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05日 星期二 雨夾雪
上午8點多,唐壽鵬先生電話:我有急事找你。
我:什麽事?
唐:還不是工資的事。
我:找我有什麽用?
唐:一起想想辦法。
見麵後,老唐火氣很大。他說:法院真不是個東西,好壞,同黑社會一樣,欺侮老子這個殘疾人。憑什麽把我的工資扣除一半?
我:大家都隻50%。
唐:我寧肯不要這三萬多錢,也要鬧到底。嶽陽解決不了,我就去長沙……我給易書記寫了封信,請你看看。
我:你寫給市委書記的信,我不看。
唐:請幫忙修改一下。
我:信還沒上交?
唐:沒有呢。請你修改後再定稿。
我接過信,看完後說:工資的事最好不要給書記寫信了。政策上有規定,企業破產,法人不能有工資。你是法人代表,按政策是不能有工資。當時,勞動仲裁把你的名字刪掉了,你領著殘聯的去人鬧,勞動仲裁的人有點怕你……就給你弄上了。這個情況大家都知道。但是,領導考慮到你在保鮮廠做了很多工作,又是殘疾人,還是對你特別關照。並沒有取消你的。你剛才罵盛榮華書記,說要找盛書記要錢,這怎麽行?……當然,工資砍掉一半,並沒有政策和法律依據。但是,這些錢也是法院做銀行工作,要銀行放棄債權,為當地穩定做貢獻。不然,哪有什麽錢補工資?從這個角度說,我們應當感謝法院呢。錢的總數隻有這麽多,涉及七十多八十人,有個平衡問題,你多了,別人就少了。大家都要讓點步,都分一點,就和諧了……其他人都簽字同意,錢都領了。就你一個人拒絕,還要鬧,這不好……雖然站在你的角度看,你認為是有理。但是這個世界上不合理的事太多了……我的意見,三萬多錢也不是小數,領了過個好年。
唐:先領?
我:對。我陪你去法院領工資。
老唐點頭。
10點多,我和老唐到樓區法院。老唐行動不便,我要扶他。他說:謝謝。不用扶。登上6樓,我直喘氣,老唐更累。任正亞庭長熱情接待。馬上給老唐辦手續。簽字,填表,去財會室開支票。
至此,保鮮廠20多名職工的工資問題,上訪,鬧,前後大半年,最後一個人的問題總算解決。
……
網友們看到上述文字,也許有異議:鬼話寫這些幹啥?為自己擺功?
老殷曰:重要啊!這是我老殷為維穩做的工作,作出的貢獻!
多年來,國安和公安都視我為“異議”分子,嚴加監控,警惕殷正高:影響穩定啊,破壞什麽啊,煽動顛覆什麽啊……真是有如暴力強gan!
今日事證明:殷正高是好公民,好共產黨員,主動為嶽陽維穩做工作!因此,我當籲請:要解除對我殷正高的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