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371)
2009 (369)
2010 (360)
2011 (356)
2012 (376)
2013 (364)
2014 (381)
2015 (369)
2016 (366)
2017 (364)
2018 (366)
2019 (365)
=======================
張超群
搞不搞一人一票,不是條件問題而是政治認知問題
張維為是瑞士日內瓦外交與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沐歐風浴美雨,對民主的認識理應比我們這些蟄居鄉野、長期受專製思維灌輸的國人要明白。但看他發表在2月28日《環球時報》的《‘遊戲民主’模式在全麵走下坡》一文,方知張教授的民主知識少得可憐。
張教授坐在書齋裏,窮翻典籍,想破腦袋,總結出搞一人一票必須具備的5個條件,即政經分開、人均資源高、中產階級成為社會主體、私有財產保護體係成熟、精英階層已獲得掌控國家的能力。
稍許有點民主曆史常識的人,一看就知道張教授的這種研究成果是象牙塔裏學究式的想當然,與現實不搭界。
民主選舉由少數人、多數人參與再到一人一票,在歐美國家經曆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其間固然有不能的問題,但更多的是不為的問題,也就是說主要不是條件的考量而是政治的認知。這種政治的考量,主要表現在階級、文化、性別、種族歧視等等方麵。
英國的憲章運動,其中一條就是要取消階級歧視,要求工人階級有選舉權。民主之初,婦女之所以普遍沒有選舉權,就是歧視婦女剝奪婦女權利之風在作祟。美國的先賢們在關起門製憲時,在該不該給黑人奴隸選舉權的問題上,南北雙方的代表爭論異常激烈,互不相讓,幾乎鬧到製憲會議崩盤的程度。最後通過政治市場的討價還價,以一個黑人算0.6個人白種人達成妥協。
即使在今天如此發達的美國,總統選舉仍然還不是一人一票。2000年的選舉,民主黨的戈爾得票總數比共和黨的小布什多,但戈爾還是輸了,原因是小布什的選舉人票比戈爾多。選舉人製度是美國的獨有,它的設計與張教授所列條件也無關,是所謂擔心平民文化素質低選不出好總統,而想出來的平民選精英(選舉人)、再由精英選總統的政治不平等的辦法。現在的美國已經完全具備張教授的一人一票的5個條件了,但飽受詬病的選舉人製度卻依然我行我素,這裏的考量恐怕已不是文化而是憲法不可輕易修改的憲政問題了。
多年以來,中國走形式的選舉,在選票計量上,可謂獨樹一幟,這就是1個城裏人相當於4個農村人。這種對農村人的政治歧視,是蘊含著廣泛的城鄉差別的冰山一角而已。現在城鄉已改為1:1了,這當然是社會的進步。
如今的香港名列世界發達地區,且人口少地方小,但參與選舉特首的人開始規定是800人,今年是1200人,與有700百萬人口相比比例夠低了。像香港這樣的地方都不能搞一人一票選舉,就完全不是技術操作考量而是對民主恐怖的一種政治考量。
說實在的張教授杜撰出一人一票的5個條件,不是一個知識問題,而是一個學者的良心問題。我懷疑張教授是為某種政治需要而有意獻計獻策罷了。(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