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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晴
今天在美國之音上看到一篇報道:遭雅虎告密政治犯王小寧坐牢十年將獲釋
2012年8月31號,被中國司法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入獄十年的北京網絡作家王小寧即將刑滿釋放。王小寧的妻子俞陵8月28號向美國之音證實了這一消息。8月21號,俞陵最後一次前往監獄探視了丈夫。她說:“(當局)已通知,三十一號可以接人,讓我們那天上午八點半到(監獄)那裏。到那裏後具體再怎麽辦我們就不知道了。”
王小寧今年62歲,1989年“6.4”事件後被北京西城區警方列入國內反動份子名單。他撰寫了《中國民主社會主義的政治宣言》的等長篇論著。1999年5月,王小寧開始獨立編寫網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宣傳社會主義政治民主和反腐敗。
王小寧被捕和被判刑,同雅虎公司向中國當局泄露他的網上保密信息直接有關。《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說,王小寧寄送郵件與文章的電腦資料是經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當局證實的。雅虎公司的這一行為,直接導致王小寧入獄十年。為此雅虎公司後來曾向有關受害人作出經濟賠償。
……
老般:雅虎公司向中國泄露王小寧的網上保密信息,顯然是為著經濟利益而不敢得罪中國當局。
後來,有律師幫助王小寧在美國起訴雅虎公司,雅虎和被害人庭外和解,付出了一大筆資金,幫助中國的人權受害者。
在中國人眼中,這事有點難以理解:中國人受到中國“法律”懲處,美國的法律幫助中國受害人獲得巨額賠償。
為王小寧的事,雅虎在全世界受到指責,其聲譽大受影響。但我至今不知道:雅虎後來是否吸取了教訓。也就是說,還會向某國當局泄露網人的保密信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