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2012年10月7日

(2012-10-09 23:01:36) 下一個

星期天 陰
"你幸福嗎?”央視十一前推出的係列報道,有些是現場實錄,有不少人一時不明白:一貫以假大空著稱的央視突然出現一些天然的真話新聞,猜測是否央視要改弦更張了?
有學者則揭開央視這檔節目的真正用意——十八大後執政理念從“和諧社會”轉向“幸福社會”,因此央視配套在十八大前展開宣傳攻勢。
 然網上不同的聲音多矣:
▲央視記者拿個話筒在追問路人“你幸福嗎?”
回應說:很幸福啊:
可以免簽去那麽多非洲國家,
油價一年才漲三四次,
政府還派人幫助拆房子,
城管免費幫收地攤,
房價調控這麽多年才兩三萬一平,
有無數山寨貨可以買,
月薪三千才交稅,
去機關辦事也不用挨揍送點禮多跑幾次就把事辦了
上網可以隨便罵外國總統,
發個帖還有人幫忙刪著……
我很幸福。
▲傳於建嶸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談什麽是幸福時說:“我姓愚,愚蠢的愚。幸福是一種個人的感受,與痛苦相對應。而個人感受與許多因素相關聯。如一個十分擁擠的車箱裏,一個有座位的人,可能會感到幸福。但不能因此來判斷社會進步的程度。那種把‘幸福中國’作為執政口號的企圖,注定要成為笑話。”
▲美國華裔工程師“宋歪麥”表示在有權利投票之前,休談幸福,隻能談是否“臣服”。
▲湖南長沙的張子韙認為,到時候繼“被和諧”之後又會出現一個“被幸福”。“和諧”一詞經此一難,已經由褒義詞變成貶義詞了,變成了中國最無奈的名詞,拜托別再糟蹋“幸福”這個詞了。
▲著名話劇演員“假裝在紐約”說,十一長假,似乎每天都有壞消息,高速公路大擁堵,華山萬人滯留,遊客血案,香港渡船事故,彝良山體滑坡,死18個娃娃每人賠兩萬,保定居民樓爆炸。這樣的背景之下,那句粗糙輕佻的問話“你幸福嗎”聽起來格外造作刺耳可笑。在奧斯威辛之後,寫詩是件野蠻的事;而在今天的中國,討論幸福是件殘忍的事。
▲袁裕來律師認為從和諧社會到幸福中國,連湯都沒換。今天中國討論幸福是件殘忍的事

