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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2月24日

(2011-03-11 03:50:10) 下一個
今天中午,市府的s先生請我等幾個人在華天吃飯。交談中說到譚照華(原嶽陽市市長、後調省物資廳廳長,10年前因經濟問題被判刑11年,後改判8年,1月30日省高院宣布無罪)平反的事。
S:政府機關對譚照華平反的事議論很多:
有的說:湖南省高院最壞,都什麽年代了,還製造冤案。
也有的說:譚照華的那兩件事還是存在,關鍵是怎麽認定。要整他時,就說是挪用公款罪和受賄;要平反,就說什麽都不是。同樣的事為什麽會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結論?
還有的說:譚市長的案子是胡錦濤作了批示,才平反的,否則,不可能平反。
      Za:怎麽能搞到胡錦濤的批示?
      Li: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譚市長和總書記在中央黨校是同學,要沒有這層關係,是不可能有今天的結果。
      S:五、六年前,有幾個作家和幾個律師聯名為譚照華寫了一封申訴信,托北京幾個老同誌轉呈胡錦濤……胡錦濤批示後,最高法院壓了很長時間,後來才批示到湖南省高院,省高院一直拒絕為譚照華重審……直到去年底,由省政法委出麵協調,才有現在的結果。
Za:總書記批了字,省高院為什麽還敢頂著?
Li:省高院之所頂著不辦,隻有兩種可能:一是自己製造的錯案,自己不可能糾正;二是這個案子並沒有判錯……中國的事誰說的清?
S:殷市長在譚照華的問題上態度明朗,在《巴陵鬼話》上說過幾次,你一直是為老譚鳴不平的……你到監獄去看望他……你同譚照華還有電話聯係。
Za:當年是殷譚矛盾,後來握手和諧了。真有意思。
……
末了,li問我:殷市長你說呢?
我笑:我還能說什麽?現在,中國是黨管司法,冤案多並不奇怪,冤案而能平反是大新聞……我謹向譚照華先生祝福!

 ▲今天下午三點,張超群從深圳來電話。他說,已經買了火車票。明天就回益陽了……我把《不墨居》的房子收拾一下……你到這裏來住幾天,我們好好談談……這裏又有一篇文章:
立即啟動政治體製改革是識時務的表現
北非、中東的街頭民主政治運動已成星火燎原之勢。矛頭所指就是獨裁專製,目標所向就是自由民主。
突尼斯總統本.阿裏和埃及總統穆巴拉克,雖是千夫所指的獨夫民賊,但在洶湧澎湃的民主浪潮麵前,先是下令不開槍,而後是下台走人,終而息眾怒、安國家。他二人還算明白人。
當今世界自由民主政治是不可抵擋的潮流,獨裁專製已經或即將成為曆史博物館的老古董了。
一個人或一個家族的獨裁專製不得人心。同樣,一個黨的專製也不得人心。
黨是什麽?黨是認識、理想、目標、誌趣相同的人組成的政治組織。與國家相比,國家是人民全體,一個政黨隻是一部分,一個全體人民的國家,由一部分組成的政黨長期掌握國家政權於理不合,執政黨是要經過人民選舉授權的,僅僅靠打江山而永久坐江山也是不具合法性的。
由此可見,一黨專製是個不合理不合法的東西,是個短命鬼,是一個要扔進曆史垃圾堆的東西。
扔進曆史垃圾堆有兩種扔法。一種是學蔣經國的自己主動扔,一種是學突尼斯的本.阿裏和埃及的穆巴拉克由人民扔。
這兩種扔法過程不同,效果更不同。
自己扔,可以主導政治體製改革,和平過渡,有次序轉型,這樣國家不人民不遭殃,執政者個人與黨不僅不會受什麽損害,反而會贏得人民的讚揚、愛戴、擁護。即使在這次選舉中拱手交權,也會在下次選舉中重新上台。
死皮賴臉,編造種種謊言,依仗暴力長期霸占國家權力,如不改革不交權,被弄得天怒人怨,人民必然會起來扔。到那個時候,統治者就變成孤家寡人,過街老鼠,顏麵掃地,人下台,家忘蛋,甚至黨亡政息。
我衷心地希望我們共產黨正確地認識北非中東這次街頭民主政治運動。從正麵總結經驗識時務顧大局,要站在國家和人民的功利上,不要站在一黨的私利上,學蔣經國,由黨主動領導政治體製改革,將一黨專製這個不合潮流的不時髦的政治製度扔掉,開創共產黨執政的新天地,讓自由民主之花開遍長城內外,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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