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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2年10月4日

(2012-10-05 13:09:25) 下一個
星期四 陰
▲11點多鍾,張超群從益陽來電話。
他說:我在老漢的辦公室,看了這一段時間《巴陵鬼話》,你和老漢的文章、轉帖,有蠻尖銳,比我寫的東西厲害多了。……我的“婆婆”來電話講:秋涼了,你可以寫文章,但不要亂寫。
我:你那“婆婆”很操蛋,亂幹預,虧你還聽她的話!文章寫了嗎?
張:寫了20篇,交給老漢了,請他發給你。
我:好。
▲文海一行3人開車從北京去昆明,途經嶽陽,來看我。文海說:花了兩年時間在雲南拍紀錄片《三姐妹》,一個月前,這片子在威尼斯電影節獲了獎。在國內,會怎麽樣,還不知道。
我說:氣候依舊,可能還會塵封一段時日。氣候會變的。不會總是冬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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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群


《炎黃春秋》是應該采取新動作的時候了——致《炎黃春秋》的公開信
讀《炎黃春秋》第9期刊載的《炎黃春秋》雜誌社社長杜導正的《政治體製改革應該中步前進了》的文章,感慨良多。
杜老一生處於風口浪尖的新聞宣傳前哨陣地,善於觀天象、察民情、導航向,與時俱進,老而敏銳不糊塗。
經老先生觀察,他的結論是今天“社會上彌漫著一種不安的情緒”。他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們黨執政地位已經到了興敗的關鍵時期”!
基於此,曾經建議“中國政治體製改革應當‘碎步前進’”的杜老及時調整了自己的看法:“今天官民矛盾、貧富矛盾尖銳到這個程度,再‘碎步前進’恐怕來不及了!”在另一段杜老更是語出驚人、危言警告:“目前社會矛盾這麽尖銳,再碎步前進恐怕不行了,我們已經沒有時間了”。杜老大聲疾呼“必須立刻切實加快政治體製改革,通俗地說必須中步前進才行”。
杜老關於“憲政階段論”,關於把民間的政治改革的呼聲“看著改革的動力”而不能“作為壓製打擊對象”,關於將社會上政治主張分為改革派、保守派(革命派)、維穩派,提倡“必須做改革派的堅定擁護者,摒棄革命派和維穩派”,關於我們黨要“從革命黨轉到執政黨,再從執政黨轉到憲政黨”等主張,我認為中肯、正確。
我相信杜老的判斷並擁護杜老的主張。
既然杜老將政治體製改革提高到如此緊迫、嚴重程度,《炎黃春秋》是應該采取些新動作的時候了!
我建議:
一是在《炎黃春秋》上開辟“政改縱橫談”欄目。有識之士圍繞政治體製改革改什麽、怎樣改,談想法、提建議、拿方案。每篇文章幾百字,可以各抒己見,也可以互相補充,還可以針鋒相對。
二是以《炎黃春秋》雜誌社的名義召開老年或中青年、綜合或專題的各種形式的座談會。為了節省雜誌社的開支,會議可以采取民間“打平火”的辦法即西方的aa製。
天下人都知道,《炎黃春秋》與《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是自由民主派也可以說是右派的報刊雜誌,旗幟鮮明、觀點清楚、曆來如此,想掩飾掩不住,想賴賬賴不掉。既然如此,在這多事之秋,為黨的前途計,為國家安危計,為民族福祉計,《炎黃春秋》應該“鐵肩擔道義”,更加理直氣壯,更加觀點鮮明,更加甩開膀子,把政改的“火”燒起來,把政改的輿論造得再大些,從而使《炎黃春秋》真正成為中國下促上、民間促政府推動政改的領頭羊。
杜老的文章談到“大家很關心政治體製改革的切入點”問題,我主張從改革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人大代表選舉破題,這個牽涉麵大,但又不動憲法規定,因而阻力小,不會產生大的波動和風險。為清晰表達我的建議,我將曾經寫《關於人大改革問題的一些思考》附錄於下。這篇文章曾寄貴刊未見刊載,今天再次冒昧獻醜了。
張超群    9月30日


(又:本人係建設銀行湖南省益陽市分行退休人員。手機號碼15898481008.不會上網,有事請打手機。詳細通訊地址:湖南省益陽市益陽大道朝富巷一號 ,郵編:413000