-----------------------------------
張超群

誰殺害了張誌新
8月12號星期日晚上,《鳳凰衛視》“我的中國心”欄目播出了張誌新在文化大革命中如何由生到死的一些細節。主講者有初次麵對媒體的張誌新的丈夫曾真,還有當年采訪寫出並經胡耀邦過目的《一份血寫的報告》的《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張的妹妹張誌勤,作家老鬼,校友劉慧珊等人。
敘者平靜道來,作為聽眾的我,雖然過去看到過有關張誌新的報道,但心裏仍然酸痛,思緒萬千。看完節目,一個究竟是誰殺害了張誌新的問題縈繞心頭。
也許在世人看來這是一個簡單甚至是愚蠢的問題。答案很明確,是四人邦及其在遼寧的爪牙毛遠新殺害了張誌新。錯了嗎?沒有錯。完全對嗎?不一定。
張誌新的問題東窗事發,源於1968年的一天,張去看望她的女同事時談起兩派鬥爭。張說,我不關心這派那派,於是將她與社會上截然不同的對江青、劉少奇、毛澤東以及文革的看法說了。聽罷,她的同事大吃一驚。其時女同事的愛人是一個醫院的院長,正在挨批鬥。聽了張石破天驚的講話後,那位女同事很害怕,如果以後捅出來,不僅自己將背上知情不報的罪名,而且也會危及愛人的前途。於是,這位女同事向領導匯報了張的“反動”言論。不言而喻,張成了批鬥對象。應該說是這位女同事“出賣”了張誌新。但我們又設想一下,按張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她的問題遲早有一天會暴露,一旦牽扯出那位女同事知情不報的事,她將陷入不堪設想的可怕境地。狼見到獵人都會逃跑。自保,是人遇到危險後的第一反映。是白色恐怖、人人自危、人人自保的形勢,逼迫那位女同事做出了千古恨的傻事。
隨之而來的是對張的立案、是逼其交待罪行、是小會批大會鬥。麵對“蛇蠍”女人,義憤填膺收集整理黑材料者有之,揮拳批判咒罵者有之,寫大字報者有之,呼口號喊打喊殺者有之。這些人中有的是將張送上審判台的決策參與者,有的是煽風點火、推波助瀾者。這些人中的絕大多數人又是無辜者,因為他們絕對相信毛主席偉大、江青英明、文革正確、劉少奇反動,他們認定張誌新反毛反江反文革擁劉是不折不扣的現行反革命,因而打倒批臭、關押槍斃是罪有應得。當時也許有真知灼見者,但沒有也不可能公開站出來支持張誌新。那是一個全民喪失是非判斷和骨氣的時代。張誌新的悲劇,可以說是全民愚昧、狂熱和盲目崇拜的“合謀”製造。
1970年5月,張被判處死刑,1972年改判無期,1975年再判死刑,4月4日槍斃。據當時初審法官講,原本隻準備判幾年,但張拒不認罪,隻好判了死刑。張純粹是以言入罪,從判幾年到死刑這中間還有數級台階,作為法官量刑時是有從輕的空間,為何不用?顯然是法官的判決殺害了張誌新。但當時關誰、是什麽罪、判什麽刑,法律都不足為據,法官說話又有多少分量?當時中央有個公安6條,其中明確規定反對毛主席、林副主席是反革命。在寧左勿右的思想指導下,判刑方麵重判是認識方法問題,輕判是思想立場問題。所以,張無論如何難以逃脫以言治罪、無罪當有罪、輕罪重判的厄運。
須知,監獄裏長期的暗無天日的境況、滅絕人性的折磨、慘無人道的摧殘,既搞垮了張的肉體又摧毀了她的精神。頂天立地、拒不悔改的張誌新,到了最後階段,終於徹底崩潰了——成了時好時歹的精神病人。監獄裏那些給張戴18斤重腳鐐手銬並命其跑10圈的人,故意讓犯人強奸張並將其頭發拔光的人,將張關進一米見方又不能躺坐站的臭氣熏天小號且長達19個月的人,聽到精神錯亂失常的張在小號裏時哭時笑、脫光衣服、用饅頭醮月經吃等情況後說是裝瘋賣傻的人,臨槍斃前為了防止張喊反動口號而想出割斷喉管主意和動手將其喉管割斷的人,是滅絕人性的惡棍。似乎又不可一概而論。麵對張死不認罪,居然在劉少奇臭不可聞之際還寫出《劉少奇是我們黨的傑出領袖之一》的“反動”材料的囂張氣焰,有的人是真氣憤,隻有用整人的辦法才能解心頭之恨,才能逼其繳械投降。況且,自共產黨掌握政權以後,就視人權為資產階級的溫情脈脈,從土改以來的曆次運動,殘酷無情整人是家常便飯,是積極的表現,是入黨升官的捷徑。因而,將人性惡的一麵全麵調動起來了。所以,在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時代,那些變著法子整張的人雖然將自己的人性惡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本質上不一定都是壞人。
真正裏外不是人的是張的丈夫曾真。1972年張由死刑改判無期,其丈夫曾真為兒女前途計,向法院提出與張離婚,法院予以判準。蹲在監獄的張見到離婚判決書後說,離婚不離婚對我毫無意義。但從人性出發,身陷囹圄的張誌新,親情、親人特別是丈夫的理解,也許是她活著的最後一根稻草。現在這根稻草沒有了,她的精神加速崩潰。曾真似乎也參與了對張的“圍剿”。但當此之時,黑雲壓城城欲摧的政治態勢,看不到希望的日子,曾真唯一要保護的是兒女。他深知現行反革命分子的兒女將來在社會上是無法立足的。離婚,成了曾真的不二選擇,也成了曾真心中永遠的痛。至今,張的妹妹張誌勤似乎對姐夫還難以原諒。
這裏順便帶一筆,1975年當局將要對張判處死刑而去曾家征求意見,曾的女兒、18歲的曾林林表態,堅決鎮壓,為民除害,我們擁護;她的東西,我們什麽也不要,我們連屍體也不要。麵臨死刑的張誌新,在聽到自己女兒的話後其心中的痛是可想而知的。林林似乎絕情,但麵對“惡毒”的現行反革命犯,也許是林林“真情”流露或是明哲保身的選擇。一個不講親情的社會,一個視親情為大逆不道的社會,是一個可怕的邪惡社會。
究竟是誰殺害了張誌新?是朋友、同事、親人?是領導、司法人員、監獄看管人員?抑或是四人幫?是,也不是。但可以肯定的是毛澤東的極左思想和文化大革命運動殺害了張誌新。
當然作為對張誌新的一個個具體的加害者應該要反思、要懺悔,不能一股腦兒推給文革、推給毛的極左思想而了事。記得東西德統一以後,對親手開槍打死那些翻越柏林牆的人進行審判定罪時,受刑人辨解我是服從上級命令,是職務行為,但法官說了一句精典的話:你可以開槍,但你可以選擇打不中。麵對張誌新,我們也有“打不中”的時候和地方。                
張誌新留給世人的最後一句話是“我的觀點不變。”高山景行,令人噓唏。麵對“她把一個帶血的頭顱放在天枰上,讓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的詩句,我隻有沉默。(8月17日)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