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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0年 10月09日

(2010-10-11 09:58:11) 下一個
▲今天上午,我在百度搜索“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頁麵顯示:搜索結果可能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未予顯示。
在穀歌搜索,則顯示489條有關“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的信息。
可見,北京封殺大陸所有媒體關於“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的信息,但對境外媒體,則鞭長莫及啦。21世紀了,互聯網時代,還搞封所,真理的聲音能封鎖住?人民的嘴巴能堵塞得了?愚蠢之極。這隻能讓世人恥笑。
▲ 下午3點,張超群從深圳來電話。他說:聽到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的消息,我非常激動。這是全世界給中國人的掌聲!是對中國人追求民主和自由的支持和鼓勵。劉曉波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110年來,第一個獲得諾獎,這是民族的驕傲,中國的光榮。
我也很悲哀。當年,因08憲章抓劉曉波,判他的徒刑,沒有多大反響,如這麽大的喜事,中國人也顯得麻木。我昨天晚上轉鍾兩點還沒有睡。我寫事首詩:
民主之子劉曉波,獄中獲獎譜新歌;
自由專製天埌別,囚徒英雄非“南柯”。
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是對專製政權一記響亮耳光。在劉曉波的問題上,中南海很尷尬,很被動,丟盡了臉。……胡錦濤聰明的話,應該立刻釋放劉曉波,批準他去領諾貝爾和平獎……
 我:這種可能性沒有。這不是胡錦濤本人聰不聰明的問題。作為獨裁體製的代表,要是換成你張超話群和我殷正高,也不可能馬上釋放劉曉波。這是專製的本質所決定的。
張:我們要在網上發起強烈要求立刻釋放劉曉波……
我:馬上會把你捉起來!
張:陪劉曉波坐牢值!……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說:劉曉波是因觸犯中國法律而被中國司法機關判處徒刑的罪犯,諾委會把和平獎授予這樣一個人,完全違背了該獎項的宗旨,也是對和平獎的褻瀆。”
對此,有評論說,外交部的“譴責”是對中國外交的褻瀆:所謂劉曉波是觸犯中國法律的罪犯,“褻瀆”了諾貝爾和平獎。提醒外交部,南非前總統曼德拉也是觸犯南非法律的罪犯,在白人威權時代坐了26年牢,諾貝爾委員會將和平獎頒給曼德拉,世界由此銘記:曼德拉為和平獎增輝;褻瀆種族平等之人類價值的是罪惡的南非法律。這個邏輯在劉曉波同樣適用:劉曉波為和平獎增輝;褻瀆言論自由之人類價值的是包括刑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內的因言治罪的罪惡的中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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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看 回複 悄悄話 有一句話不對:中國外交部的發言是為外交部增了光(邪惡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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