附錄:《關於人大改革問題的一些思考》

                 關於人大改革問題的一些思考
                   張超群(2009年3月)
    曹思源先生將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改革作為民主政治建設的突破口,我認為是深謀遠慮、智慧之議。因為人大改革不涉及多黨政治和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根本的性的改變,即使人大代表通過“海選”(競爭選舉)產生,也不違背憲法第三條第二款“都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原則規定,憲法中有關常務委員會條款的刪改也隻涉及技術層麵。人大代表競爭選舉中,如果出現什麽問題,也隻會限製在某個選區內,處於可控範圍,不會波及全國。所以,在保持共產黨執政地位不變前提下的有限的政治體製改革(以下簡稱政改)從人大改革起步,是政治成本低、風險小的舉措。下麵,圍繞曹文,我補充發表些具體思考意見,並就個別建議與曹先生商榷。
一、關於人大代表競爭選舉問題
    為了充分體現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防止“空降”人大代表候選人,選民競選本選區內的人大代表,要在選舉前有連續五年以上的居住時間。居住在異地異國的選民到家鄉或曾經工作過的地方競選人大代表,必須在所屬行政區內有累計居住生活十年以上的時間。
    人大代表候選人提名應該多渠道多方式,即可由政黨提名,或由本選區內十名以上人大代表提名,或由選民聯名提名,選民個人自願提名。後兩種提名,應征集本選區內不同地區一定的選民簽名(具體數額由選舉法規定)。人大代表候選人提名,應嚴格遵守省一級選舉委員會下達分配的黨派名額規定,否則,提名無效。如本選區分配的是一名共產黨的人大代表名額,那麽提名人必須都是共產黨員。
    人大代表候選人,全國的須經省一級選舉委員會資格審查認可後即成為人大代表正式候選人。
    人大代表候選人在選舉前,每個候選人可以在本選區的電視台、電台各發表5分鍾的競選演說,報紙上刊登一份尺寸大小相同的競選廣告,散發或張貼一份數額相等、尺寸大小相同的競選傳單,參加由選舉委員會組織的與本選區內選民見麵會,發表競選演說,回答選民提問。
二、關於人大代表專職化問題
    凡當選人大代表,應一律辭去執政黨、政府或盈利性公司、企業和機構的職務或兼職以及名譽職務,但允許兼職不是坐班製的科學技術研究、教學、文學藝術創作等工作。
    人大代表屬於公務員係列,其經濟待遇比照政府部門正職待遇對待。人大代表資格喪失,其經濟待遇也隨之取消。
    人大代表必須在選區和當選一級人代會所在地分別設置辦公室,招聘必要的義工,經費由相應一級人代會列支。
    人代會休會期間,人大代表應回到所在選區與選民見麵,下基層視察,親自處理來信來訪。全國人大代表在本選區的工作時間每年不得少於四個月,擔任正副主席的每年不得少於一個月。
三、共產黨人大代表構成比例必須保持百分之五十一
    就國家和省一級(市、自治區地區)而言,無論人大代表人數多少,其中共產黨的人大代表必須占百分之五十一,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人大代表占百分之四十九。顯然,共產黨的人大代表比例過高,甚至達到百分之七八十,那人代會就有第二個黨代會之嫌。
    人大是表決機器,人大表決實行多數決定的原則。為了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保證在立法、議案、選舉方麵體現執政黨的意圖,在人代會這個最高權力機關、立法權力機關的人大代表中保持適當多數是恰當的,無可非議。
四、全國人大代表以650名為宜
    議會規模究竟多大合適在民主社會並無定見。世界上最小的議會隻有12人,最多的有2000多人。“有人設想,一個擁有500人的議會是較為理想的議會,因為這便於組織管理,也便於議會的議員們發言和活動。”(參見田為民、張桂林《外國政治理論與實踐》第35頁)
    專職的全國人大代表,曹先生提出隻要300名左右。我認為,中國地域廣、人口多,300名人大代表似嫌過少,以650名較妥。
    根據中國地圖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新編實用中國地圖冊》登載的全國人口是13億多,有市(地州盟)一級單位333個,縣(市、旗區)一級單位2860個。由此平均計算,曹的方案是433萬人選一名人大代表,我的方案是200萬人選一名人大代表;按曹的方案,一個市級單位還攤不到一個人大代表名額,要有8.1個縣級單位才能分到一個人大代表名額,而我的方案是一個市級單位或4.4個縣級單位大體可分到兩個和一個人大代表名額。
