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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5月31日

(2011-06-19 16:58:48) 下一個

▲晚上,黃琪請我和幾個親戚在電力賓館吃飯。包廂的最低消費是800元錢。這價格在本市算是有點檔次的餐飲。有一道菜是小炒黃牛肉。點菜時向服務員交代:小炒黃牛肉不要放香菜。但及等這菜端上桌時,卻放了香菜。小黃對服務員說:我不是交代了,不要放香菜嗎,怎麽還是放了?
服務員默不作聲,樣子顯得有點尷尬。
我問服務員:是你忘了向廚師交代?還是你向廚師交代了,廚師忘了?
服務員:我已經在菜單上注明了不要放香菜。
我:請你把這道菜退回去,重炒一盤吧。
黃琪馬上製止說:算了。就這樣吧。
黃琪的態度令我驚奇:本來嘛,消費者花錢消費,當然得合乎其要求,否則有權拒絕付款。應當說這是常識。小黃怎麽就“算了”?
小黃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他不急不慢地說:現在廚房是包幹了。幾十元錢一盤的菜返工,廚房要承擔損失,盡管這損失是廚房自己造成的。顧客要求返工,廚房也會返,但是會做手腳。
我:做什麽手腳?
黃:在菜裏吐痰,甩鼻涕。
我:太惡心了。你不要瞎講!
黃:這是廚師行業的潛規矩。好多人都知道。所以,上了的菜,有問題千萬別退換,否則……
我:啊???
……
姑妄言之妄聽之。
▲張超群
憲法的作用
共和製國家的憲法是根本大法。奉行憲法至上是共和製國家的立國原則。
憲法的至上性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一是共同享受。在憲法麵前人人平等。無論是任何民族、個人、領袖、權威、黨派都平等地享受憲法賦予的權利,都平等地承擔憲法所規定的義務與責任,沒有貴賤、多少之分,更沒有特權。
二是行為準則。人們的一言一行,包括社團組織、黨派的活動和執政黨執政、政府行政,都要依據憲法規定的原則和精神,任何個人或組織都沒有違犯或超越憲法規定的權利。
三是“母法”原則。立法機關立法,政府出台條令、條例、規定、製度,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都不得違犯或超越憲法規定的原則和精神,更不允許唱對台戲。
四是違憲必糾。任何違犯憲法規定的言行、法律和規章製度,必須禁止或糾正。國家應成立憲法法院或在國家和省一級成立憲法法庭,受理和進行違憲審查。

 共和與民主
共和製與君主專製是相對立的。按通行解釋,國家立法機關代表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是共和製即共和政體國家的題中應有之義。在這裏,共和就包涵了民主。
而在現實生活中,共和與民主不完全是一回事,共和與民主會經常打架鬥毆。
美國是民主國家,但很長一段時間內共和不那麽好,有性別和種族歧視。婦女的選舉權到1920年才享受。剛開始時,黑人一個男人隻有0。6個人的選舉權利,後來,黑白一樣,但黑人仍然遭受歧視。2008年奧巴馬當選總統,美國才真正將黑人與白人的政治平等寫在自己的國旗上。
如今的泰國,可謂有民主,但共和一團糟。紅衫軍與黃衫軍的對立,反映出城鄉對立、窮人與富人對立。台灣也如此,民主呱呱叫,但共和不及格。隻分藍綠,不問是非,是台灣可悲的政治生態。還有民族與部落的對立,如非洲一些國家;宗教及派別對立,如印度、伊拉克;地區對立,如烏克蘭的東西部;至於意識形態的對立,在共產黨執政的國家,似乎不突出,但尖銳存在。
凡共和搞不好的地方,民主要搞好也很難,要麽民主走樣,要麽民主徒有形式。
所以,將民主包含在共和之中不確切,也有害。要將共和與民主分開講,分開辨識和考察。
如我們中國叫人民共和國。既然是人民的共和,當然與敵人地富反壞分子,後來加了右派,又加了叛徒、特務、走資派、臭老九,就要月月年年大搞階級鬥爭,且鬥倒鬥臭,何共和之有?至於台灣,那是敵對黨派——國民黨統治的敵對地方,就隻能刀槍對立,更無共和可談。國人誤入歧途,年深月久,糜費資源,令人心痛。現在好了,比毛澤東時代共和多了。
既然是共和國,民主選舉就自然包含在其中。但長期以來,我們隻有民主之名卻無民主之實,且芸芸眾生並不了解講共和就必然要講民主,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六十多年,仍然不是民主政治而是“黨主政治”。
所謂共和,就是國家權力不分民族、階級、黨派和意識形態,共同分享。
所謂民主,就是誰執政,要通過競爭選舉這個環節,誰贏得了選舉,誰就執國家權力之牛耳。
可見,共和與民主不是一回事,而是兩回事。
無數事實證明,隻有先有共和,才能有民主;在共和中求民主,在民主中謀共和;共和是民主的基礎,民主是共和的保障。

