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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09年1月13日

(2009-01-13 11:38:09) 下一個
陳碧波告訴我以下內容:
時間:2009年1月13日上午9點20分
地點:市信訪局何局長辦公室
人物:陳碧波,何局長,041號法官。
內容:經何局長提出,由陳碧波直接給最高法院立案廳041號法官打電話。號碼為:010-67550233。
陳碧波:你好!我是陳碧波,請問我那個案子的結果出來了吧?
041號:快要過春節了,等2月份再說吧。
陳:你們最高法院的文件規定是3個月結案,如今己經3個月了,上個月,在北京,你也當麵跟我講:1月13日前聽結論。怎麽都不算數呢?
041號:我已經說了,等下個月再說!
陳:你們怎麽這樣辦亊?太失信於民了!……
陳碧波話沒講完。041先掛機了。
陳碧波直歎息。在一旁的何局長也搖頭,他說:唉!我們的最高法院辦亊都這樣,怎麽行啊!
何局長一直是很關心和同情陳碧波的,但他有什麽辦法?他隻能叫陳碧波把剛才通話的情況記錄下來,向市政法委匯報。
陳碧波曆經15年,上訪115次。他到國務院門前自焚,他被拘捕多次。就他這個案子,最高法院批示14次,全國人大信訪局批示11次,中紀委批示6次,中央政法委批示5次。但是問題就是不能解決。去年12月31日,陳碧波最後一次上書,聲稱“要同枉法的法官同歸於盡,為民除害”。 陳碧波多次揚言要用生命捍衛黨的光輝形象,炸掉那對抗黨、坑害人民的法院。  

可是,人民法院由黨領導,是黨的特殊工具,隻要你要有行動,先幹掉你陳碧波再說。 是故,我總是勸陳碧波:不可,不可,切不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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