    從以上比較來看,650名是一個中間值,代表性的成份似乎多一些,人代會的組織管理難度也不會過大。
五、關於選區劃分和人大代表名額分配問題
    考慮到中國地方大、人口多和人大代表名額有限的情況,選區劃分隻能實行地域製,且應為單選區(小區)製,即一個選區隻分配一名人大代表名額。這樣,全國劃分650個選區。
    人大代表名額分配主要以人口數為準,即以選舉前兩年年末人口為基數,再以人大代表總數除以人口數,即可得出某一地區應分配的人大代表名額。計算人口數以百萬人為單位。計算代表名額時以取整數為準,
    為了照顧人口特別少的地區,人大代表名額不足3名的省一級單位應按3名分配,澳門地區按1名分配。軍隊是一個保衛國家的特殊的武裝團體,其人大代表不可能離開軍隊到人代會任人大代表專職。因而,不宜分配人大代表名額。人代會開會期間,可邀請軍隊適當人選作為特邀代表列席會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參與新疆人大代表選舉。
    屬選舉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選區不標明具體黨派,由他們競爭選舉,以得票多者當選。
    選區劃分與人大代表名額分配,實行中央與省一級兩級管理。中央隻對省一級,省一級根據中央分配的代表名額再具體劃分到選區,並指明應選黨派,定案後再報中央備案。
六、關於人代會會議製度問題
    全國人大取消常委會後,曹先生建議每年的人代會在10月底11月初召開。我認為,既然常委會取消了,那麽常委會的許多事務就加到了人代會身上,開會的時間必須延長,次數也應增加。建議:每年的人代會會期四個月,分春秋兩季舉行。秋季人代會修改、追加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和審查下一年度計劃、預算草案;春季人代會正式審查批準本年度計劃與預算。這樣,人大掌控經濟、財政的權力就落在實處。其它議程視情況而定。
    在人代會休會期間,因緊急或特殊情況,由人大主席辦公室會議決定可以召開人大臨時會議或特別會議。
七、人大對國家元首和國家機關高級工作人員
應設立彈劾權,建立彈劾製度
八、關於增加或細分人大內部專門委員會問題
    現在,人大的專門委員會過少、過大、且有重複。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具體工作機構,要把應該攬進來的事都攬起來,事務分類宜細不宜粗。
    建議全國人大設立農業、工商業、交通運輸業、郵政通訊業、公共基礎建設、小型企業、住房建設與管理、國土與耕地管理、資源與環境管理、稅收、金融服務、財政預算及撥款、人口與人力資源及退伍軍人管理、科學技術、教育、武裝力量、國家安全與情報、外事、法律、司法、民族事務、港澳台及華僑、選舉與規則、廉政建設與監督,以及兩個承擔不管性事務或特殊任務的特別委員會。
    每個專門委員會內部可設若幹工作小組。每個人大代表除主席、副主席和辦公廳正副主任之外,都必須參加一個專門委員會的工作。
九、關於選舉委員會問題
    從縣級以上直至中央,應設立有各黨派參加的精幹的常設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員若幹名。人選由各黨派協商提名,經同級人代會任命。選舉委員會辦公室人員以聘用義工為主。選舉期間,選舉委員會可從各黨派抽調觀察員派遣到各地巡視。
    選舉委員會負責製定選舉計劃、條例、辦法、紀律,劃分選區,分配人大代表名額及確定選區黨派對象,審查選民與人大代表候選人資格,組織監督競選和選舉,統計選票並公布選舉結果,受理選舉投訴,審查人大代表候選人競選經費來源與開支的正當性等一切與選舉有關的事項。
十、關於政協與人大的關係問題
    在有限的政改格局下,將政協改為上院或參議院的條件還不具備,但政協的政治協商製度完全可以改進。
    政協名額應大幅度減少,全國政協以350名為宜。為了體現國家內部各個地區之間的平等原則,政協名額分配以省一級為單位,各省市自治區和港澳特區各10名,台灣地區預備10名,剩下10名由國家元首在知名人士與社會賢達中提名。政協委員一律由省一級人代會和立法會選舉或罷免。政協委員提名選舉時應盡量照顧沒有人大代表的民族和地區的人士。
政協作為議政、谘詢機構,凡須人代會通過的法律、重大議案和人事任免,應事先交由政協討論,但不表決,議後應將原始記錄整理後(不可修改)移送每位人大代表參閱。政協還可以就有關國計民生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政府必須作出解釋或提出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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