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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365)
▲下午3點,張超群來電話,告訴我他寫的一篇評論:
公開批評無罪
有人說我在《巴陵鬼話》專欄評論吳邦國委員長“五不搞”聲明,是膽大妄為。
這是少見多怪。在某些國人看來,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是聖旨,懷疑尚不可,批評更不行。我認為,這還是把領袖當成神,把領袖的講話當成一句頂一萬句的最高指示的文革遺風在作祟。
黨和國家領導人也是人,是公民,不是神,不是高人一等的特殊公民,同老百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因此,公民與公民之間的批評與反批評是正常的,是一種言論自由。
黨和國家領導人日理萬機,掌握的是公權力,管理的是公共事物。何謂公共?就是你我他都有份之謂也。何謂公民?就是關注公權力、關心並參與公共事物之謂也。臣民就是服從。公民除了服從之外,更賦有主人翁意識和行為。我寫文章就吳委員長的“五不搞”發表評論,是關心公共事物的體現,是一種公民精神的體現。
憲法第41條明確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力”。所謂“任何國家機關”,當然包括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所謂“任何……國家工作人員”,當然包括全國人大委員長、國家主席和總理。
前一段時間,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問台灣南部,麵對綠營的遊行示威抗議,一笑了之。溫家寶總理在英國大學演講時,麵對甩過來的皮鞋,態度從容,且對扔鞋子的學生表現出了極大的寬容。所以,我相信吳委員長會有容許人批評的雅量,不會對我的批評惱羞成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