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2009年11月28日

(2009-11-30 03:11:46) 下一個
昨天,新華網轉載台灣聯合報一篇報道,星期三(25日)馬英九到宜蘭替國民黨籍縣長參選人呂國華輔選時,在媒體前講出民調數字,由於選前十天內公開民調數據在台灣是違法的行為,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星期四召開記者會代馬英九表示歉意。詹春柏說:“馬主席在談話時,並未意識到可能抵觸選罷法,深感不安,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大眾表達歉意。”“選委會如何認定,馬主席與國民黨都會接受”。
盡管馬英九已經由詹春柏代為道歉,台灣的立法委員們不分藍綠,大多認為這是不良示範,應該要依法處置,宜蘭縣選委會也已經請示中央選舉委員會相關的處罰程序,但調查結果要到選後才會出爐。

依照台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如果違反上述規定,依照選罷法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處罰其代表人以及行為人。
……
     
看來,馬英九知法犯法,必受罰了。也許有人說,他是總統,或可赦免?我估計不可能赦免。台灣是民主製度,法治社會。執政黨不能淩駕於法之上,政治首腦隻能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如違法則必究。正因如此,陳水扁剛離總統寶座,馬上被偵辦,被押進牢房。馬英九在總統任上,講話違法,他必須馬上公開認錯,並表示“選委會如何認定……都會接受”。

當然, 馬英九遭遇的麻煩不可能發生在大陸。

象毛澤東和鄧小平,他們居國法之上,無法無天,其講話永遠是正確的,講錯了也是正確,他們不可能有違法言論。我們可以回憶:當毛、鄧在世時,誰能公開指出他們有違法言論?即便他們死了這麽多年,誰敢說他們有違法言論?這些年,雖然,網絡上對毛、鄧常有不同聲音,那要麽是反華的敵對勢力,要麽是我這號人講鬼話。

象江■澤■民和胡錦濤,他們也不可能有違法言論,其講話同樣是永遠正確:因為他們要麽是照著稿子念,要麽是背誦稿子。照稿子念,一般不會出錯。稿子能背下來,記憶力要超群。在我的印象中,李鵬同誌念稿不僅結巴,而且常念錯。不過,國人會原諒他:原本是弱智。

民主與專製,法治與人治,涇渭分明。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