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話2012年09月4日
(2012-09-06 06: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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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二 晴今天上午10點多至11點多鍾的時候,陳碧波給我打來兩個電話。在電話中,他情緒有些激動。我覺得應該見麵交談,便約他一起吃午飯。陳碧波說:上午10點鍾,居委會楊主任電話找我,說有急事要我馬上去她辦公室。我趕到她辦公室後,楊主任說:童詠芹一早就來居委會投訴你。一是講你騙了他的外侄女小黃,二是說你得了性病。要求我們居委會出麵阻止你和小黃繼續戀愛。我說,陳碧波同小黃交往的事,陳碧波已經同居委會講了。這是他們的權力,你不應該幹預、也無權幹涉。你講人家得性病沒有根據,誹謗別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他根本聽不進我的話,在這裏糾纏了兩個小時。走的時候,還揚言要對你采取特殊措施。我急於要把這情況告訴你,你要有思想準備。陳碧波說:上午,小黃也來電話。她很氣憤地告訴我:舅舅找了汨羅市教育局,講了我們兩個人的事。教育局的人告訴我了。舅舅說我中了邪,找了一個很窮很老的男人,這個男人是老上訪戶……一定要阻止我們的戀愛。陳碧波說:童詠芹造謠說我得了性病,敗壞我的名譽,侵權了,我要起訴他!陳碧波正同我交談,手機響了:是小黃的電話。老陳告訴小黃:正同殷市長在一起。並把手機交給我,讓小黃直接同我說話。小黃對我說:舅舅老糊塗了,腦子有問題,太討厭了,不要管他。我同陳碧波的事,隻能由我們倆人作主,其他任何人無權幹涉。我怕舅舅來電話幹擾。我便把手機號碼換了,舅舅找不到我。便找市教育局…… 我對小黃說:你對舅舅采取回避的作法不好。我建議你給舅舅發一個短信,表明自己的態度。告訴他:幹涉別人的正當婚戀,是違法行為。同時,你可以考慮請你舅舅家的人來做你舅舅的工作。我對老陳說:童詠芹年事已高,你不要在家裏同他發生衝突,最好,別讓他登你家門。否則,他一旦身體出毛病,便會賴你的賬,那時就說不清。他造謠中傷你,你要對他提出警告!你還可以把童詠芹的所作所為告訴市文聯的領導,請他們出麵做童詠芹的工作。吃完飯,我同老陳正準備回家休息。小黃又來電話說,剛才己同童詠芹的女兒打了電話……童的女兒對父親的作法十分氣憤,表示馬上采取措施,好好“教訓教訓爸爸”。童的女兒究竟將如何“教訓”其父,效果怎樣,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