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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6月11日

(2011-06-20 01:32:34) 下一個
今天上午8點鍾,陳碧波來我家。見麵後,陳碧波把最高法院的“約談通知書”遞給我看。
約談通知書
陳碧波:
此通知你於7月4日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四樓賠償委員會接談。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我說:蓋了最高法院的公章,落款沒有日期。上訪18年,131次,終於同意賠償。有轉機了。
陳:很難講有轉機,估計還會騙我。我給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市信訪局都寫了信。在信中,表明了我的態度。我說:最高法院騙了我4年,這4年中,我去北京24次,每次他們都編造一個理由騙我。如果這次還是繼續騙我,那麽,我今後的一切行為就不會受法律約束。我要特此聲明。
我:他們怎麽回答你?
陳:政法委的李建安書記說,白紙黑字,共產黨是講信譽的,不會再騙你了。我說,你們共產黨真要講信任就好了,可惜好話說盡,卻從來不算數,失信於民……我已做好了再次受騙的思想準備。
 我:這次同以前還是有區別的。由原先的拒絕賠償,到認可賠償,案子進入賠償程序。你麵臨的問題是賠多與賠少。
陳:我堅持按國家賠償法規算,算得多少就是多少。
我:按賠償法,取最低標準計算,要賠你多少錢?
陳:在400萬以上。我估計它不可能賠這麽多。監督室的袁主任也說,中國不是美國。美國是民主國家,講法治,依法計算,該賠多少就會賠多少。中國是不可能依法賠償的。要賠也隻是象征性的。加上上次,我在中南海給最高法院送錦旗、喝農藥,影響大,丟了法院的醜,法院肯定要報複我。在賠償問題上,會刁難。這些我都有思想準備。反正不管它賠我多少,我強調的是你最高法院要有依據。
……
陳碧波說:7月1日是共產黨建黨90周年日,大喜慶。我這一天離開嶽陽去北京,應當很好。
我說:7月1日,農曆是六月初一,丁巳日,十二神:閉日。值日,玄武,黑道日。巳不遠行。大惡日進京不好。7月2日是戊午,十二神:建日。黃道吉日,宜出行,上書。你7月2日離開嶽陽,3日到北京,4日去最高法院……吉日進京,起碼你再被最高法院法官痛打的可能性不大。
聽我如是說,陳碧波似乎有點莫名其妙的興奮,他決定提前買7月2日進京的火車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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