生意時收了一張100元假幣,為挽回損失,她到李小利的店裏挑了一件70多塊錢的襯衣,把假幣給了出去。“事情雖說過去7年了,但它一直埋在我心裏總也過不去,我不能原諒自己損人利己的行為。”說著“紅衣女子”掏出200元錢硬要塞給李先生,“這多出的100塊錢算補償,一定要收下啊。”
李小利說什麽都不肯收,“這事都過去那麽長時間了,我早原諒你了,道歉我們接受,錢還是拿回去吧。”兩人推來推去四五次,李小利最後收了100元,“紅衣女子”才勉強答應。
“紅衣女子”出門後,李先生的妻子才想起忘了問對方姓名和聯係方式,她趕緊追出去,找了一圈也沒找到。隻知道女子是虢鎮的。李小利無奈致電本報,希望告訴還錢的女士——“你是好人,能為自己的錯誤主動登門道歉讓人感動。如果願意,常來店裏轉轉,我們會像朋友一樣招待你的。”
……
記者手記: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在為“紅衣女子”鼓掌的同時,也為李先生沒將假幣再拿去花掉叫好……如果每個人做事前都能在心裏掂量下,犯錯後又能盡力去補償,這個社會將會更加美好和溫暖。
老殷:紅衣女子的做法令人肅然起敬。如果中國的官員,中國的執政黨也能同紅衣女子一樣:犯錯,7年後自動改正。這個社會該會多麽陽光!多麽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