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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2年12月25日

(2012-12-26 01:19:24) 下一個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陰
今天下午三點多鍾,張超群從深圳來電話。他說:媒體報道,國家準備要對互聯網立法。對此,我談點看法。
超群說:中國至今還沒有新聞出版法,而隻對互聯網立法,這是舍本求末。新聞法是母法,互聯網法是子法。不先立母法而先立子法,這是本末倒置,是笑話。我感到氣憤。
超群說:現在網絡熱鬧,涉及貪官,所謂“網絡反腐”。在這個過程中也的確暴露了一些問題,比如侵犯人的隱私等。對此,當局就緊張了,坐不住了,馬上提出互聯網立法,為什麽不搞新聞立法?
超群說:互聯網立法的出發點應當是促進互聯網的正常發展,而不是限製。在保證網民上網享有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進行網絡管理。而不是通過網絡管理,限製網民言論自由權。也就是說,立法必須是保證網民的言論自由,而不應當是通過立法而限製網民言論自由。
超群說:對互聯網立法,我有具體設想。比如:我主張實名製。主張對造謠,侵犯他人隱私等必須應依法從嚴打擊。對設置敏感詞,屏蔽文章,刪帖,禁止公民上網,關閉網站等,同樣必須依法處理。現在有很多網絡警察,網監,他們權力很大,嚴重侵犯、損害網民言論自由權。我不知道這是誰批準的?誰賦予他們這麽大的權力?互聯網立法必須解決網絡警察的胡作非為。
超群說:我的這些看法,你覺得怎麽樣?
我:很好!我都讚同。中國網民有五億多人,互聯網現狀混亂,問題嚴重,十分糟糕。具體表現不僅僅隻是謠言、侵犯他人隱私等,更為嚴重更為惡劣的是網警對互聯網的幹擾和破壞。我上網8年,最反感而又無可奈何的是文章被屏蔽、網站被封、被禁止上網。2004年創辦的中山網,屢遭封殺,2007年六.四前夕,被槍斃。我們又創辦李銳網,五年多來,被封近百次,由二級網站變為三級網站,登陸帳號被迫不斷更換。僅今年,李銳網、巴陵鬼話專欄,被封達14次之多,累計封網時間有50多天……互聯網確實應該加強管。但管理必須依法。我十分支持製定互聯網法。但互聯網法的製定,必須依據憲法這個根本大法。具體來講是要遵循憲法的第35條的精神,確保網民的言論自由權,促進互聯網正常發展。不過,這次提出製定互聯網立法似乎是針對“網絡反腐”,企圖通過立法限製“網絡反腐”。如是這樣,則是中國互聯網的悲哀!
我正講的起勁,電話突然中斷,再也聯係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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