講民主必須樹立共和意識
和是民主的基礎。在山頭林立、派別紛爭的混亂局勢下建立起來的民主,民主程度低,甚至於徒有虛名。隻有各地區、各民族、各階級、各黨派、各宗教派別,置國家利益、人民福祉為上,讓渡自己的部分利益,遵守政治遊戲規則,才能形成共同分享、榮辱與共、和衷共濟、和睦相處的共和局麵。大家共和了,才能建立健全真正的民主政治,民主之光才會普照眾生。
辛亥革命勝利了,孫中山把西方的民主製度照搬過來,但南北對立、新舊對立,共和意識等於零。袁世凱不遵守《臨時約法》,孫中山不利用約法和議會搞和平抗爭,打出革命旗幟,到廣州另立政府,南北都實行先軍政治,民主成了可憐的遮羞布。一場轟轟烈烈的民主革命,被袁世凱的皇袍加身和軍閥割據取代了。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國共兩黨談判,共和形勢喜人。但兩黨都缺乏誠意和共和思想,桌上談判,桌下備戰,最終和談破裂,內戰硝煙四起。固然,共產黨有責任,但蔣介石作為強勢難辭其咎。最後,蔣介石兵敗台灣,也是民心的選擇。
隻講黨派利益,不講共和,必然導致是非不分、真理和謬誤難辨。陳水扁利用職務之便,大肆貪腐,鋃鐺入獄,司法公訴審判,既是如此,綠營仍然三緘其口,公開支持者不乏其人。綠營的舉措,似乎讓人覺得貪腐有理,懲治有罪。在泰國,搞貪腐的前總理他信成了紅衫軍的偶像和旗幟,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和為貴。追求民主,先要樹立共和意識。共和,就是你活,也要讓別人活,而不是把別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你得利,也要讓別人得利,而不是叫化子烤火,隻往自己身邊扒;你掌權,也要讓別人通過競爭選舉勝利而掌權,而不是一朝權在手,便把專製行。
共和,就是妥協;共和,就是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利;共和,不是單贏,而是雙贏、多贏。
現在,中國的政治體製改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當此之時,特別需要講共和、講雙贏、多贏。共產黨作為執政黨要啟動政改,讓人討論政改,設計政改方案。而作為民主派,要大聲呼喚民主,千方百計推動政改,但也不可操之過急,更不要認為隻有革命、隻有推翻共產黨才是政改,才有民主。硬拚,成本高,即使勝者也是勝而傷;隻有“軟磨”,成本低,大家共贏。
我認為,民主派隻能打四張牌:理性、和平、共和、漸進,不打魯莽、革命、單贏、急進即改革一步到位的牌。
我的藥方子是:政治體製改革分兩步走。第一步實行有限的改革,即在共產黨為執政主體的前提下組成聯合政府,修改憲法,開放黨禁、報禁,在保持共產黨員人大代表占人大百分子五十一的前提下開展人大代表競爭選舉並進行官員職位競選。這個時間大體經曆二三十年。在這期間,共產黨不丟權,自由民主邁了大步,共產黨高興,民主派也會高興,這叫共和,也是雙贏。第二步實行完全的改革,即實行多黨政治,自由競選,三權分立,兩院製,等等。
當然,這也許是我的一廂情願。可能共產黨不幹,說我反黨;可能民主派也不幹,說我保守甚至於斥我是保黨派。若如此,我除了嗚呼,將繼續上下求索,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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